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學者曾指出,在心靈和肉體的表現之間,有一種固定的關係存在。但是,他們卻似乎沒有那一個人曾經試圖找出此二者之間的確實關係。
如果我們有豐富的經驗,我們便能從個人的各種部分表現中,看出其與人合作的程度。人們一直都不知不覺地在找尋此種暗號。合作的需要總是不斷地壓迫著我們,而我們也一直要想憑直覺找出許多暗示,來指導我們如何在混亂的生活中更穩妥地決定自己的方向。我們知道,在每次曆史大變革之前,人類的心靈都已認識到變革的需要,而努力奮鬥著要想達到它。然而,這種奮鬥如果單靠本能來決定,便很容易犯上錯誤。同樣的,人們總是不喜歡有非常引人注意特質的人,例如身體畸形或駝背者。人們對他們雖然還沒有十分了解,可是卻已經判斷他們不適於合作。這是一種很大的錯誤,不過,他們的判斷也可能是以其經驗為基礎的。目前尚未發現有什麼方法可以增加蒙受這些特質之害者的合作程度,他們的缺點因此而被過分強調,而他們也變成大眾迷信的犧牲品。
現在,讓我們作一總結。在生命最初的四五年間,兒童會統一起其心靈奮鬥的方向,而在心靈和肉體之間,建立起最根本的關係。他會采用一種固定的生活樣式,及對應的情緒和行為習慣。它的發展包括了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合作。從其合作的程度,我們能判斷並了解一個人。在所有的失敗者之間,最常見的共同之點是其合作能力非常之低。現在,我們可以給心理學一個更進一步的定義:它是對合作之缺陷的了解。由於心靈是一個整體,而同樣的生活樣式又會貫穿其所有表現,因此,個人的情緒和思想必定會全部和生活樣式調和一致。如果我們看到某種情緒很明顯地引起了困難,而且違反了個人的利益。隻想改掉這種情緒是完全沒有用的。它是個人生活樣式的正當表現,隻有改變其生活方式,才能將之斬草除根。
在此,個體心理學對教育和治療的未來,提供了一種特殊的指引。我們絕不能隻治療一種病症或一種單獨的表現;我們必須在整個生活的樣式中,在心靈解釋其經驗的方式中,在它賦予生活的意義中,在它為答複由身體和環境接受到。
生活的樣式是心理學最適當的主要題材和研究對象,采用其他題材的學派,其主要部分事實上都是充滿了生理學和生物學。對那些研究刺激和反應的人,企圖找出震驚經驗所造成效果的人,以及檢視由遺傳得來的能力,想看它們如何發展出來的人,這種說法都是正確的。然而,在個體心理學中,我們考慮的是靈魂本身,是統一的心靈。我們研究的是個人賦予世界和他們自身的意義、他們的目標、他們努力的方向,以及他們對生活問題的處理方式。迄至目前,我們所擁有的、了解心理差異的最好方法,就是檢視其合作能力的高低。
製約心態的主客觀因素
榮格在外傾和內傾兩種基本心態之間所作的著名區分,構成了他的分類係統的一個方麵。為了充分理解這些關鍵性術語的含義,有必要首先區分另外兩個概念:客觀的與主觀的。客觀的涉及到一個人身外的、他生活於其中的世界。這是一個人與物的世界,傳統與習俗的世界,政治的、經濟的、社會製度的世界,以及一切物質條件的世界。這個客觀世界被歸結為環境、外界或外部現實。主觀的是指內在的和個人的精神世界。它是個人的世界,因為它不能被局外人直接觀察到。它十分隱秘,甚至常常不能直接被自覺意識所接納,而往往隻有通過心理治療者的幫助,通過對夢的分析,才能接觸到這些無意識的心理要素。
在外傾型的人那裏,心理能被引導到客觀外部世界的表象之中,它被投入到對客觀對象、人與物、周圍環境條件的知覺、思維和情感之中。而在內傾型的人那裏,流向主體的心理結構和心理過程。外傾是一種客觀的心態,內傾則是一種主觀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