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新政治哲學的物質基礎:公眾社會(1 / 2)

作為貝爾新政治哲學物質基礎的公眾社會,實際上體現了一種社會決策取代個人決策,公共機製取代市場機製的社群主義方法論原則。我們可以從學理層麵和事實層麵來看一下公眾社會的發展脈絡,更好地理解貝爾的新政治哲學建構的前提和基礎。

一、公眾社會的發展曆程

西方工業化國家都經曆了一場基礎性的轉變,這一轉變不僅包括社會結構的變遷,而且包括了能夠導致社會結構從“社會家庭化”到“社會個人化”再到“社會公眾化”的社會結構和社會行動者關係的變遷。

所謂社會家庭化,是指將整個社會看作是一個放大了的家庭群落,生活於其中的人們因為畏懼自然而建立了自然法則。在這個家庭中,社會的矛盾體現為遵守與違反自然法則的矛盾。此社會的經驗秩序是人們麵對麵地交流與溝通。這種社會處於人理性發展較低級的時段,由於理性文化發育的強勢,西方社會很快告別這種社會模式而進入社會個體化的階段。

所謂社會個人化,是指在理性尤其是經濟理性主導下,人們的自我意識的主體性崛起,並以認識論主體和本體論主體的姿態自居,社會成為人類認識自然、征服自然的實踐載體。個人的自主性得到充分的展示,個人的獨立思考和實踐的能力的增長使得社會被設定為一個單獨的研究對象。

所謂社會公眾化,是指在人們堅持個體自由的前提下,越來越多地關注社會的公共事務和公共利益。主體間新的形式被顯現出來,社會越來越強調以自我意識為基礎的平等共在和相互交往。換句話說,在處理個體利益與群體利益的衝突問題時,現在的人們更多將其放置在公正與公平問題的層麵上。舉例來說,西方一直崇尚風險投資,但是如果有人趁著全球金融危機的機會投機倒把,損害了人民的公共利益的話,他是不會被這個社會接納的。公眾化的社會強調的是保護公民權以及公共精神,要求個人積極介入公共生活,宣揚相互支持和依賴,倡導直接參與社會活動。

需要強調的是,公眾化並不等同於我們所說的“集體主義”。中國人往往誤解公眾化的含義,以為公眾化必然強調集體利益高於一切,個體利益如果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則無條件為集體利益讓路。而事實上,堅持個體自由才是公眾社會的基礎,集體利益隻有符合集體內的每一個個體的利益,人們的集體利益觀念才會更強,因為在公眾社會中,集體利益是與集體內的個體的利益緊緊關聯、互為基礎的。

二、後工業社會走入公共社會

當社會進入後工業社會時代,將會麵臨各種各樣的政治經濟學層麵的問題。就如貝爾所預測的那樣,當社會的物質層麵極度發達後,許多社會問題(如教育,運輸,社會保障,生態保護,等等)都開始凸現出來。由於問題無法通過非人格性的“市場”形成的社會關係來解決,所以不得不在人與人的相互接觸中去摸索答案。於是,政治的作用才越來越大。據此,貝爾認為後工業社會不僅將是知識的社會、服務的社會,更是一個公眾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