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行為,目前有種種不同看法,因而引出促使企業行為合理化的不同思路,我認為,企業行為同時取決於兩個方麵:1企業內部機製及其決定的企業目標;2企業外部環境及其對企業目標的影響和對企業行為的約束。企業目標和行為的外在表現就是它們相互作用的結果。本文試圖通過對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司及其所為134戶大中型國營工業企業情況的初步分析,探討企業目標的成因及其對企業行為的影響,探討國家預算約束、特別是稅收對企業行為的影響,尋找出促使企業行為合理化的途徑。
一、企業目標天平偏向了消費一邊
企業目標集中反映了企業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動機,也反映了企業所有者(在我國其代表是政府機關的態度,還取決於外部的種種鼓勵和限製措施,以及社會心理因素等等。它是各種動機之間複雜地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目前在我國企業的目標並不是單一的。但是在不同經濟體製下企業目標卻有不同的偏向,即今業有著不同的首要目標。正如在資本主義社會,記業的首要目標是追求最大的剩餘價值;在傳統的匈牙利型社會主義經濟中,企業的首要目標是最大限度地增加產品。那麼對於目前我國的國營企業,其目標偏向即優先考慮的目標是什麼呢?
1987年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司的實際留利中用於獎金福利和住宅等消性支出占882%這些總公司所屑的134戶大型國營企業中有619外的企業將其2/3以上實際留利用於獎金福利,有8182%的企業將其一半以上的實際留利用於獎金福利。這說明,企業在使用其實際留利時首先考慮的是增加集體福利和獎金。一些勞動生產率低、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寧願犧牲利潤和發展來增加職工收入,以保持與勞動生產率高、效益好的企業的職工收入水平相等,甚至要求超過它們。態亞追求職工收入的目標是第一位的,而對利潤和發展的追求至多隻能擺在第二位。
企業目標偏向消費,導致了微觀經濟行為的偏差。一方麵,出現了企業行為短期化、消費播利化和忽視長期的傾向;另一方麵,待別使企業的分配行為萬生偏差,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司中,獎金占工資總額的絕熏大多在以上,最高的將近,這大大超過了我國台灣省的水平。獎金比重過高,表明勞動分配中越來越依靠獎金的投入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出現“邊際獎金刺遞減敢應?而標準工資的投入所能得到的產出增長越來越小,這鴦昧著為保持一定的產出水平,職工總收入水平有不斷膨脹的趨勢。在追求髙發展速度的情況下,這可能成為消費失控的導火索,分配行為的不僅是企業標偏向的結果,而且也是其原因之一,一方麵企業目標偏向消費,引起了分捉行為偏差;另一方麵分配行為偏差,又促使企業目標更加偏向消費企業目標偏向消費,也對宏觀經濟運行發生決定性影響,成為宏觀失控的原因之一。麵對這種情況,國家不可能準確地把握住每個具體企業的微觀經濟活動,隻能采取“一刀切”的調控,因此使我們長期不能解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矛盾,引起經濟忽冷忽熱。
二、稅收不是企業目標偏向消資的根本原因
有的同誌認為,稅負過重是導致企業目標偏向消費的根本原因,企業沒有財力發展生產,隻要給企業減稅讓利,企業自然就會使其行為合理化。但是,根據對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司的利潤再分配情況的考察,卻得不出這樣的結論。國家對國營企業收入再分配的比例很髙,集中程度很強,企業的實際留利與實現利潤相互脫離,企業經營與利潤之間的聯係嚴重削弱。
進一步考察分配與資金利潤率之間的關係,發現再分配借以進行的標準具有明顯特征:企業之間的資金利潤率被再分配所拉平,即再分配的變化是由資金利潤率所決定的,納稅前利潤越高,被再分配上收的就越多;反之,納稅前利潤越低,獲得的優惠越大。結果是盈利企業的大部分利潤被拿走,虧損企業則得到補償,一方麵抑製經營有方取得成功的企業獲得利潤,另一方麵把虧損企業從困境中解救出來。不但如此,這種拉平化過程還直接表現在國家對企業職工收入的分配上。據對北京市13個總公司企業標準工資與勞動生產率的關係的分析,人均標準工資與勞動生產率大多不相關,有的甚至是負相關。這表明國家對企業標準工資的垂直調節具有很強的平均化傾向,使企業的內在努力與報酬相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