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競爭優勢效應
人的天性更加傾向於競爭而不是合作。
定律解析: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人們與生俱來有一種競爭的天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不能容忍對手比自己強,因此人們在麵對利益衝突的時候,往往選擇競爭,拚個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即使在雙方有共同利益的時候,人們也往往會優先選擇競爭,而不是選擇對雙方都有利的“合作”。這種現象被心理學家稱為“競爭優勢效應”。
生活啟示:
我們在日常生活大概都看過這樣的情景:在上公共汽車時,明明知道按順序上車會更快,可是一看到車進站,大家都會情不自禁地蜂擁而上。結果許多人卡在車門處,半天誰也進不去,導致大家上車速度都慢了。
其實人們心裏也不是不明白,按順序上車會更快,可是事到臨頭卻不顧理性了。明明知道謙讓一下、合作一下對大家都有好處,可是心裏又想:“憑什麼要我謙讓?”都這樣想,就造成謙讓和合作還是不會發生。
在美國有這樣一個事件:一對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充滿仇恨。
根據法官判決,丈夫應該把自己財產的一半轉讓給妻子。於是丈夫開始出售自己的車、房。但一想到讓死對頭平白無故得到一大筆財產,很不甘心,一狠心,競將自己價值幾百萬美元的車和房以十美元的價格出售。結果是兩敗俱傷。
這種做法是仇恨導致的競爭心理超越了共同的利益。
我們不可否認,競爭有它的積極作用。競爭是人的本性,人在和別人爭奪有限的生存資源的過程中,形成了競爭。競爭是推動社會前進的強大精神動力,它可以成為人的內驅力,使人把潛力充分發揮出來。
從另一方麵來講,社會是共生的,“一木難支大廈”、“一個人玩不成棒球”,人與人的合作也是必不可少的。
那麼,人一般在什麼情況選擇競爭,什麼情況下選擇合作呢?
研究表明,選擇競爭還是合作,一般由以下因素決定:刺激,對方的力量,交流信息和個性特征。刺激包括對有益或有害的刺激,如獎勵或懲罰,利益得失。如果對於合作增加有益的刺激,會增加選擇合作的傾向。
在社會環境中,人們往往根據力量對比的大小,來決定自己應該選擇競爭還是合作:如果對方力量太大,那麼,自己多半會選擇與之合作,不願拿雞蛋碰石頭;但如果自己有更大的力量,則多半會選擇競爭。
信息交流也可以大大增強合作行為。如果雙方不進行交流,通常會認為對方將采取競爭,那麼自己即使不喜歡,也隻好被迫參與。
但是如果雙方可以進行信息交流,坦誠相待,彼此信任,事情就好辦多了。在現實中,如果雙方曾經就利益分配問題進行商量,達成共識,合作的可能性常會大大增加。
另外,人的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其對競爭或合作的選擇。
一般來說,成就動機比較高、渴望做出優異成績的人,更容易競爭;
而交往動機強、需要朋友的人,多半選擇合作。
心理智慧:
為了克服“競爭優勢效應”的消極作用,我們要學會與人合作,爭取‘‘雙贏”。心理學家榮格有一個公式:“我+我們=完整的我。”
世界上絕對的“我”是不存在的,個人應該融入我們的“我”,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實現人生的意義。
64.模仿效應
人有模仿他人的天性,尤其是喜歡與條件比自己更好的人攀比。
定律解析:
模仿,是每個人都有的一種心理機製,是指有意和無意地效仿和再現與他人類似的行為。簡單地講,就是照著別人的樣子去做。
在生活中,模仿的行為很常見,比如看見別人留長發,自己也留長發;看見別人穿牛仔褲,自己也穿牛仔褲。
心理學家發現,模仿是人的一種本能。人從兒童時期咿呀學語時。就開始了對他人的模仿。模仿的重要意義是:模仿是學習的基礎。我們學習任何知識和技能,形成一定的態度、信念、理想等個性特點,很大程度上都要歸功於模仿。
生活啟示:
模仿在生產經營中具有重要意義。許多產品的開發,都是模仿別人已經開發成功的產品。在生產中,模仿的好處是:技術上風險小,開發起來容易,投人的財力、物力、人力也較少。總之,模仿是一種重要的經營策略。
生活中模仿分為有意義的模仿和無意義的模仿兩類。
一個人看見別人過馬路闖紅燈,不自覺地也跟著闖過去,這種對不良行為的模仿,是一種消極的模仿,是不值得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