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積累資本從小到大(3)(1 / 2)

隨著使這種強迫行動出現的決定性因素的消失,這種重複也必將消失。但是,我們怎樣來看待不消失的重複呢?似乎在這種情況下,控製的努力失敗了。

顯而易見,不安全的人的機體是不能夠坦誠地服輸的。他必然要繼續再三嚐試,盡管這種嚐試毫無意義。這裏我們可引證德沃賽厄基納和蔡加尼克關於不斷重複未完成的任務,即未解決的問題的試驗。一些研究工作表明,隻有涉及到危及人格核心時,即當失敗意味著喪失安全、自尊、聲望等諸如此類的東西時,這種傾向才會出現。這些試驗給我們的論點加上一個類似的條件是合理的:當人格的某一基本需要受到威脅而機體沒有成功地解決這個問題時,我們可以期待永久的重複,即不成功的應對。

很容易在具有一定表現性的持續行為之間發現一種區別,它不但存在於一種單類型的行為中,並且將更大範圍的分支別類隨之區分出來。我們已經看到,在“表現性持續行為”或“簡單的行為完成”這一大類別之中,不僅包括了釋放和宣泄,而且可能還包括運動肌的持續動作,激動的表現(既可能是愉快的也可能是不愉快的),以及一般觀念的運動傾向。要把下列現象包括在“重複性應對”這一大類中也是同樣可能,甚至是富有成效的:懸而未決的屈辱感或受到侮辱的感覺,無意識的忌妒或羨慕,對自卑感的持續不斷的補償,潛在的同性戀者不由自主、持續不斷亂交,以及其他想解除威脅的徒勞努力。我們甚至可以提出,如果對概念進行適當的修正,那麼對神經病本身,也可以進行這樣的描述。

我們當然也要注意到,鑒別診斷的工作還仍然存在,也就是說,要問一下:某一個特定的人所做的特定的重複性的夢是表現性的,還是應對性的?還是兩者兼而有之?

人們普遍認為,典型的神經病都是典型的應對性行為,不管是總體而言還是就一種單獨的神經病症狀。弗洛伊德證明,這些症狀有功能,有宗旨,有目的,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效果(直接的益處);這是弗洛伊德最偉大的貢獻之一。

然而,許多症狀雖然名義上叫神經病,但又的確不是地道的應對性、功能性或有目的的行為,實際反而卻是表現性的行為。僅僅將那些主要是功能性或應對性的行為稱為神經病行為,似乎會收到更好的效果,引起更少的混亂;至於主要是表現性的行為則不應該稱為神經病行為,而應當另加稱呼。

理論上有一個非常簡單的實驗,可以區分兩類不同的症狀,即是功能性的、有目的的或是應對性的症狀,還是主要具有表現性的症狀。如果假設沒有一種症狀能使精神病人有所好轉,那麼這種症狀則必然對病人起到了功能性的作用。如果有可能使病人的真正神經症病狀消失的話,那麼,從理論上講,他自我感覺是受傷害的。也就是說,他會以另外的方式陷入極度的焦灼狀態,感到極度的心神不定。這可以形象地描述為將房屋下麵的基石抽掉。如果房屋的確建立在這塊基石之上,那麼即使這塊基石已破舊不堪,遠遠不如其他石頭完整,將它抽掉也仍然是十分危險的。

但在另一方麵,如果這種症狀並非真是功能性的,如果它並未起某種關鍵的作用,那麼將它抽掉非但不會有什麼害處,還能於患者有益。對於症狀治療的一種常見的質疑正是基於這一點之上的,即:假設一種在旁觀者看來是毫無用處的症狀,實際上卻在病人的心理機製當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那麼,在治療者了解到它到底起什麼作用之前,決不應該盲目處理。

上述觀點實際上包含著這樣的意思:雖然症狀治療對真正的神經病症狀顯然是十分危險的,但對隻具有表現性的症狀卻沒有絲毫的危險。表現性症狀如果被解除,不會有任何嚴重後果,而隻會於病人有益,這意味著症狀治療的作用比精神分析學家所提倡的要大得多。一些催眠治療專家和行為治療專家都強烈地感到,症狀治療的危險往往被人誇大了。

在此提醒一下大家,平常最好不要把神經病想象得那麼嚴重。在任何一個神經病患者身上,都可以同時發現表現性的和應對性的兩種症狀。在它們之間進行區分就象區別先後一樣重要。

一位神經病患者有一種力不從心的感覺,這種感覺通常會導致各種各樣的反應,患者正是試圖借助於這些反應來克服,或者至少是忍受這種力不從心的感覺。這些反應是地道的功能性反應,但力不從心的感覺本身卻主要是表現性的;它對患者危害很大,患者也不希望事情會發展成這樣。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原始的或者既定的事實,他除了作出反應之外別無選擇。

偶爾也會出現機體的所有防禦係統全部崩潰的情況。

原因不外有兩種:或是外界的威脅過於強大,或是機體的防禦能力過於弱小。

哥爾德斯坦對大腦受傷的病人作了深刻的分析,第一次證明了應對性反應(無論多麼微弱)和非應對或應對無效時所產生的災難性崩潰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