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回答留有餘地
有人求你幫忙,你又難以辦到或者內心也不願意幫忙,但也不必一口回絕,以免當頭一盆涼水澆得別人難堪。遇到這種情況,你不妨來個“緩兵之計”。回答留有餘地:“這個忙我沒有把握幫到,不過我願為你盡力去奔走效力,你先回去,有了消息我馬上通知你。”過一段時間後,你可以打電話或托人捎信告訴他:“這事我奔走了好幾天,聯係了不少單位,實在沒辦法,請不要將我作依靠了,以免誤了你的事情。”這樣,就不會形成雙方當麵難堪的局麵。
(3)回避
你主辦的事情或主管的部門,有時出現一些有規律性的求助者。如每年的招生、招工、福利補助等。每到這個時候,一些親屬、朋友、同事、部屬等可能接二連三地糾纏著你,使你吃不好、睡不安。如果真遇到這種情況,你不妨采用回避的方法來拒絕別人的求助。如計劃布置下達後,有意外出幾天;或突然轉移辦公地點;也可來個假病真做,上醫院住上幾天,“不理朝綱政務”。等風頭一過,你再露麵,要辦的事木已成舟,別人就不會再糾纏求助了。
(4)明確果斷地拒絕
當然,明確果斷拒絕求助,不是指態度生硬、言辭簡單地拒絕求助者,而是要將不能幫忙的決定、原因明確而不含糊、果斷而不猶豫地告訴求助者,以免求助者產生誤解,或對你總抱有指望和期待。否則,求助者就可能無休止地來糾纏,這樣既誤了求助者的事,又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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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向你介紹一種自己不直接向對方說“不”,而是借助於第三方,即借人說“不”的拒絕方法。
在拒絕別人的時候,不僅要“善假於物”還要“善假於人”,就是在拒絕時善於利用第三者的幫助。這裏的“人”既可以指單個人,也可以指某一個團體。
利用他人幫助我們拒絕對方,這樣的事在日常生活中其實用得很多。比如當一位年輕姑娘在被她不太熟悉的男士邀請去看電影或吃飯時,她經常說的話就是:“對不起,我爸爸今天讓我早點兒回家,我不能陪您去。”這種說法,隱藏了自己的主觀原因,而是以他人的原因為借口拒絕對方,從而既減輕了對方的失望和難堪,也減輕了因拒絕別人在自己的心理上產生的壓力,真是兩全齊美的好事。
但是借用他人來拒絕對方,這裏選用的第三者,並不是隨便任何人都可以的,一般要選擇對方所尊敬的對象或具有權威性的人物充當“第三者”,更有利於“不”的說出。
例如,在家庭中,難免會產生子女與父母意見不一的時候。這時,孩子所采取的方法,一般都是搬出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來對付自己的父母。比如,上中學的女兒要和班裏同學出去郊遊,母親害怕沒有大人領著不安全,所以死活都不同意。可是外公卻不這樣看,於是女兒就去請外公出山,幫助她說服母親。外公欣然從命,和外孫女一起唱起了“雙簧”。女兒先說明了自己的打算,然後不等母親反對,她就示意外公上陣。外公於是就對母親說:“還是叫孩子去吧。溫室的花經不起風雨,小孩子就應該讓她去闖蕩,從小就鍛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對她將來是有好處的。隻不過要小心,注意安全就行了。”外公的話自然分量比較大,母親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隻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