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積累資本從小到大(2)(1 / 3)

人們曾作過種種有趣嚐試來理解作為我們這個物種遺傳特質之一的人類價值的起源問題,居裏安·赫胥黎近來是這種觀點最積極的倡導者。確實,可以頗為合理地假定,某些與價值世界相關聯的機製是由遺傳所決定的。人類是哺乳類動物的一種,而哺乳類動物的一個獨特適應方式在於,其後代的成長是在父母照料下進行的。這種父母之愛根源於深層人性之中。既然人是一種社會動物,所以,他總是更多地獲益於人之間的友好情誼,而不是獲益於那種好鬥的傾向和行為,自然選擇必定是植根於我們那些適於有組織生活的傾向中。不過,若僅僅根據這一基礎,的確很難解釋存在於人類社會之中的價值體係,許多視為道德的或值得讚許的行為方式既未能提高生存的機會,亦未能增加以此種方式行動的人再生產的成就。然而,一種遺傳特質的選擇價值卻可以經由其生物載體給後代所帶來的好處予以衡量。關於人類價值起源於自然選擇的看法,是一種過於簡單化的難以證實的假說。人類價值是我們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它們是文化進化之火鍛造的結果,而不是生物進化過程的產物,它們對於人性中生物基礎的依賴性是真實的,然而卻是間接的。

人們同樣考慮到了啟蒙時代的樂觀信條。人類精神完全是由經驗和教育形成的,然而,若據盧梭的看法,正是出生時這種完全相同的白板,才使得每個人都是善的——“人生來就是善的,隻是由於製度,他才變成惡的”。這種自然人是一種高貴的未開化人,他們尚未為文明的邪惡所玷汙。如今,這種對於高貴的蒙昧人的信念已經毫無認識價值了,然而這種有關人天生即善的看法卻仍由阿什利·蒙塔古頗為聰明地作了辯護,“不是由邪惡的嬰兒才長成邪惡的人類,相反,倒是邪惡的社會才使得善良的嬰兒變為不正常的成人,並且這一切都是在不良社會製度下形成的。嬰兒生來即善,並且渴望繼續為善”。

可以將這種白板說頗為容易地與相反的信念聯係起來,那就是,人生來就是惡的,這方麵的古典例證是霍布斯的觀點。在他看來,人在自然狀態下表現為一切人對人對一切人的持久戰爭。這聽起來就象達爾文所說的為了生存所展開的鬥爭。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這種達爾文本人很可能會厭惡地予以摒棄的學說,不過是霍布斯、馬爾薩斯以及生物種族主義的一種狡黠的、矯揉造作的大雜燴。與白板說相反,它認為,個性是由我們的基因所決定的,我們每一個人都伴隨著不同於別的所有人的基因而出世,然而,從戈比恩到達林頓的種族主義者都聲稱,某些人生來就是善的或超人一等的,而另外一些人則由其遺傳上的惡和劣等性,或者這兩者同時所預告決定了環境和教育對於改變這種由基因所決定的品質是無能為力的。不過,或許是由於一種奇妙的巧合,種族主義者本人幾乎總是自以為屬於那些遺傳上最優等的人群之列。

關於人類文化進化係由種的遺傳稟賦所決定的這種看法,有其足夠的根據。一個人隻有通過學習,以及從嬰兒期開始的社會化過程才能獲得其獨特的文化品質。不過,具備正常的人類基因對於接受人類社會環境的社會化影響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畸形小頭白癡的基因會使人完全不可能從事學習。一隻類人猿、猴子、鸚鵡或者一條狗盡管能夠學會許多不同的東西,然而,卻不可能學會一個人類幼兒輕易就能學會的許多行為。文化隻有在它的某些基礎上已在生物進化中形成時,才是可能的,不過,文化又會反過來影響著生物上的特性,人類在生物發展上的主要趨向曾經給予文化發展以充分的活動餘地。

文化進化的自主性並非意味著,在我們的文化與我們的基因中間,存在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文化的自主性隻是表明,基因雖然使文化的發展成為可能,然而卻不能決定其內容。同樣,人類基因決定了言語能力,但卻不能決定人將說些什麼,這種自主性的證據來自於激進的文化變革時期。在這裏,在沒有明顯的基因變化情況下,許多人類社會卻經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生活於100年以前或更近些時候的我們的祖先,還是粗魯的未開化人,他們仰仗歐洲森林地帶有限的自然貢物竭力維持險境叢生的生活。然而,僅僅用了幾代人的時間,工業革命就已經改變了數億人的居住條件及生活方式。很有可能,在所有人類居民那裏,都發生著遺傳變異,不過,還沒有理由相信,存在於我們的文化狀態與兩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