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地方中央銀行的宏觀控製。通過給地方中央銀行更大的資金調劑權來強化地方中央銀行的調控功能,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這種做法會導致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不清晰和強化地方中央銀行的行政管理手段,因為在這種條件下,地方中央銀行會把貨幣政策目標與管理手段為一體,把控製資金作為唯一的目標,而通過控製資金動中的一條是通過專業銀行總行來傳導,另一條是通過地方中央銀行來傳導,於地方中央銀行是作為中間製導的兩個環節之一的特點,我們認為,地方中央銀行對中央銀行貨幣政各類信托投資公司、城市信用社等金醎機構。當然,這裏並不排除對專業銀行的協調、監督和指導,因此,地方中央銀行要加強對這些金融機構的宏觀管理,製定適合地方特點的法律、法規、調控手段,如存準備金、利率等,發揮更大的作用。要強調的是,地方中央銀行在宏觀調節中對結構的調節有著重要的作用,它與中來銀行構成了宏觀調節有機整體。
住房改革與銀行對策
住房體製改革的進程就是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的進程,與住房有關的各個行業通過資金的積累和內部結構的分化、組合,將逐步發展為新興的房地產業。它的興起必然伴以大規模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資金的運行和經營將脫離產品經濟的羈絆,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金融市場骨幹的銀行將起特殊重要的作用,從住房改革到房地產業的發展和壯大,具有投資大、周期長的特點,買賣雙方都端要大量的資金,作為賣方來說,需要墊支巨教的資金投入周轉而作為買方特別是買房的職工來說,也要有一個購房資金的較長積累過程。這種資金運行模式要求集資、融資機製重新和強化,這正是目前金融改革的方和銀行功能的延伸因此,住房改革與銀行體製改革應當相互結合、相互配套,住房改革推動銀行體製改革的深化,而銀行體製改革又反過來以更加完善的金融促進住房改革的進程,在住房改革的起步階段,銀行通過資金的分紀、使用、結算和平衡等金融服務,推動住房改革的啟動進行,並運用投資、信貸等經濟杠杆推動產業的起飛和資金積累隨者以後房地產業的發展壯大,房地產業與銀行的關係將密不可分,新興的房地產亞借助銀行集中來相對穩定的大量資金,銀行的支持才能不斷發展,而銀行也在房地產業發展的基礎上獲得闊的投資空間和源泉豐盛的存敢資金來湛,從而效益大增,不斷壯大自己。由於經濟利益的一致和資金的相互滲透,銀行和房地產業勢必將組成多種形式的以經營房地產為主的銀企財團,以雄厚的經濟力量實行大規模經營,促使房地產業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大支柱產業,帶動相關的各行各業共同繁榮,大力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由此可見,銀行金融業務的發展與住房改革具有至為密切的關係,不僅關係銀行的前途,也關係到國家的富強和人民的幸福。因此,銀行必須善於審時和業務結構,強化金融機能,利用所處的房地產資金結算中心和信貸中心的地位,大力開拓房地產金融業務,把銀行的金融活動滲透到住房改革和房地產經濟活動的各個領域,根據情況的發展變化,有計劃、有步驟地開拓以下新業務:
一、理順資金渠道,籌集住房資金
大力協助建立並負責管理各種住房基金,長期銀行麵合和協助財政和各部門、各單位理顒資金渠道,可以使住房資金序列化、合理化、定化和規範化,一方麵可以保證住房資金的穩定,保持資金順暢周轉;另一方麵又可以將住房生產、經和消費領域中的資金集中於銀行,擴大銀行吸存資金的來和住房信貸的能力,這一工作,不但有助於住房改革的起步,而且也是銀行做好住房改革金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銀行應以此作為突破口,以供40%金融服務為中介,進入房地產市場,促進住房改革的開展和房地產業的發展和生長。
在住房改革起步時,應當逐步建立多層次和多種形式的住房基金,包括國家財政住房基金、地方財政住房基金、中央和地方的各個部門的住房基金以及各個企、亊業單位的住房基金,在初始階段,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原來用於住房的各項資金,包括用於住房建設、更新改造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以後隨著資金來和數量的增加,還可以納入各自賣房的回收資金和部分建築稅、房產稅和城市土地使用稅等,逐步增加資金的積累。各級住房基金應保持各自的所有權,並堅持定向使用。財政部門的住房基金,應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公建套和商品房的建設,平衡地區、部門及單位資金不足,調劑解決各地區、部門、單位之間的貧富不均問埋,資助特殊困難的企、事業單位和低收入或無收入居民解決住房問埋;還要預留一部分,銀行住房貸款貼息,各企、事業單位的住房基金,應當用於解決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如投資為本單位職工建設商品房,彌補向職工售房所發生的實際價格與銷售價格的差價,資助本單位職工組織住房合作社,以及為本單位職工設獨生子女住房基金,等等。
辦職工個人住房職工在買房前一般需要一個較長的資金積蓄過程,銀行應當開辦住房儲蓄存款以適應這種要,同時銀行也可以借以擴大吸收存款,增加住房信貸基金儲備。這種儲蓄存款應當規定一些優惠辦法,如采取定新有獎、存貸結合、優先售給住房或保值儲蓄的辦法,以吸引更多的儲戶。
代理發行住房建設債券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債
經各地政府和人民銀行批準,並由有資格的經濟法人擔保,專業銀行可以受地方財政、城市建設部門或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委托,代理發行住房建設債券或城市基礎設施債券,集聚分散於民間的閑資金,作為各項有關建設的補充資金來湎。發行債券收入的資金應存於銀行,這將有利於搞活資金市場,引導消費,轉換消費資金為生產資金,擴大住房的建設和消費,上述債券的期限應略長於一般定期儲蓄期限,主要是出售建成住房,以及經營公建、謝厲配套工程和基礎設施回收的資金但對低收益或無收益項目,應由財政補貼或全部由財攻負責償還本息,
為了減少風險並取得補償,住房保險業務應當隨著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的發展而發展,銀行為了保證貸款本息的安全回收和開辟新的住房籌資渠道,也應當適時開拓房產保險業務,規定凡是使用銀行貸款的在建工程和以銀行貸款購買商品房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向銀行設置的保險機構投保,以保證房產的安全銀行也可以從沉澱的資金中摁出一部分轉為信貸基金或直接投資於房地產,進一步發揮資金效益,銀行還可以通過再保險的途徑,同保險公麵發展橫向聯合,在內部重新分配利益並共擔風險。
二、擴大和開拓住房資金的結算業務
住房改革促進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作為商品,住房的生產、淹通、分配和交換的規模和範圍將日益擴大,房地產業內部和外部的商品交換、勞務供應和物資流通將越來越頻繁物資買賣、預付備料歉、工程價、房租、房地產和房地產有價證券的交易,以及其它房地產資金的流通,都要通過銀行進行結算,銀行也因之不斷擴大和開拓房地產結算業務,這將不僅有利於商品和資金的流通,促進生產、交換和勞務供應的順利進行,而且通過結算業務,將大量資金暫時沉澱於開戶銀行,從而使銀行可以經常占用一部分資金,轉為信貸基金或直接投資,這是住房改革中銀行動員、管理和分配資金的一種重要形式。銀行將因此而壯大自己的資金實力,在更大程度上適應住房商品化、私有化和房地產業。因此,銀行應當積極鞏固、擴大和開拓房地產資金結算業務,爭取盡可能多地與建房、住房和房地產交易有關的客戶前來開戶,這將是各個專業銀行在房地產市場競爭中的一個熱點,也是銀行與房地產業緊密結合從而發展壯大的一個必要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