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VI設計的概念與發展(2 / 2)

同美國式VI相比,日本式CIS體係涵蓋了更為豐富的內容。這些內容包括三大基本要素:理念識別(Mind Identity),簡稱MI;行為識別(Behavior Identity),簡稱BI;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簡稱VI。MI意指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戰略,包括經營宗旨、原則、方針、規則、製度、責任等的確立。BI意指企業經營過程中所有具體的執行行為在操作過程中的規範化和協調化,包括規範和協調企業內部的組織、管理、教育以及企業及其成員對外的一切活動。VI意指企業運用視覺傳達的方法,使用一係列識別符號,以刻畫企業的個性、突出企業精神、凸現企業特征,其包括企業標誌、標準字、標準色等。以上三者的有機結合構成CIS體係。

在CIS中,MI體現的是企業的基本精神,它是整個企業識別係統的根本依據和核心,是CIS的原動力。BI和VI的設計必須充分體現企業經營的精神實質和內涵,才能形成統一且具有鮮明個性的企業形象特征。BI作為企業的運行製度,一方麵體現企業經營理念,另一方麵其本身又是一種形象力而具有識別作用。VI則通過各種視覺符號將企業理念傳達給公眾,並以其獨特的設計在公眾中留下關於企業的強烈的感性形象。在這三要素中,MI居於中心地位,它統攝並指導BI和VI,BI和VI的相互配合體現MI並向外傳遞相應信息。自此CI有了更深的含義:它指運用視覺設計手段,通過標誌的造型和特定的色彩等表現手法,使企業的經營理念、行為觀念、管理特色、產品包裝風格、銷售準則與策略形成一種整體形象。同對將企業名稱、企業標誌經過標準字體、標準色等統一規範化之後,由內至外進行企業與社會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傳播,以最快的速度、最深的印象,讓社會和公眾注意自己、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從而塑造出企業的最佳形象。日本模式的CIS與美國模式的CI相比,主要在於擴大了視覺設計的領域,把設計內容擴大到企業營銷管理上來,使企業形象設計成了一個龐大的係統。

(3)VI設計在中國的發展

如果說20世紀50年代是美國的VI潮,70年代是日本的VI潮,到了80年代的末期,中國改革開放前沿的沿海地區首先接觸到了VI這個嶄新的概念。廣州美術學院設計係於1987年成立了廣東省集美廣告有限公司,開始實踐VI策劃。同年,一批由廣州美術學院畢業的學生組建了廣東省白馬廣告有限公司,隨後新境界廣告有限公司、黑馬廣告有限公司、天朗企業形象設計廣告公司相繼成立。這些公司先後為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李寧運動服裝有限公司、碧浪公司、科龍公司等企業進行VI設計和推廣工作。隨著一些先導入VI的企業的成功,不少內地企業也設計並導入了VI。很快,VI大潮由南方向內地滲透。經過近30年的發展,中國的許多大企業或機構已經比較充分地認識到VI設計的重要性,並比較好地貫徹了VI設計,比如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等,海爾、聯想、長虹等眾多國內著名品牌,也通過視覺元素的延展,運用VI較好地體現了企業經營理念和風格,成為民族經濟振興的傑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