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貝爾進行了廣義的文化建構,以公眾家庭為理論核心,並試圖建立起一種以其為社會中心的公平分配理論的政治哲學,用來解決與資本主義文化矛盾相伴而生的一係列政治經濟問題,使整個資本主義社會達到一種新的和諧統一狀態。

首先,社會基本單位的問題。貝爾用綜合分析的方法說明了新的政治哲學構建基本單位的問題。他分別批評了個人主義、群體本位主義和國家主義(利維坦)的觀點,但對於社會單位到底是什麼,他卻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隻是依據亞裏士多德的“相關差異原則”提出了一個大概的分配原則。

其次,關於自由與平等的關係的問題。貝爾基於相對差異原則,認為平等具有優先性是公眾家庭的中心問題。貝爾把平等分為條件的平等、手段的平等和結果的平等,並認為機會平等的觀念是西方社會鼓吹平等的主要手段依據。然而,貝爾卻認為正是資本主義社會運行的“機會平等”帶來了社會不平等的事實,並且主張限製機會平等原則及其帶來的社會不平等現象。他認為要在充分顧及社會平等及其人人得到尊重的基礎上,對能力相對突出者實行優先的原則,實現一種 “公正的統治”,但是他的這一設想本身就存在著種種矛盾,隻能是空想。

再次,關於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問題,貝爾認為公平與效率的關係事實上代表著資本主義社會非經濟價值評判與經濟價值計算之間的關係。並且他認為二者之間存在著明顯的矛盾。貝爾預設了兩種時態作為前提來論述自己關於這個問題的看法。首先,他假定經濟增長速度為零,那麼人們隻需要考慮現代生活狀況。事實是在現代社會裏如果過分重視效率那麼勢必將導致一種現實型的不平衡,能力強大的人可以在社會中擁有更多的收益,而弱勢群體的利益將被忽視,這與公平原則是相違背的。貝爾對於這種情境下產生的公平與效率的矛盾所提出的解決辦法與羅爾斯類似,羅爾斯主張“最低限最高標準”,即一個在經濟上因為追求效率而導致差別產生的社會必須配備能夠給最弱群體最大利益的政策,貝爾認為它在解決第一種情境時是有效的,但是他在分析第二種情況時,體現出了更高的前瞻性。貝爾設想當經濟增長速度高於零時,問題就不止發生在同一代人之間,而且也關係到了人類的未來。貝爾反對如蘇聯那種為了下一代一切都可以犧牲的態度,也反對西方社會的消費態度。他認為公平與效率的原則必須做動態的考慮,並尋找到現在與未來的人類利益的平衡點。

第四,劃分公域與私域。貝爾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列舉了西方社會存在的兩種觀點,一類人希望在經濟上享有私人領域的自由而道德上則執行公共領域的規則;另一類人則希望在道德上享有自由的私人空間,而經濟上接受公共的管製。前者是守舊派,而後者是當代的自由主義者。貝爾認為這兩種人的願望都是不可取的,他認為無論是在經濟領域還是在道德領域,公域和私域都應該共存。在經濟領域既要存有經濟管製,又要承認分權與競爭的優勢;在道德領域既要有公共規範也要對人們的隱私加以保護。但是在貝爾那裏,共存於一個領域之內的公私是截然分開的。

實際上,貝爾自己對於廣義的資本主義文化矛盾能否用公眾家庭理論來解決也是存在著疑慮的,但他卻認為這有利於自我意識的成熟,能夠使人們更加意識自己應該在一種開放的狀態中去體驗一種更加公平和平等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