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說話方圓舌有鉤,互不得罪吃得開(2)(1 / 3)

第二天,格林先生就收到了美容師的鮮花和感謝信,一年以後,格林先生又收到了她的信,說他們的婚姻已經十分美滿,並且感謝格林先生為他們出的好主意。事實上,格林先生什麼主意也沒出,隻是以足夠的耐心和沉靜的態度感染了當事者,讓她能夠從非理智的情境轉換到理智情境,像思考別人的事那樣思考自己的事,從而尋找出適合於她自己的解決方法。這就是“聆聽”的魅力所在。

當然,上述的“聆聽”隻是一種情況。實際上,聆聽是一種以守為攻的主動性行為,並非始終一言不發。陳確曾教導兒子說:“聽人言又須詳審,勿恍惚致思別事。”聆聽是要有反應的,不運用語言也要運用表情,例如對對方的談話表現出驚奇有趣的表情,可以使他(她)的談興大增。更主要的是仔細聆聽,了解對方的秉性和愛好,從而選擇自己的談話內容。

4.拒絕他人有絕招

人生在世,對於朋友的請求,應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辦。假若朋友提出的某些要求很過分,是我們個人力所不能完成的,或者是一些對自己有壓力或違背自己意願的事,這時候應該妥善友好地拒絕,而不是硬撐,否則,可能會使結果更糟。

很多人都經曆過被人直接拒絕的滋味,這種感受的確不爽。但是,人生在世,不可能答應所有人的所有要求。如果人們懂得拒絕,就能巧妙地將自己從不必要的尷尬中解脫出來。如果能再把拒絕的話說得八麵靈光,得到對方的理解,就不會使自己陷入兩難的境地了。

有人會問: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應該怎樣拒絕呢?怎樣做才能使自己不做違心的事,而又不影響友誼呢?這的確是人際交往中的一個難題,也是拒絕藝術所在。一般說來,在遇到違背自己做人的原則或自己力不能及;不符合自己的興趣愛好;違背自己的價值觀念;可能陷入複雜關係網;損害自己的人格;陷入庸俗的交易;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等情況時,人們應該把拒絕他人的話說出口。

拒絕他人,一般不要直截了當的說出;不要在他人剛開口提出要求時,就斷然拒絕;不要對他人的請求流露出不高興的表情,或者去藐視對方,堅持永不會妥協的態度等等,這些都是欠妥當的拒絕方式。拒絕他人時,應該以和藹可親的態度誠懇應對,讓別人可以理解與接受。

拒絕他人,要說明原由,據實相告,不要采取模棱兩可的說法,這樣會讓對方摸不清你的真正意思,從而可能產生許多誤會,使彼此之間產生隔膜,雙方關係越來越淡。

傑傑一直是班上成績很好的學生,幫助他人也十分熱心。近一段時間,他每天放學後,都會準時和另外兩個同學“隱姓埋名”地去幫助一位孤寡老人。一天放學後,他正準備出發,被成績比較差的王波拉住,要讓他講解一道數學題,他一看時間快到了,又見那道題很簡單,便說:“這道題這麼簡單,你自己想想吧,我還有事呢!”然後就匆匆忙忙走了。王波為此十分生氣,再也不理傑傑了。雖然傑傑不是有意的,但別人並不知道,因而對他產生誤解、厭惡,也疏遠了他。所以,拒絕他人時,要以誠懇的態度讓對方明白你拒絕的真正原因。

拒絕他人,千萬不要傷害對方的自尊心。特別是對自己有過幫助的人,為了情麵,的確是難以拒絕的。不過,隻要你能表示出尊重對方的意願,委婉而坦誠地講出自己的難處,相信對方也會理解你、原諒你。

拒絕他人,也要給對方留一條退路,留一個台階下。所以,應耐心地聽對方把話說完,當你完全聽完對方的話後,心裏就有了主意,然後再來說服對方,就不會使對方難堪了。

有些時候,拒絕他人不能把話完全說死。比如,遇到某個異性當麵向你表示愛意,如果你又不樂意接受,就可用拖延法說“不”。他邀你跳舞,你可以這樣回答:“以後吧,有時間我會約你的。”

在拒絕他人時,如果自己很有把握,可以與其麵對麵相談。如果要拒絕的是一個“難纏”的人,拒絕他時,最好不要和他的視線直接接觸,選擇位置時要以斜、橫為佳。除此之外,還應選擇拒絕的恰當時間,有時候,拖延一段時間,選擇一個更好的機會,再予以拒絕,會使得原來緊張的局麵完全改觀,這也是一種拒絕人的技巧。

有些人不會或者不敢拒絕別人,而往往做著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活得很累,而又丟失了自我,事後還常常會後悔、自責、自卑,從而產生了一些心理障礙。其實,學會拒絕他人的技巧並不困難,不妨試試下麵幾種方法:

(1)不卑不亢法

“哦,我明白了,可是你最好找個對這件事更感興趣的人效果會更好,好嗎?”

(2)婉拒法

“哦,是這樣,可是我還沒有想好,考慮一下再說吧。”“哦,是這樣呀,我沒看清楚”,“我沒注意,也不是太清楚。”

(3)借力法

“你可以去問問他,他可以為我作證,我幹不了這種事!”

“好是好,不過我更喜歡……我想那個會更好。”

“啊!對不起,今天我隻好當逃兵了。”

(4)無言法

有時運用擺手,搖頭、聳肩、皺眉、轉身等身體語言和否定的表情來表示自己拒絕的態度,會帶來一些意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