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靳西
我八歲以前簡直是個搗蛋鬼。
俗話說,男孩七八歲,貓狗都嫌棄。我的童年更是如此,比一般的小孩更要淘氣百倍千倍,殺傷力也大許多,常常能夠把一整個家都弄得人仰馬翻。
媽媽氣急了也會打我。
爸爸卻會攔著她。
我就愈發無法無天了。
不過,我在這個家裏還怕一個人。
我姐。
她比我大十三歲,我七八歲時,她已經二十一了。當時爸媽生她以後,好幾年都沒動靜,以為隻會有她一個小孩了,對她是千嬌百寵,養成了她的大小姐脾氣,要什麼都必須要到。
這大概也為她後來的愛情悲劇埋下影子。
我八歲那年,姐姐二十一。
姐姐有一個未婚夫,叫葉振信,青梅竹馬十幾年,準備結婚的。
爸爸媽媽要回國了。他們一直在國外談生意,幾個月終於要回國了。我和姐姐去機場接他們。他們準備從另一條近路回家,我卻突然想要買一個玩具,要爸爸媽媽順便幫我買一個玩具。
爸爸媽媽被我吵得沒辦法,隻能轉道。
姐姐下車幫我去買。
結果,就在車停在路邊的時候,爸爸媽媽被路邊突如其來的子彈擊中了。爸爸被擊中頭部,當場死亡,媽媽保護我,頭磕在車門上,昏迷了。
我被媽媽藏在她身下,黑暗的溫暖的沒有光的幽閉的地方。
我感受到媽媽的血流到我的臉上,流到我的嘴裏,鹹鹹的,還有一股刺鼻的腥味。我聽見媽媽的聲音,微弱的呼吸聲,卻看不到她的模樣。
我討厭那黑暗。
我害怕那黑暗。
我怕黑暗會讓我想起媽媽。
媽媽最終還是去世了,臨終願望是希望姐姐能夠找到自己的幸福。姐姐去找到林振信,要他幫個忙,幫忙在媽媽麵前演個戲。
葉振信答應了。
葉振信是爸爸媽媽給她定下的,她青梅竹馬的葉家哥哥,葉振信。我也認識他,一個很帥的畫家,據說以後還要流浪呢。
姐姐很喜歡他。
我卻不喜歡他。
因為他不喜歡姐姐。
是的,他不喜歡姐姐。他喜歡上了一個女警察,還要和女警察結婚,要和姐姐退婚。這件事當年鬧得特別大,滿城嘩然。
姐姐和葉振信吵了很多次。
葉振信隻是和姐姐道歉,說她對不起姐姐。
姐姐卻不肯。
我覺得從爸爸媽媽去世開始,她就有些瘋狂了。
她和葉振信吵了一架。
我直到今天還記得姐姐的眼睛,通紅的,盯著前麵的牆壁,對旁邊的葉振信道:“我就不信,我和你十幾年的感情還比不上她幾個月。隻要你和她分開,我就有機會,一年兩年三年四年,時間可以打敗一切,我總會有機會的。”
葉振信隻說了一句話:“你瘋了。”
然後,他就摔門走了。
姐姐縮在沙發上哭了:“我是廖家的大小姐,他憑什麼不喜歡我。我不信,我才不信什麼愛情。我和他十幾年的感情了,他憑什麼就這樣拋下我。媽媽也走了,爸爸也走了,現在我隻剩下他了,他還要拋下我。我不要一個人,我不要一個人。”
我爬到姐姐麵前,安慰他。
姐姐卻把我甩開。
她罵我,說爸爸媽媽都是我害死的。要不是我,爸爸媽媽才不會走那條路。才不會被暗殺,才不會就這樣去世。
都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