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達到預定的目標(2)(2 / 3)

假使有個完全被忽視、被憎恨或被排斥的兒童,我們很可能發現:他很孤單,不能和別人交往,無視於合作的存在,也全然不顧能幫助他和別人共同生活的任何事物。然而,我們說過,在這種環境下的個體必然會死亡。兒童隻要度過了嬰兒期,便可以證明:他已經受到了某些照顧和關懷。因此,我們不討論完全被忽視的兒童,我們隻管那些受到的照顧較平常為少者,或隻在某方麵受到忽視,其他方麵卻一如常人者。總之,我們說:被忽視的兒童必然未曾發現值得他十分信賴的人。我們的文明有種悲哀的諷刺,就是:有許多生活中的失敗者,其出身都是孤兒或私生子。通常,我們都把這種兒童歸納於被忽視的兒童之中。

這三種情境——器官缺陷,被嬌縱,被忽視——最容易使人將錯誤的意義賦予生活。從這些情境中出來的兒童幾乎都需要幫助以修正他們對待問題的方法。他們必須被幫助以朝向較好的意義。假使我們關心過這些事情——這就是說,假如我們對他們有真正的興趣,而也會在這方麵下過功夫——我們將能在他們所做的每件事情中,看出他們的意義。夢和聯想已被證實為很有用處:做夢時和清醒時的人格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夢中社會要求的壓力較輕,人格能不經過防衛和隱瞞而表現出來。不過,要了解個人賦予自己和生活的意義,最大的幫助是來自其記憶。每種記憶都代表了某些值得他們回憶之事,不管他能想起的,是多麼少的一點點。當他作回憶時,它之能夠被想起,即是因為它在他生活中所占的分量:它告訴他:

“這是你應該期待之物”或“這是你應該躲避之物”,或“這就是生活!”我們必須再強調:經驗本身並不如留於記憶中而被凝結成生活意義的經驗來得重要。每件記憶都是值得紀念之物。

對於表明個人對待生活的特殊方式已存在有多久,以及在指出最先構成其生活態度的環境等方麵,兒童早期的回憶是特別有用的。最早的記憶之所以重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個人對自身和環境的基本估計均含於其中,它是個人將他的外貌、他對自己最初的整個概念,以及別人對他的要求等等,第一次綜合起來的結果。其次,它是個人主觀的起點,也是他為自己所作記錄的開始。因此,在其中我們經常可以發現:他覺得自己所處的脆弱和不安全的地位,以及被他當作理想的強壯和安全的目標,二者之間的對比。至於被個人當作最早記憶的,是否確實為他所能記起的第一件事,或是否對其真實事情的回憶,對心理學的目的而言,則是無關緊要的。記憶的重要性,在於它們被“當作”何物、對它們的解釋,以及它們對現在及未來生活的影響。

一旦我們發現並了解生活的意義,我們即已握有了解開整個人格之鑰。曾經有人說:人類的特征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上,隻有對那些未曾把握住解開此種困境之鑰的人,這種說法才為正確。然而,我們說過:假使無法找出最初的錯誤,那麼討論或治療也都沒有效果,而改進的唯一方法,在於訓練他們更合作及更有勇氣地麵對生活。合作也是我們擁有的防止神經病傾向發展的唯一保障。因此,兒童應該被鼓勵及被訓練以合作之道;在日常工作及平常遊戲中,他們也應該被允許在同齡兒童之間,找出自己的行為方式。對合作的任何妨礙都會導致最嚴重的後果。例如,隻學會對自己有興趣的被寵壞的孩子,很可能把對別人缺乏興趣的態度帶到學校。他對功課有興趣,隻是因為他認為這樣做能換來老師的恩寵;他也隻願意聽取他覺得對自己有利的事物。當他接近成年時,缺乏社會感覺對他的不利會變得愈來愈明顯。在他的毛病開始發生時,他已經不再為責任感和獨立性而訓練自己,而他本身的特質也已經不足以應付任何生活的考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