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一首《恨不相逢未嫁時》!"
吉他弦剛剛輕撥,台下角落的一張桌子處就傳來了聲音,沉穩,隱著怒氣,命令,聲音不大,卻足以讓全場聽清。
是那一雙眼,在燈火闌珊處,眼裏的光卻直射入我的心間,像盯著獵物一般,狠狠緊緊地盯住了我。
天,為何又要讓我們重逢。你要讓我怎麼辦?!
一旁的吉他手輕輕碰碰我。
"我,我不會唱這首歌。"我對著話筒道歉。
卻感覺他的目光一直直射著我,沒有放過我的意思。
我不敢看他,難受又不知所措,求助地看向老板。
老板正繞出吧台準備過來。
"那換一首《廣島之戀》。"闌珊處,他點了煙,隨意又篤定的語氣,再不看我。
"你早就該拒絕我,不該放任我的追求,給我渴望的故事,留下丟不掉的名字。"你有妻有家,為什麼要接受我的愛,為什麼要給我那一段短暫的刻骨銘心。
"不夠時間好好來愛你,終於明白恨人不容易。"是的,我恨不起你,盡管你騙了妻子騙了我,可是,我恨不起。我愛得好懦弱。
"願被你拋棄,就算了解而分離,不願愛得沒有答案結局。"這是你想跟我說的話嗎?可是我們明明,就是一段不可以有結果的戀情。
"不夠時間好好來愛你,早該停止風流的遊戲。"
林徽因說,如果讓我在道德和愛情之中選擇,我選擇前者。而今你將這樣的境地丟給我,我隻能說,我選擇傷害最少的人。
我忘不掉,母親割腕的那一幕。
"對不起,我暫時離開一下。"我隻能借上洗手間掩飾我的崩潰。
我離開話筒,向吉他手歉意,走下舞台。
他卻急急兩步,安安穩穩,擋住我的去路。
那雙眼,有讓我眷戀的成熟深邃,溫情寵溺,此刻定定盯住我,眼裏的光是隱忍到即將爆發的怒氣。
他鐵一般箍住我的手腕,將我向門外拉,當著所有人的麵。
他的步伐看似從容卻快得出奇,我被迫著在他的拖拽下小跑跟上,被他拉到100米外轉角的小徑燈光消失處。
"為什麼!"
我來不及停下的身子撞上他猛然回身鐵一般的胸膛,他一手箍著我的手腕,另一隻手鉗住我的肩膀。
疼。
"為什麼。"陳述的語調,聲音亦不大,我卻覺得他幾乎是吼出這三個字。
"你知道的。"我再沒有看他的勇氣,怕在他的眼裏背棄所有的理智。
"不管因為什麼,你都不應該直接給我一個假電話就斷了所有聯係!你忘了我們的愛嗎?忘了我們在一起多幸福嗎?你就忍心這樣一輩子不再見我嗎?你知道這些天我有多煎熬!我生命裏從來沒有過這麼難熬的日子!"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