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不能沒有交往
社會交往,簡稱“社交”,是指在一定的曆史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相互往來,進行物質、精神交流的社會活動。從不同的角度,把社會交往劃分為:個人交往與群體交往;直接交往與間接交往;競爭、合作、衝突、調適等。
社會交往是從動態角度分析社會現象的基本概念。這一概念是從馬克思的交往理論中提取出來的。在馬克思、恩格斯那裏,社會交往指的是人們在生產及其他社會活動中發生的相互聯係、交流和交換。他們用社會交往概念論述了曆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在西方社會學理論中,社會相互作用或社會互動是概括人們之間有目的的相互影響的概念,這些概念是同人們的社會行動的概念相聯係的,即他們要解釋人們之間相互影響的意義與機製,分析這一過程所包含的社會意義。因此,西方社會學家往往在微觀上使用社會相互作用的概念。
社會交往的本質
社會交往是人的本質的內在要求。人的本質是在物質生產勞動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與此相適應,社會交往可以分為物質交往、精神交往和兩性交往。
社會交往的意義和作用
意義:社會交往有利於個人成長。社會交往是文化傳播的手段。社會交往是社會構成與發展的基礎。
作用:社會交往係統的基本要素包括社會交往的主體和客體、交往力、交往關係、交往的意識、交往的需要和交情等。它們是一個有機整體。其中,社會交往的主體和客體都是具體的、社會的、現實的人,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個人。
交往工具是交往力發展水平的標誌,主要有語言、通信手段、運輸工具和貨幣等四大類。
交往力,是指人們進行社會交往活動的能力。
社會交往關係,是指人們在社會交往活動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交往關係和生產關係都是社會關係整體的組成部分,生產關係是交往關係的基礎。
交往的意識是指人們進行社會交往活動的社會意識。
交往的需要是指人們進行社會交往活動的需要,是社會交往的動機。
社會交往的內容
交往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都受著一定的社會準則和規範的製約和調節,並趨於不斷完善之中。對幼兒進行的準則和規範教育主要指以下幾個方麵。
1.團結友愛
年幼天真的孩子,如同他們手裏玩的橡皮泥一樣,具有很大可塑性。孩子們之間能否友好相處,關鍵在於父母的引導和教育。父母應該有意識帶著孩子走出家庭的小天地,讓他們多接觸一些小夥伴,多結交一些好朋友;在玩的過程中,有意識地買一些糖果之類的東西給孩子,啟發他分一些給身邊的小朋友。孩子們在一起,為了玩得新鮮有意思,就要互相商量,這就培養了尊重別人的意見的習慣。他們玩得融洽歡快,便培養了友愛互助的精神。在遊戲中大家約好了一定的規則,誰也不能違犯,也就培養了遵守紀律的品德。正是這些共同活動中,孩子知道了應該想到別人,懂得了友愛謙讓,這樣與其他小朋友就能友好相處了。
2.禮貌待人即教育孩子學會問候別人,懂禮貌。
如有一個小女孩,坦率而溫順,但不知為什麼,碰到相識的人總不知問候。別人向她問候:“你早”,她卻低下頭不應答,原因不在於性格孤僻,而在於她的家長所說的“不善於交往”。一般的,人們都喜歡性格開朗、微笑著向人問候的孩子和有禮貌的孩子,大家都樂意與他(她)更多地交談。如果遇到熟人就躲,或遇人問候不知搭理的孩子,大家就會產生一種不好的印象,也就不大喜歡與他(她)接觸,這樣他(她)的朋友就會很少,性格就愈發孤獨。因此,父母要盡量重視讓孩子養成問候的習慣。家長可以考慮以下幾種辦法:
(1)造成相互問候的家庭氣氛。
父母的示範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父母要經常的相互問候:“我回來了”,“我走了,需要買些什麼東西嗎?”等之類的問候話。尤其是父親出門時經常問候妻子和孩子說這類話。在父母的感染和帶動下,孩子就會逐漸養成問候的習慣。
(2)從小事入手誘導孩子學會問候。
可以給孩子創造一些到鄰居家借東西或送東西的機會,讓孩子經常接觸一些人,使他感到與人交往是愉快的,消除他(她)內心的“怕生”心理。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要先讓孩子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逐漸地孩子就會主動去做,久而久之就會用明朗的聲音向人問候了。另外還應注意交往中忠誠守信、正直善良、富有同情心、關心集體等品德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