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寫真情並實景任它埋沒與流傳(2 / 2)

睡覺的時候我最喜歡的是“自然醒”,心裏越放鬆醒得越早,我從沒有睡懶覺的習慣。頂怕的是早晨有事,哪怕是上午十點開會,我晚上也得失眠,關鍵是心裏擱不住事兒。這跟寫文章一樣,我最怕命題,誰告訴我要寫什麼,十有八九我準失敗,因為我的個性遲緩又黏稠,很多時候是處於自己也說不清楚的莫名其妙中。我非常佩服也非常羨慕那些能寫出“主旋律”的作家,常跟朋友說,看看人家,那腦袋是怎麼長的!看問題多麼敏銳,多麼深刻。的確,這對我太難,在縣裏當了近五年副書記,開了無數次黨委會,總也進入不了角色,官場上常說些讓人噴飯的傻話,在鄉下人跟前老是露怯,丟麵子。

我寫了些作品,闡述了我的感覺,我的心曲,我的朦朧與糊塗,竟然也能得到一部分讀者的理解和喜愛,我於是知道在這個世界上如我這樣的人絕不止我一個,這是性情的共同,是文學的美麗。我總是想,搞文學的不能太清醒,太理智,那樣會把美文寫成論文。作家和學者有時候可以融合,有時候必須分開。有人問我作品素材的來源,揣測它們在我身上的真實程度究竟有多少,甚至將作品中的“我”和生活中的我等同起來,這讓我尷尬。當然,家庭的熏陶,成長的經曆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組成,從某種程度說它決定了我的性情,決定了我的為人處世,決定了我永不能更改的基因遺傳。走了大半輩子回過頭再看這一切,一切都很釋然。人說狗是不知道自己的長相的,它們沒有照鏡子的意識,它們眼裏隻能看到人,所以它們以為自己長得跟人一樣,是人的一種。我在樓觀台住著,所見大部分是發髻高聳,長袍飄逸的道士,那種清澈無為、恬淡安逸讓我崇敬,便以為自己也是那樣的狀態,產生一種模糊的認同。有一天,看見兩個白發老道在廊下對弈,便湊上去看,一盤棋看完,於我是一頭霧水,回頭看那廊舍屋宇,四周人物,並無多少變化,絕沒有斧柄、柴繩糟爛的跡象,就知自己還是個俗人,沒有一點兒仙根的俗人。我對老子文化便有自己糊塗的理解——人不能跟自然較勁,人不能跟命運較勁,人不能跟人較勁,人不能跟自己較勁:“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就像寫文章,全力投入地寫了,寫出我的真性情,糊塗也罷,聰明也罷,由人去評由人去說,褒耶貶耶,喜耶厭耶,都是客觀存在,一切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