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是非之交不遷就 利害之會少分明(1 / 1)

【原文】

當是非邪正之交,不可少遷就,少遷就則失從違之正;值利害得失之會,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則起趨避之私。

【釋譯】

遇到正義與邪惡交鋒的時候,一定要態度鮮明,不可絲毫遷就,如果有一點遷就,便會失去支持還是反對的標準。麵對利與害、得與失相衝突的時候,態度不能過於分明,太分明容易產生接近或躲避的私念。

【悟語點撥】

邪不壓正,但如果正義得不到伸張,那麼邪惡馬上就會抬頭。人容易患得患失,那都是由於太自私、太看重自己名與利的緣故,何不將利害得失看淡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