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話冰窖
考古證今
作者:劉陽
中國的冰窖有千年以上的曆史。《燕京歲時記》記載:“周成王命淩人掌冰,歲十二月,敕令斬冰納於淩陰。淩陰者今之冰窖也……藏冰之製始此。”從這段記載可以得知,周代設有“淩人”官職,專門掌管采冰、儲冰和用冰之事。藏冰的冰室稱為“淩陰”,相當於後來的冰窖,建築構造已經比較科學,可以把冰保存到夏天。由此可見,冬季儲藏冰塊供夏季使用的風習由來已久,自周以後這種方法幾乎一脈相傳,冰窖逐漸成為曆代宮中不可缺少的服務設施。
到了清代,冰窖又可分為3種,即官窖、府窖和民窖。
官窖即官方建立和管理的冰窖,特供宮廷和官府用冰。當時北京城共建有4處官窖,總計18座之多。據《大清會典事例》記載,紫禁城內設冰窖五,景山西門外冰窖六,德勝門外冰窖三,正陽門外冰窖二,分藏京河、通州龍王堂、蓮花池等處之冰;城外海澱亦設兩窖,以確保圓明園、頤和園的需求,此外在遵化、承德等行宮也多有冰窖以確保宮廷用冰的需求。
府窖即專門為王府建立的冰窖,但隻為“鐵帽子王”王府提供。當時北京府窖隻有6處,外什刹海前海南沿有恭王府窖,崇文門外護城河南岸有豫王府窖,阜成門外北護城河西驢市口有禮王府窖,宣武門外西護城河南側有慶王府窖,前門打磨場深溝北護城河南頭有肅王府窖,在東直門外北護城河東邊有浚王府窖。
民窖則是由商民設立、專門用於商業經營的冰窖,官窖藏冰不夠用時也從民窖采買。到了晚清,商人開始對府窖進行“承包”經營,再後來官窖也都紛紛轉為“公私合營”或幹脆改為民辦了。民國以後,北京有了私窖,在永定門外橋東河沿有合同冰窖,在東便門外橋北有義成冰窖,永定門外洋橋村有衛生冰窖,前門外金魚池有新記冰窖,什刹海南岸有寶泉冰窖,安定門外橋西護城河北岸有和順冰窖,朝陽門外橋北有荷香冰窖,中南海的東南角有永順冰窖,北海東側的恭儉胡同有德順冰窖。
此外,冰窖在建造形式上又有磚窖、土窖之分。由於冰源(水源)不同,冰質也有不同。
磚窖就是用條石和城磚砌成的冰窖,保溫性能較好,冰質也比較純淨。清代屬於磚窖的有故宮內隆宗門西的5座,儲冰2.5萬塊;德勝門外冰窖3座,儲冰2.67萬塊;雪池胡同6座,儲冰5.4萬塊。磚窖的冰主要用於壇廟祭祀及宮廷生活。
土窖則是僅挖土坑,築土牆,上蓋蘆席棚頂,保溫和保潔效果次於磚窖。土窖的冰用於各官府衙門。
什麼時間最適合采冰呢?俗話說“臘七、臘八,凍死寒鴨”,冬至過後,就到了北京最寒冷的季節了,也到了老北京一年一度的采冰旺季。官方稱采冰為 “伐冰”,民間則叫“打冰”。
清朝的工部都水司有采冰差役定員120名,每年冬至後半個月開始在故宮護城河、北海、禦河等處采冰,人手不足還要加雇短工,由官家提供皮襖、皮褲、專用的“草靰鞡鞋”和長筒皮手套。在河湖封凍之前,還要先“涮河”,即撈去水草雜物,開上遊閘門放水衝刷,再關下遊閘門蓄水。開采前還要由工部派官員祭祀河神。采過冰的水麵待再次封凍後,還可以再采。一個冬季可以重複采冰“三茬”到“四茬”。采得之冰,由沒技術的短工運至冰窖,再由有技術的差役碼放,要由冰窖最裏邊碼起,一直碼到窖頂,然後封門待夏天取用。清朝對供冰時間也有規定,從陰曆五月初一起,至七月三十日止。民用冰塊較官冰體大,通長三尺,寬二尺五,用大繩結鴛鴦扣,由人力拖至冰窖,累入三四丈高的冰牆。整套工序極需技術和體力,天光大放時收工,因此很少有人見到打冰的艱難。
明清時期,每逢夏日朝廷都會“頒冰”,將冰賜予臣僚。明代《帝京景物略》記載:“立夏日,啟冰,賜文武大臣,編氓得賣買……”清代《天咫偶聞》記雲:“以歲十二月藏冰,來歲入伏頒冰,各部、院、官學皆有之。”工部還向各衙署官員發放“冰票”,憑票領冰,但因為份額不裕,用亦不足,因而不少冰票流轉到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