盡力於公益(1 / 1)

盡力於公益

凡吾人共同享受之利益,有共同愛護之責任,此於《注意公眾衛生》及《愛護公共之建築及器物》等篇,所既言者也。顧公益之既成者,吾人當愛之;其公益之未成者,吾人尤不得不建立之。

自昔吾國人於建橋、敷路,及義倉、義塾之屬,多不待政府之經營,而相與集資以為之。近日更有獨力建設學校者,如浙江之葉君澄衷,以小販起家,晚年積資至數百萬,則出其十分之一,以建設澄衷學堂。江蘇之楊君錦春,以木工起家,晚年積資至十餘萬,則出其十分之三,以建設浦東中學校。其最著者矣。

雖然,公益之舉,非必待富而後為之也。山東武君訓,丐食以奉母,恨己之失學而流於乞丐也,立誌積資以設一校,俾孤貧之子,得受教育,持之十餘年,卒達其誌。夫無業之乞丐,尚得盡力於公益,況有業者乎?

英之翰回,商人也,自奉甚儉,而勇於為善;嚐造倫敦大道;又憫其國育嬰院之不善,自至法蘭西、荷蘭諸國考察之;歸而著書,述其所見,於是英之育嬰院為之改良。其歿也,遺財不及二千金,悉以散諸孤貧者。英之沙伯,業織麻者也,後為炮廠書記,立誌解放黑奴,嚐因辯護黑奴之故,而研究民法,卒得直;又與同誌設一放奴公司,黑奴之由此而被釋者甚眾。英之萊伯,鐵工也,憫罪人之被赦者,輒因無業而再罹於罪,思有以救助之;其歲入不過百鎊,悉心分配,一家衣食之用者若幹,教育子女之費若幹,餘者用以救助被赦而無業之人。彼每日作工,自朝六時至晚六時,而以其暇時及安息日,為被赦之人謀職業。行之十年,所救助者凡三百餘人。由此觀之,人苟有誌於公益,則無論貧富,未有不達其誌者,勉之而已。

[譯文]

凡有我們共同享受的利益,就有共同愛護的責任,這些在《注意公眾衛生》和《愛護公共之建築及器物》等篇章中都已經講過了。對於已經建成的公益事業,我們應當愛護它們;那些沒有建成的公益事業,我們應當全力建設。

從古代開始,我們中國人對於建橋梁、鋪公路、築糧倉、修學校這類的事情,大多不靠政府經營,而是以私人名義互相集資而完成。近來還有獨立完成修建學校義舉的人,如浙江的葉澄衷先生,靠小商販起家,至晚年積累了數百萬資金,於是拿出其中的十分之一,用來建設澄衷學堂。江蘇的楊錦春先生,以木匠起家,晚年積累十餘萬資金,於是拿出其中的十分之三,用來建設浦東中學校。這兩個都是最著名的例子。

雖是這樣,但是公益事業並非一定要等到富有後才去做。山東的武訓先生,靠乞討來供奉生母,對自己因為貧困而失學行乞充滿遺憾,於是立誌籌集資金建設一所學校,以使那些孤兒和窮人家的孩子,得到應受的教育。他堅持不懈十多年,最終達成了自己的誌向。像武訓這樣一個沒有職業的乞丐,還能盡力於公益事業,何況那些有職業的人們呢?

英國人翰回,是一個商人,自己生活非常節儉,卻樂善好施;他曾經鋪設倫敦大道;又感覺本國的育嬰院修造得不夠完善,便自己趕赴法國、荷蘭等國考察;回國後他著書描述途中的見聞,自此以後英國的育嬰院修建得到改良。他死後,遺產不到兩千英鎊,全部散發給那些孤貧的人。英國的沙伯,是個織麻的工人,後來成為一個炮廠的書記員,立誌於解放黑奴的事業。他曾經為了給黑奴辯護,全心研究民法,最終精通此法;他又與誌同道合的人開設一個解放黑奴的公司,使大批黑奴由此而獲釋得以自由。英國的萊伯,是一個鋼鐵工人,他擔心那些出獄的罪犯往往因無業而再次踏上犯罪的道路,便想對他們施以救助;他一年的收入不到一百英鎊,為了救助別人,他細心地分配家庭開支,比如一家吃穿日用費用多少,教育子女的費用多少,剩餘的錢就用於救助那些獲釋而無業的人。他每天從早上六點工作到晚上六點,剩餘的閑暇時間和休息日,他就為獲釋的人謀求職業。這樣做了十年,得到他救助的總共有三百餘人。這樣看來,人們如果有誌於公益事業,那麼無論貧富,隻要勤勤懇懇認真去做,就沒有達不到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