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都不是根本的決定力量,根本的決定力量是競爭的本質和自然選擇的範圍。在一定的競爭和選擇範圍內,即那種必須用他人的失敗來定義的勝利就可能不需要了。如果愛情的本質是差異化,那麼Peter和”Fom完全可能選擇幫人又利己的策略——如果他們都多一些聰明的話。
下麵這個博弈也許能更好地說明合作是對競爭法則的背離。我們讓N個博弈者坐在考場裏,在有規則而無監督的情況下進行考試。規則是獨立完成考試,考完後按照成績分配獎金$M,大家公平競爭。和上麵的博弈情形類似,這裏會有兩種權變情況要考慮:
第一,$M是固定的,還是不封頂的?如果$M是固定的,那麼在考完後就要把分數標準化,然後按照總量分配。這意味著,你多了,我自然就會少,所以競爭會更激烈;而如果$M並不封頂,隨你的分數增加,博弈的結果就會完全不一樣。
第二,對於任何兩個可能會選擇合作的博弈者來說,其合作的邊際收益是否會至少不小於合作的邊際成本?換句話說,合作是有代價的,關鍵的問題是這種代價有多大。
說到這裏,我們大概可以認識到,競合的博弈其實並不複雜,是我們自己把問題搞複雜了。我們都知道1981年Robert.Axelrod通過計算機模擬發現了著名的Tit—for Tat博弈,這個博弈對當代社會的競合觀產生了重要影響。但在他發現Tit—for Tat博弈的若幹年前,就已經有個叫10hnMaynardSmith的基因工程師,雖從未聽說過囚徒困境博弈,但卻通過觀察動物世界(如鷹和鴿子等)裏的行為悟出類似於Tit—forJrat的博弈道理。而在Tit—for Tat博弈發現的10年前,哈佛生物係的一名研究生寫了一篇論文,通過分析猴子互相撓癢癢等動物行為,對社會關係的互惠本質進行了揭示。1998年,加拿大毅偉商學院的一名博士生BabaraD·Pierce出於對合作的好奇,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在猴子身上。她後來在管理學界頂尖期刊《Academyof.Management,Review》上發表了一篇論文,區別和考察了兩類猴子(簡單地說,就是合作型猴子和獨處型猴子),並從猴子聯係到經理人,一時引起爭論。“人類一思考,上帝就微笑。”上帝之所以微笑是上帝已經把各種道理都擺在自然界了,而人類卻煞有介事地進行所謂的研究。合作的道理其實是顯而易見的。
(3)合作的產業條件
第一,市場足夠大,或者具有誘人的增長空間。新興市場,不論就技術而言還是就地理而言,都會促進同業合作。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銀行在傳統業務上拚得你死我活,但在OnlineBanking方麵卻大力合作。一方麵,新興市場的競爭程度可能並不算什麼,至少與現有市場的競爭程度相比是這樣;而另一方麵,盡管對新興市場的合作開發有風險,但其潛在的回報也是巨大的。
第二,產品差異性越大,越有可能出現合作;越同質化的市場,越可能趨向於高度競爭。比如彩電業,這個行業在過去的20多年裏經曆了從同質化(黑白)到差異化(彩電)再到同質化(彩電)再到差異化(背投、等離子、液晶)的演變過程,在這個演變過程中,我們也看到了競合,特別是中國企業與外國企業競合的幾起幾落。在眾多的行業中,IT服務業可能最具差異化競爭特點,而它也的確表現出非常具有同業合作精神。在高度差異化的行業或者行業發展階段,合作會帶來新的利基(Niche)市場空間,使合作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