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除中央銀行有明文規定對某些部門、行業實現低息優惠外,一律實行髙進髙出的利率原則經營,由中央銀行根據企業單位資金利潤率狀況,結合保值儲蓄、高進貨款利率、貸款餘額的比重,確定上浮利率下限,隨同季度保值補貼率進行公布,由專業銀行執行。
分淹的好處是第一,可以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依靠社會力量解決當前財力困難。第二,有利於充分發揮利率的杠杆作用。通過對部分行業、部門實行高進髙出、差別利率的辦法,轉嫁部分貼息支出,適應發展商品經濟的5:求,有助於利率市場化。第三,有利於控製信貸投放,達到總量控製、結構調整的目的。低利率嚴重刺激了對信貸的超經濟需求,導致資金的大量流失,無效使用;實行分流,提髙貸款利率,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抑製資金的耱求,促進資金向效益好的行業流動,使資金走向良性循環,起到控製總量,調整結構的作用。
開辦抵押貸款的成績、問題與建議
(一)為了適應金融體製改革的需要,進一步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我行在以信用貸款支持北京市地方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生產、流通需要的同時,於1984年開辦了抵押貸款業務,並製定了《關於發放抵押貸款的試行辦法》,抵押貸款的對象包括本市的國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通過業務實踐,我行的抵押貸款業務取得了初步成果,四年多來,共發放這類貸款70餘筆,其中僅就1987年和1988年的不完全統計,已清戶和未淸戶的抵押放貸款就達35筆,累計放款總金額人民幣282良23萬元、外彙2313萬美元,支持了旅遊、電子、服裝、電梯製造、運輸、金屑製造、食品等行業的28家企業。目前繼續有餘額的企業還有13戶,貸款餘額共計人民幣1肝2萬元、外彙2300萬美元。我行抵押貸款大體有以下幾種類型:借款人用房、設備、汽車等實物作抵押,借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如順美時裝公司、明珠海鮮酒家、華德有限公司等。目前,這些家借人民幣1630萬元,抵押品價值折成人民幣2550萬元。
借飮人用外彙存單作抵押,借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如麗都飯店辦事處、華威有限公司、安樂大酒家、太平洋,目前借欽餘額為人民幣192萬元,抵押金額57萬美元。借款人用房屋設備實物作抵押,借外彙固定資產貸款。如京倫飯店,目前貸款餘額2300萬美元,抵押品折3500萬美元。
%借款人用實物作抵押,借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如萬德福磁帶有限公司。
借款人用人民幣作抵押,借外彙貸款,如慕田峪服務公司,借款人用外彙存單作抵押,借外彙貸款。如大觀園管理處。
某些國內企業,用有價證券作抵押,借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如北京無線電儀器,北京信息紙等。
實踐證明,我行發放抵押貸款的效果是不錯的。一方麵,從社會效益看,使用這種貸款保證了我市一大批企業、特別是享有較好聲譽的外商投資企業,如肯德基快餐店、明珠海鮮酒家、飛利浦有限公司、迅達電梯公兩、中國褢普有限公司、京倫飯店、中技開發公兩等正常的生產、經營,並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果。如我行對肯德基快餐店貸款人民幣140萬元,該店1988年稅後淨利潤人民幣340萬元,對明珠海鮮酒家貸款人民幣200萬元,其1988年稅後淨利潤人民幣650萬元,另一方麵,從貸欽自身的效益來看,在1987年和1988年已經清戶的23筆這類貸款中,借款人基本上都能按期償付本息,未發生遲付或不付的現象。在病足客戶資金窬求的同時,避免了信用風險。在借款客戶每次所用抵押品的價值和我行相應發放貸款金額的比例上,若是借款人以其在我行的外彙(美元)定期存單作為抵押品,對其所發放的貸款(主要是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是按存單金額折人民市70%的比例發放,約為每押1美元貸人民幣13元人民幣:若是以其房屋、設備等實物作抵押品,則要分別計算每一抵押物的淨值,再扣除貸款期折舊後按價值總和的60%~70%“發放貸款。總的說,每筆放款按上述算法,都低於抵押的存單金額或實物的價值,加之借款人的外彙存單或抵押物的原始契約、發粟及財產保險單都要留存我行,實物抵押還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和簽訂抵押協議等程序,因此,貸款的安全係數都比較高,保證了客戶到期還款。此外,我行信貸部門的聞誌通過辦此類貸款,還在對抵押品的估值辦理公證等程序方麵取得許多經驗,為今後更好地開展這項業務打下了基礎。
由於開辦這種貸款目前還正處於摸索階段,因此貸款的用途多是作為企業購買材料和燃料所需要的流動資金,大都是短期性的,以6—9個月較為普遍,最長1年,與同類信用貸款利率持平這裏附帶說一句,除了信貸處發放抵押貸款外,近年來,為了促進外貿公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外貿資金的肩轉速度,我行貿易處還協助外貿公兩敘做出口押彙,這種類似抵押放的業務,僅去年押彙金鋇即達8400萬美元。然而,我行開辦抵押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通到一些現實。
由於受我國現行經濟體製某些客觀條件的限製,抵押貸款目前在國內尚未普及,因而,這種貸款對象的範圍還比較窄,這幾年大多是外商投資企業,而占我行貸款金輛絕大多數的國內企業,尤其是國營公司和生產家基本上還是個空白(外貿公司出口押彙這一塊除外),從1987年1988年兩年已清戶的18戶22筆這類貸款中,國內企業備款人隻有北京海運公司一戶一筆,其餘都是外商投資企業。由我行貸款的國內公司企業,多數為老客戶,自有流動資金很少,生產經營主要靠信用貸款,銀企之間又是公對公的關係,他們在資金上對我行有較強的依賴性。另外,有的企業向我行申請貸款又有其上級主管部門擔保,因此,盡管我行《抵押貸歎試行辦法》中規定“凡擒本市的外貿、外事企業、生產出口商品的企業,均可申請抵押貸款”,但目前國內企業基本沒有主動申請過這種貸款。人們認為:不論在銀企關係上,還是從有擔保4:講,都沒有作抵押的必要。即使是外商投資企業,也往往是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才申請這種貸款(有的作抵押的外商企業,實際有我行信托公司的投資在內,如明珠海鮮瀋家、京倫飯店等都是如此),積極性似乎也不大,因此,目前這類貸款在我行貸款總餘額中的比重(主要指人民幣這一塊)仍然很少,僅為5好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