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讀者設身處地地想一下,假如你想寫一本曆史小說,並且裏麵涉及公眾耳熟能詳的人物,那麼你一定會為那位曆史人物設計對白。比方說你想寫三國時期,若你讓劉備說出張飛的那類型的台詞很明顯是不恰當的——即便你不遵循那個時代的語言方式,但是你也一定不會讓劉備暴跳如雷地大吼“那廝”一類的語言。原因很簡單,這不符合人物形象——尤其這是大家公認的形象。其實我們的夢在塑造人物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同時還很強調夢境中的環境影響等,否則嚴肅的曆史題材電影就成了周星馳電影(非貶義)。所以夢都會以一種“模仿”“接近”“類似”的方式把一些人物重新根據環境及自己的印象附帶其他人身上具有的特點融入到夢中人物形象中——有時候這看起來完全是另一個人,但是長相卻是兩者融合、三者融合,或者幹脆就用某個最近接觸的人物形象來作為軀殼——目的是注入混合人格。簡單地說,夢在人物定位上秉持的就是這個原則。
——————角色的分割線——————
接著這段繼續。
夢的這種選擇其實是最簡單的,也是最省事兒的,這樣夢就不必費盡心機地去重新構架陌生人了,隻要沿用現成的人物,並且對人物加以足夠的主觀改造即可。雖然我們的夢出於營造環境氣氛的目的,也會有路人甲、匪兵乙之類的龍套出現,但是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那些龍套甚至不能算是人物,隻能算是背景。而這些背景即便突然消失了也無所謂——假如“劇情”真的需要他們消失的話。
比方說你夢到自己在超市購物,超市裏人山人海。假設這夢是個恐怖的夢,而此時需要人群突然消失,那麼他們就真的會消失。因為他們存在的意義就在於讓你感受到身處在什麼樣的環境中,他們所代表的隻是一種“自己身處於某個場合”的意義,而非具體形象。
再來說夢中的特定人物。
特定人物大多有貫穿“全劇”的外形,但在很多時候這個人物的“內質”部分會根據夢的需要來隨時進行轉換——這就好像傳記類型的影視作品中的主角一樣:童年由A演員來演,少年由B演員來演,青年由C演員來演……假如演員始終是一個人,恐怕觀眾會瘋掉——除非這部劇的投資和導演都瘋了:不計成本就用一個演員從小演到老,拍攝個幾十年……我們都很清楚這是不可能的。而夢對於角色“內質”的轉換也是人物傳記影視作品那樣的——根據需要來轉換。比方說我那個“恐怖詭異的夢”中女學生就是這樣的一個角色。在外形上她所采用的是一個我未曾謀麵的高中生,同時劇情也需要她以我同學的身份在最初出現,並且參與到鬼屋留宿那一段中。這樣當我進行了身份轉換後,由這個不變的女學生作為繼承角色來把劇情接續下去。而到了夢的中後期,女學生的原本定義則被抽離後重新注入了新的“內質”,她的身份也就有了新的定義——變成了“不負責任的”編譯者。同樣,這也是劇情的需要。
不過夢中所出現的那些“角色”,除了那些現成拿來用的,還有虛擬或者複合類型的人物出現。
虛擬的我們放在後麵說,因為那個表達起來比較麻煩,容我想想。我們先來說複合類型的人物。
複合類型的人物就是把幾個人合為一個人,隻是夢在選取的時候會有自己的標準來進行複合。這也是我們著重要說的。
夢其實是很怕麻煩的,能簡單就簡單,絕不拖泥帶水唧唧歪歪地運作,角色設定上也一樣。就拿我媽催我結婚的例子來說吧,假如夢中出現她站在我麵前催我結婚的鏡頭,那麼接下來的畫麵絕對不會是我爸跳出來對我說同樣的話。就算在現實生活中他們會這麼做,而在夢中也絕無可能出現。為什麼呢?因為夢直接把我的父母合並了,合並為一個角色。如果我媽在“催促結婚”的態度上鮮明且強烈一些,那麼夢中出現的是我媽;假如我爸在這個問題上給我留下更深刻的印象,那麼夢中則出現的是我爸。但是他們同時(或先後)跳出來跟我說同樣內容的事情,在夢中沒可能發生。
還有,例如在“請家長”的夢中,我把小學老師和中學老師合並了。用中學老師的身體及曾經對我的態度,表達出了小學老師才會采用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這也是一種合並……我估計有讀者沒看懂這段的意思,讓我說更細一點兒吧。
為什麼會這麼合並呢?不僅僅因為他們都是老師,還有別的原因。那位中學老師是我所討厭的對吧?而小學時代被告知請家長,也是我所討厭的(還有恐懼成分)。我為了讓自己夢中惡毒的報複理由更為合理(前麵提到的合理化),所以夢就把我所討厭的人又進一步讓他說出我所討厭的事兒,這樣就使得那位老師成為了具有仿同性質的複合型人物——中學老師+小學老師的部分特征。而且細想起來,夢這麼做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羞辱。因為我們都很清楚,假如一個中學老師動不動就叫囂“請家長”,那隻能證明這位老師很失敗。
剛剛回頭翻了下,我發現似乎前麵的一些夢例對於這點兒都不夠鮮明,所以我決定從《夢的解析》原著中摘抄一個經典夢例用來作為我們的說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