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發展科技拓展工作(2)(1 / 3)

對於領導者(和追隨者)、勝利者、優秀者、堅強者、領班、企業家,他們是否值得我們全心全意崇敬和愛戴?是否有可能出現又愛又恨的後果?如何保護優越者免遭妒忌、仇視,被“惡眼相看”?假如所有新生嬰兒都得到完全平等的機會,能力、才幹、智力、強度等等方麵的個人差異將會在一生中表現出來,那該怎麼辦?是否應該給更有才幹、更有用、更多產的人更高的獎勵、更多的報酬、更多的優惠?“灰色顯赫”的思想在什麼地方才能起作用,即在金錢方麵付給強有力的人比別人更少的報酬,雖然高級需要和超越性需要得到滿足,如被容許有自由、能自主、有可能自我實現?領袖、首領等等甘於貧困(多少是簡樸)的誓言是怎麼回事?應該給企業家、有高成就需要的人、組織者、創始者、有興趣經營事業的人、願意領頭、運用權力的人多少自由?如何贏得自願處於從屬地位的人信任?誰甘願收拾垃圾?強者和弱者將發生怎樣的關係?勝任者和不勝任者又怎樣?當權者——指警官、法官、法律製定者、父親、船長等等——怎樣才能贏得愛戴、尊敬、感激?

恒久的滿意是否可能?立即的滿意是否可能?可以這樣認為,滿意幾乎對所有的人都是一種短暫的狀態,不論社會條件如何都是如此。因此,尋求恒久的滿意是無用的。試與天堂、樂土的概念,與期望從巨富、閑暇、退休等等得到的好處相比,與此相似的是發現,“低級”問題的解決不如“高級”問題和“高級”怨言的解決更使人滿意。

男性和女性怎樣彼此適應,彼此喜愛,彼此尊重?大多數理想國是男性寫出的。女性關於理想社會是否會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數的理想主義者不是公開以說教的身份出現就是隱蔽的家長。無論如何,在曆史上,女性總是被認為在智力、辦事能力和創造性等方麵低於男性。現在,女性至少在先進國家已經得到解放,自我實現在她們也同樣是可能的,這將如何改變兩性關係?男性中需要有怎樣的改變才能適應這一新型女性?是否有可能超越簡單的統治與從屬的等級?優美心靈的婚姻將是怎樣的?婚姻在自我實現的男性和自我實現的女性之間將是怎樣的?女性在高度綜效的社會中將發揮怎樣的作用,負怎樣的責任,做什麼工作?性生活將有怎樣的改變?女性和男性將怎樣定義?

所有已知的文化都有某種類型的宗教,而且是從來就有的。現在非宗教或人道主義或非習俗化的個人宗教第一次成為可能的了。在優美心靈組織或在小的優美心靈社區中會有怎樣的宗教或精神生活或價值生活呢?假如群體宗教、宗教機構、傳統宗教繼續存在,它們將有什麼變化?它們和過去的宗教會有哪些不同?應該怎樣培養和教育兒童,使他們向自我實現的目標邁進,並追求價值生活——精神生活,宗教生活,等等?如何使他們成為優美心靈社會的一員?我們能從其他文化傳統、從民族學文獻、從高綜效文化那裏學習嗎?

似乎有一種類似本能的需要,需要從屬關係、尋根問源,需要在麵對麵的團體中自由表達和接受喜愛和親密之情。很清楚,這必須是較小的集體,不超過50人或100人。無論如何,在幾億人口的大範圍內,親密和喜愛是不大可能實現的,因此,任何社會必須從某種親密團體開始,自下而上地組織起來。在我們的社會中,它是血緣家庭,至少在城市中是如此。有宗教的教友關係,婦女社團、兄弟會、訓練小組、交友小組,彼此以真誠和坦率相待,尋求友誼、表現和親密關係,是否有可能使這一類事情成為慣例?工業社會往往是高度流動的,人員大量流動,這是否會割斷同他人的聯係?還有,這是否會成為跨代的團體?或者它們隻能是同輩的團體?看來兒童和青少年是不能完全自律的,除非特意培養他們的自律。是否有可能使某些非成人的同輩團體依據他們自己的價值觀生活,即不要父母、長輩的指導?

假定在任何社會中強者願意幫助弱者,或無論如何不得不這樣做,什麼是幫助他人的最好辦法(在他人較弱,較窮,較不勝任,較不聰明時)?什麼是幫助他們變強的最好辦法?假如你是強者或長者,怎樣做才比較明智而不致越俎代庖?假如他們很窮而你富有,你怎樣做才能幫助他們?一個富國怎樣做才能幫助窮國?為了便於討論,暫且規定菩薩式的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