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淹動,對培訓有一定的消極影響。(五)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狀況本市鄉鎮企業一半左右是1983年後發展起來的,其中一部分是有塵毒汙染或危害擾民的搬遷下放項目,一些設備也%是國營企業淘汰設備,性能差、工藝落後,加之建時間短,工公人、管理人員素質差,安全生產與法紀觀念差,生產設施因陋就簡,致使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工作先天不足、後天失調,近年來市、區縣勞動部門加強了鄉鎮企業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工作後,情況逐漸好轉,
但是,由於鄉鎮企業人員素質、管理、設備、工藝、經濟實力等多種因素影響,重生產、輕安全、不按安全生產規程辦事,違章指揮、違律作業,要錢不要命,造成工傷事故的現象仍較嚴重安全教育流於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實,一些企業領導人和職工存在僥幸心理,製度不健全,管理鬆地等問埋也較突出。987年鄉鎮企業工傷死亡人數87人,占全市因工死亡人數的34.8%。總之,勞動保護與安全生產是鄉鎮企業勞動工作中亟待加強的環節。
二、幾點意見
(一)加強鄉鎮企業勞動力的宏觀普理,指導勞動力的合理配置和流動。
對鄉鎮企業勞動力的管理要進行城3統籌,對農業剩餘勞動力要繼續貫徹“離土不離鄉、進不進城”就地消化為主的方針,根據城鄉經濟一體化和城鄉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從宏觀上進行調節和指導,組織城鄉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對發展鄉鎮企業需要的勞動力,應在質量和數量上保證農業生產需要的基礎上,遵循以下原則:鄉鎮企業需要的勞動力應立足於本鄉,以吸收本地區農業剩餘勞動力和新成長的勞動力為主,采取先本鄉後外鄉、先本地區後外地區的原則,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安置農業剩餘勞動力的主渠道從城市引進和招聘一部分鄉鎮企業需要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鄉鎮企業原則上不應使用外省市的農村勞動力,對本地區農民不願幹的髒、累、差工種,應發揮經濟杠杆作用,提高這些工種的待進來吸引本地人幹。本地區確實解決不了,必須使用外地農民要嚴格控製,切實扭轉目前鄉鎮企業大量招用外省市農民的失控和混亂狀況。
各區縣、各鄉鎮應結合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對農業勞動力轉移的規模、速度進行規劃,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情況做到心中有數,以指導農村勞動力的合理配置和流動,特別是鄉鎮企業發展慢、農村剩餘勞動力多的區縣,更應加強農村勞務輸出的組織工作。
在中央和北京市的有關方計、政策指導下,區、縣、鄉應給歲鎮企業以充分的用人自主權,不應幹涉過多。鄉鎮企業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製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生產需要和勞動者的表現,選用勞動力並決定其去留,實現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優化組合;鄉鎮企業招收職工應主要采取麵向本地區公開招工、擇優錄用的辦法,少數特殊需要的人員也可以個別錄用;鄉鎮企業職工隊伍要保持相對穩定,合理流動,使企業和勞動者能相互選擇,把競爭機製引入勞動管理,除采取適當的經濟手段外,要實行靈活的勞動製度。
(二)充分發揮勞務市場的調節作用,溝通城鄉勞動力餘缺情況,做好為鄉鎮企業引進人才的服務工作。
各郊區、縣應抓緊建立和完善勞務市場的管理工作,每年組織一、二次為鄉鎮企業輪送人才的專業勞務市場。向鄉鎮企業輸送人才要采取靈活多祥的形式,可以調動、聘用,也可以承包解決專項技術問題,幫助開發、設計新產品,進行技術谘詢等。向鄉鎮企業輸送人才要與產品擴散、技術轉讓、資金投放聯係起來,把勞務市場與技術市場、資金市場結合起來同時,需要製訂一些鼓勵國營企事業單位向鄉鎮企業輸送人才的政策,更好地為扶持、發展鄉鎮企業服務,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的實現。
(三)貫徹“內培為主、外引為輔”的方針,加強鄉鎮企業培訓人才的工作。
為鄉鎮企業培養人才,提高鄉鎮企業職工隊伍素質,是增強鄉鎮企業競爭力,鞏固和發展鄉鎮企業的關鍵,是關係到鄉鎮企業興袞存亡的大問題,各級勞動部門應把它列為一項重要任務。為鄉鎮企業培訓人才應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逐步形成培訓網絡。
各鄉鎮企業應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地對現有職工進行崗位培訓,采取請人來傳授技術,或委托外單位代培,參加電化教育講座等教學形式,把提高在職職工的業務、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議逐步把鄉鎮企業培訓工作納入市、區、縣成人教育和技工培訓管理體係,進行歸口管理,在師資、教材和教學管理等方麵給予幫助、指導,對教學質量符合要求的,主管部門應承認其學曆和技術等級。
(四)在中央和市的有關政策規定範圍內,給鄉鎮企業以充分的自主分配權。
市、區、縣、鄉各級主要是通過稅收、稅後利潤的留成比例和企業的收入分配考核辦法,對鄉鎮企業職工收入永平進行適當的調節。在收入分配方麵,目前需以下幾個問題:
建議稅前列支的工資顧與企業經營好壞掛鉤,按企業人均創利水平的劃分為檔次予以核定,
鄉村兩級應在企業責任製和長任期目標責任製的袖上,擬訂對企業工資求平的考核辦法,使企業工資水平的升降與經濟效益掛鉤孤收入的高低與本人的勞動成果掛鉤,拉開傘業之間、職工之間的收入差炬,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
正確處理好鄉、村兩級與企業和企業內部積累與消費、生產與生活的分配關係。為了增強鄉鎮企業活力和擴大再生產的能力,企業稅後利潤上交鄉或村的比例不宜過大。企業留利部分應劃分出發展生產基金、獎基金和描利基金三個部分,以保證發展生產的需要,兼顒當前和長遠利益,不搞分光吃淨。
(五)從鄉鎮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逐步建立適合鄉鎮企處幬點的勞動保險製度,
由於鄉鎮企業發展不平衡,企業之間的經濟承受能力差別較大,建立勞動保險製度還缺乏經驗,不宜規定統一的辦法,要總結經驗,給予必要的指導。
鄉鎮企業的勞動保險項目逐步完善,標準不能過高,包得不能過多,保險基金應采取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走社會保障的路子,目前,有條件的企業先著手研究解決退休養老、工傷撫恤待進和醫療待遇問題。
(六)加強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消除搴故隱思,扭轉安全事故多的局麵,是當前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
建立健全機構,明確職責,切實加強鄉鎮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工作;建立各項安全規章製度,建議把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逐步納入國務院、勞動部和北京市有關法規管理的範圍各區、縣要采取措施,有計劃地搞好鄉鎮企業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通過技術改造,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
(七)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把鄉司企業的勞動工作納人市、區、縣、鄉各級勞動部門的工作職責範圍。
作者 王彥陳玉海(北京市勞動局)於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