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63 人活著,要盡力做到不虧欠他人和自己(1 / 1)

人活著,要盡力做到既不虧欠他人,也不虧欠自己。在離開人世時,既無愧疚,也無遺憾,即無悲苦、有快樂。

俗話說,人生苦短。意思是說,人活一輩子很不容易,以苦為伴,也很短暫,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那麼什麼是人生最苦的呢?是貪嗎?不是。是失憶嗎?不是。是老嗎?不是。是死嗎?不是。對此,有人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至於其他苦,隻要人能知足,雖貧不苦;隻要能安分,雖失意不苦。生老病死是人生難免的事,也不算什麼苦。獨是人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做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有了虧欠,便像有千斤重擔壓在肩頭,其苦莫過於此,想逃避也無處逃避,因為在受良心的責備。

這種虧欠是很多的,如答應人家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家的錢沒有還,受了人家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家沒有賠禮,甚至連這個人的麵都不見,但總覺得睡夢裏都有這個人的影子在糾纏,這是良心上的愧疚。因為自己對於他人的責任還沒有解除。

不獨是對於一個人為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身,都是為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且力所能及的事,我對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的事,便是現在的自己與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也是自己對自己加的一份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裏便是輾轉反側、難以安寢。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死也是帶著苦痛,走進墳墓而死不瞑目。這種虧欠所造成的苦痛,比普通的貪、病、老、死更難達觀排解得開。

但人生要做到對己對人都不虧欠也很難,盡量要虧欠得少一些,虧欠得小一些。為能將虧欠之事盡力了結,而不是不以為然,那麼人生的責任自然完了。人的良心也隨之安然了,這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說得也好:“心上的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真是不可以用言語來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越長久,到了責任完了,沒有虧欠時,則會心安理得,快樂無比。大抵天下事,都是苦中得來的樂,這才是真樂。人生須知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虧欠彌補,便是有活力人間的一種樂趣。倘若不盡責任,任虧欠積累,必受良心責備,這苦都是自己找來的。反過來處處盡責任,沒虧欠,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少遺憾,便時時快樂。

有人說,既然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虧欠是不負責任造成的,那麼把責任推卸掉就沒有了虧欠,豈不是永遠就不會有苦了,人心也就不會有愧疚和遺憾。實則不然,人生不會永遠停留在兩三歲的孩童時代,人要成長,那責任自然會壓在你頭上。如何能躲,除非失去生命。有責任,人之難免,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盡得大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責任,就得小快樂。若是躲責任,最終虧欠會越來越重,是自投苦海,永遠不能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