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間的經濟競爭受到嚴重削弱,既然國家政策是“鞭打快牛”,企業的經濟核算搞得越好,其負擔就越重,因而它沒有必要加強經濟核算既然企業實際獲利多少並不取決於其生產經營效率,因而它對技術裝備和創新的興趣也隨之消失;既然企業很少能得到增加的利潤,麵虧損的後果又能轉嫁於人,因而它不必努力降低成本,而更熱衷於追求增加職工收入。
相反,企業聞的非經濟競爭卻得到強化。他們采取種種手段盡力爭取政府部門,以便獲取種種優惠,使企業實現自身利益。這種非經濟競爭行為的泛濫,損害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敗壞了社會風氣。
不能否認,企業的稅收負擔較重。企業能夠用於內部積累的留利很少,大部分被國家集中。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司實際留利占利潤總額的比例,1984年為12.89%,1985年為20,34%,1986年為2仏54%,1987年為382%。但是,企業可以支配的獎金卻不僅限於稅後留利。
從北京市13個公兩可支配資金情況看,企業留利低並不能說明它可支配的財力少,關鍵是企業如何支配它可以支配的財力。
消費的增長超過司支配資金的增長,說明稅負沉重隻是企業目標偏向消費的一個原因,但遠不是主要原因。
三、企業積累行為和投資行為與稅收的關係
從企業內部來說,積累資金主要有兩個來源,即留利和折舊基金,企業留利很少,大部分被國家所集中。再看折舊基金,在北京市13個工業總公兩中,折舊基餘占內都積累資金的比
重不過45%,說明企業內部可用於積累的資金十分匱乏。企業留利較少,對大的生產發展項目辦不了,小的辦了意義又不大,助長了企業目標更加偏向消費,同時因缺乏積累資金而被迫放棄更新和改造舊設備,降低了經濟效益。
盡管企業的內部積累不足以支持企業的投資,但外部低價的資金供給卻大大刺激了企業的投資衝動。因為企業不是用自己的錢投資,無風險的資金供給造成這樣一種情況:通過投資來擴大生產能力和增長收入,是一條比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經營管理、革新工藝技術和挖掘生產潛力更省力的逢徑。
據對北京市134個企業的調查,絕大多數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不到流動資金總額的5%,大多數企業的流動資金借款占流動資金總額的一半以上,說明國家對企業流動資金的供給消除了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企業產生進行麵定資產投資的衝動。企業在大量借款的情況下,其利息支出對銷售收入比率不到2義的企業占了一半以上,不到5%的占了絕大多數。這說明國家資金的使用成本很低。此外,由於實行稅前還貸,造成企業貸款的大部分由國家負擔,同時國家再分配的比率很高,企業利潤大部分被國家拿走,結果對企業來說,與其被上收,不如多貸款投資,轉化為麵定資產
問題還在於,國家和各級政府機關實際上掌握了多數項目的投資決策權,行政機關對企業投資決餘的過多幹預,使企業無法對投資後果承擔必要的責任,一旦發生投資失敗,企業則可通過減免稅收等手段彌補損失。軟預算約束與行政幹預互為因果,互相作用,引起企業的投資衝動和投資效益低下。國家通過稅收集中企業大部分利潤,助長企業目標偏向消費通過稅前還貸刺激企業的投資衝動,這就是稅收在企業行為不合理化過程所起到的作用。
四、對策
初步的分析表明,造成企業行為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是經濟運行機製問題。改革十年以來,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力和作用雖然有所增強,但與真正的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差距還很大。企業有擴張的衝動,沒有自我約束的能力,隻能負盈不能負虧。企業並未完全擺脫行政機關附厲物的地位,在舊體製沒有根本改變的條件下,特別是在企業的產權關係還沒有明確的情況下,國家與企業的關係處在要分又分不開的狀態。企業勢必—隻眼盯著國家,另一隻眼盯著市場,在發生困難的時候,還是更多地依靠國家。所以說,實現企業行為合理化,根本問題不在於國家如何加強直接控製,更不是加強行政控製,關鍵在於傳統經濟運行機製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