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文件和法規(二)(1 / 3)

北京市規範化免疫預防門診基本標準

京衛疾控字[2009]53號

(2009年6月3日)

一、房屋配備

(一)免疫預防門診應在其服務區域內明顯位置設立道路指引牌。

(二)免疫預防門診應與其他門診、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開,並保持一定的距離。

(三)常規免疫接種日接種人數少於50人(包含50人)的免疫預防門診,其總使用麵積不得低於40平方米;大於50人的,總使用麵積不得低於80平方米。

(四)免疫預防門診應設置候種室(宣傳教育、反應觀察)、預診室(登記、詢問、體檢)、接種室;接種室麵積不得低於總使用麵積的1/3。

(五)免疫預防門診內的各功能室和接種台必須有醒目標誌,門診候種室內應張貼或設立接種流程指導圖或指導牌。

(六)免疫預防門診應在顯著位置標明服務時間,公示第一類疫苗和第二類疫苗的品種、免疫程序、作用、禁忌症、注意事項以及第二類疫苗價格。(七)免疫預防門診要保證地麵平整,牆壁光潔、環境整潔、光線明亮、空氣流通、溫度適宜。(八)免疫預防門診內各室要配有垃圾桶、洗手池等衛生設施和足夠的桌椅。

(九)所有免疫預防門診應最終成為北京市免疫規劃信息係統客戶端。

二、人員配置及要求

(一)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應是經過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免疫規劃上崗證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鄉村醫生。

(二)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應由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醫務人員擔任。

(三)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每年應至少參加一次區縣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組織的免疫規劃業務培訓。(四)新上崗人員在取得免疫規劃上崗證之前不得獨立從事預防接種工作。

(五)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更換;更換人員須得到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可並備案。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每年對轄區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考核一次。

(六)常規免疫接種日參與接種工作的人員數量不得少於2人,並且人均日接種數每超過25針次,必須增加1名接種工作人員。

(七)免疫預防門診工作人員的工資必須得到保證,所屬單位不得拖欠或克扣。

三、疫苗管理

(一)所有疫苗(包括第一類疫苗和第二類疫苗)應設置專人管理。

(二)每種疫苗應按名稱、批號及儲存條件要求分別存放在冷鏈設備中正確位置上。

(三)免疫預防門診應做好疫苗領發登記,包括疫苗領發單位、疫苗名稱、數量、生產單位、批號、失效期、領發時間和經手人簽字等內容。要求登記項目齊全,內容準確。

(四)各種疫苗應按效期長短、進庫先後分發和使用。

(五)免疫預防門診每年應按要求製定下一年度疫苗需要量計劃。

(六)免疫預防門診每次領取疫苗時,應做好疫苗運輸溫度記錄,同時在接種日或工作期間至少上、下午各記錄一次疫苗貯存溫度。

(七)每個接種日結束後,免疫預防門診應按要求統計當日疫苗的使用數和耗損數並登記在冊。

(八)免疫預防門診應每月統計各種疫苗的使用量,並上報至區縣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九)實施接種時,疫苗應置於合格的冷鏈設備中,並記錄貯存溫度。

(十)失效疫苗統一交上級預防接種單位並逐級上交疾病預防控製中心處理,並有收取記錄。

四、冷鏈管理

(一)冷鏈設備應設置專人管理,並經過區縣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組織的業務培訓。

(二)免疫預防門診應按要求建立冷鏈設備檔案,各種冷鏈設備建立台賬,做到賬物相符。

(三)免疫預防門診至少配備1個200升普通冰箱和1個200升冷藏冰箱用於貯存疫苗。

(四)免疫預防門診至少配備1個100升低溫冰櫃用於凍製冰排或貯存需冷凍保存的疫苗。

(五)設有臨時接種點的免疫預防門診,冷藏背包配備量不少於每個接種點2個,同時按照每個冷藏背包需要量的2倍配備冰排。

(六)各種冷鏈設備的使用、維修、報廢和更新嚴格按衛生部頒布的《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執行。

(七)普通冰箱、低溫冰箱必須放置在幹燥通風的房間內,遠離熱源,底部要有絕緣墊架;冰箱散熱壁與周圍物品間距不小於10厘米,冰箱內的疫苗與冰箱內壁間距不低於3厘米,冷凍室要隨時除霜,冰霜厚度不得超過3毫米,冰箱門內架不能放置疫苗,冰箱內不允許放置其他與免疫服務無關的物品。

五、接種器材與藥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