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出奇製勝的談判策劃(3 / 3)

高明的談判者會先“布局”。“布局”的消極目的,就是投石問路,試探深淺。積極的目的,就是甕中捉鱉,手到擒來。

在交談中,盡量圍繞自己旗幟鮮明,立場正確的觀點展開討論,才能使談判大局更易於掌握。

策劃談判者常用簡答問題問客戶時,回答多半是肯定句,實際上,這都是你應該事先布好的局。

有位汽車銷售員問客戶:“你不是正為太貴的維修費傷腦筋呢?”

對方的回答大多是“肯定”的。既然他不喜歡太貴的維修費,你就可趁此機會介紹另一款車的優點,再運用順水推舟法則,便可乘機而就。

有位房屋中介人員常常運用此種策略和賣方商談:

您看,貸款那麼高,吃重利息的負擔,使收支不平衡,生活當然很辛苦引誘對方掉入陷阱。

多半客戶都會默認,這時,議價行動才真正開始。

假如你和年輕的買方女性進行房屋交易時,你可以問道:“你是不是因婆媳不合或希望丈夫能獨立生活,而願意自己獨居吧?”

絕大多數女性都會肯定地回答“是。”

這時,房屋銷售員才真正開始進行促銷:

“唉!我也是因婆媳不合,所以我和我先生省吃儉用,還多虧上次中介小姐的幫忙,我才買到這麼好房子。我建議你,快買房子搬出來住,否則婆媳不合爭吵……”

“上回別人幫助我,這次我回幫助你的。如果你先付十萬元訂金,我將會以最低價賣給你。”到了這種階段,你已經成功了一半。

隻有這樣,雙方彼此的心才會更近。這時候,再提出自己的要求,對方將不大容易找出拒絕的立場和理由的。

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永遠是美好的東西,那便是真理。

——[俄]列夫·托爾斯泰交易進中,如果對方向自己做了相當投資,而依然不能成交時,那麼,自己就有主控權談判了。

這時候,除非對方讓步,否則是無力回天的!

這種讓對方陷於“進退兩難”的困境的方法,更有利於行情不好的賣方自己,因為主控權在賣方手中控製著。

反過來說,如果是賣方市場,賣方隻要等客人上門,就有生意可以做時,不費吹灰之力。

小王有一次曾在百貨公司看著一位小姐買化妝品。專櫃小姐不時殷勤地為她服務,專業的技術,使客戶在短時間內上妝、卸妝數次,改變多種美麗的造型。等到專櫃小姐在她身上投資了許多時間和勞力後,最後,這位小姐打開皮包,答道:“對不起!我的錢帶得不夠,隻能付八折的費用……”這時,櫃台小姐也就隻好“無可奈何花落去”吧。

一位業務員企圖說服某公司更換新型快速複印機。運用了各種策略:產品比較法、勸說法、需要談判法等,不斷用強而有力的言辭證明、說服用舊機器換新機器是明智的,可使公司營業效率提高等等。一個月後,對方多少有點回心轉意,終於同意換新機種;在落筆簽約之前,老板又說了:“這機器那麼貴,如果新機價錢太貴,那麼我寧可用原機器繼續使用。”

這時業務員的反應是如何呢?

已經投資太多時間與心力時,覺得不賣吧,白費了口舌;賣吧,又不劃算。最後,考慮再三,這位業務員才勉強自動降價。

“知已知彼,百戰百勝”。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買賣談判過程中,如果自己“不動如山,”讓對方摸不清自己的底牌,投石問路,等到對手表態後,再決定自己的策略,那麼,自己多半都是贏家!

有一次,小王親眼目睹某大公司的財務經理用“後發製人”,效果顯著,以最低利息向銀行貸到高額資金。

為了爭取這個大客戶的貸款,某大銀行的業務經理親自出馬,到這家大企業做業務拜訪,該公司提供了許多相關資料供銀行參考,來讓銀行評判他公司的固定資產價值,放貸是否劃算。

幾天之後,銀行經理又來到這家上市公司。

銀行:“經評測之後,本行可貸資三億元,供貴公司經營運用。”

公司:“本公司在某銀行也可貸款三億,既然沒有差別,又何必換來換去,浪費時間與手續費?而且我們與原銀行也很不錯,這麼說,我們還不如去找他們。好吧,既然如此,那麼,請您回去再重新評估年最低放款利率是多少,我們再來商議。”

幾天之後,銀行回報:

“經本行簽報,上級同意,以最優惠的最低利率——年息八厘放款給貴公司三億元,期限三年。”

公司:立即同意借款三億元。並同時清償原銀行一億五千萬的貸款,又在票券公司買入經由銀行貸款的一億五千萬的票券,因為當時,該票券公司票券利率高達十二點五厘。

用低利向銀行借款,再高利借款給票券公司,轉手之間,穩穩當當地賺到四點五厘的利息,何樂不為!

讓對方苦思冥想吧,在對方開價後再定策略,永遠都不會占上風。

行銷原則:“讓價如割肉實在很糾心”,因每一份讓價裏,業務員都舍不得。

任何法律都無權阻撓真理的實踐:

——[英]雪萊一個成功的業務員必須有明顯“一分價錢,一分貨”的觀念。揭示買主,如果真希望以低價成交,那就買便宜的東西吧。同時借暗示“產品等級”的行銷手法,瓦解對方的價格基礎,將議價空間向上拉升,借以達到“高價行銷”的目的。因為人們都想買到高檔次的好東西。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將促使買主自動加價,甚至以原價購得。這便是“產品比較法”的運用。

比如,人們上街買衣服時,大都有這樣的經驗:

你看到一件款式很滿意的衣服,試穿後,既漂亮,又合身。於是對銷售小姐詢價後,立即出價。但出價後,銷售小姐馬上從其他衣架中取出中價件衣服,對你說:“這件衣服也不錯,價格剛好適合您。但一分錢一分貨,料子比剛才那件差一點。”這時你也不好再降價了。如果真的喜歡第一眼所見的衣服,即使想議價,也隻能啞巴吃黃蓮!

但是,小王曾在行銷房屋時運用以下經驗:

客戶說:“我在你們前麵巷口,看到別人的房子一棟才賣五百萬而已,同一個地區,你們卻要六百萬。”

小王便反問:“那你所希望買的價錢是……”

客戶:“算五百五十萬好了!”

小王立即答應:“好!我也賣了!而且還可以找給你五十萬。”

客戶又驚訝地問道:“什麼!你們底價才五百萬呀?”

小王又道:“不!不是!你誤會了!是對麵那間坪數比較小的房子,隻賣五百萬元,價錢你一定願意。”

客戶聽後笑著:“這是開玩笑嘛!我問你這間,你幹嘛說另一間。”

小王也笑著:“你大概也是在跟我開玩笑,你不是想要這種價錢嗎!”

客戶隻好問:“那你到底多少可以賣呢?”

這時小王知道,對方一定回心轉意想再高點了。小王仍按原價位六百萬,也獲得了預期的勝利,剩下的,隻是小幅度的“讓價”周旋了。

運用“產品比較法”,特別要注意:無論怎樣對對方出價不滿,但在表達方式上,則應盡量要委婉平和。讓客戶感覺到,你不讚成的隻是他的價格,但並不是看不起他個人。如在表達上稍有粗略,讓客戶就會有反感,甚至傷了對方的自尊心,則不但做不成買賣,還增加了一個敵人,確實笨了點!

誰不喜愛自己不愛的東西,更何況陌生的事物呢?問題是,現代社會中“白紙黑字”的效果遠勝於“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尤其在雙方為了以前的約定產生爭議時,文字所作的承諾具有相當、甚至絕對的法律效力。所以,為了安全起見,必須以契約為評,以法律為依據,進行各方麵公證事誼。尤其高價值產品的交易,常常是“口空無憑,特立字約”。

由於相沿成習,基本上,除了法律界的專業人士之外,很少人會有想去改變它的念頭,也不是不能變動的。正由於很少人會仔細去研讀,所以,你要做好去理解合約的內容與規定,防止對方出爾反爾。

合約具有一種又強大、又無形的催眠力及說服力。對一個出爾反爾的人,你運用法律力量,強製對方執行合約事項。如果有人拿一份已印刷好的合約要求你簽字,這時候,你就要提高警覺了。在沒有確實了解合約內容之前,最好別急著簽字蓋章。反過來說,我們也要特別提醒你記住一點:

“隻要雙方同意,任何合約內容都能完善和補充的”。

小王常注意到有些客戶簽約時,合約看得很仔細,然後,要求修改某些條款,和這種客戶打交道,毫無差錯。

在小王的業務經驗中,大多數客戶是不看合約的,他們冠冕堂皇地說:“我信任你們公司喲!”事實上,這是一種個人的懶性,但它往往在事後使人受到很大的限製和損失。沒有經驗的人,是不知它的厲害。

那些反對理性的人不過是在那裏撥火,結果是弄得餘燼亂飛,把原來不曾觸到火的東西都給燒掉了。

——[德]歌德小王的中介車商的朋友告訴小王,每次客戶選定車種付訂金時,若主動告知客戶:

“今年的稅金部分,今天以前賣方負擔,明天起由買方負擔。所以在簽約時,除了訂金之外,您必須另外詳明稅金多少。”

客戶立卻提出:

“老板,您已經有這麼多利潤了,少賺一點嘛!稅金由賣方付。”

經過爭議後,賣方往往是輸家。於是這位中介車商的朋友想出了一個辦法,將買賣雙方該交的錢都寫在合同裏,直到交車時才提出。印在合約的內容,全是由法律顧問所擬定,絕對合法,並且保障買方的權益。這樣做,兩全其美。這時,客戶誰也想不到都會因已簽名確認,而按明訂的合約內容來進行。在買賣完成之前,“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實際上是“先明後不爭”,雖然似乎有點傷感情,但不會有後遺症。這就是“口空無憑,特立字約”的“白紙黑字”,勝過“口空無憑”的“巧嘴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