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暴戾民生、奴役人民、焚書坑儒、草菅人命,他的暴政不可避免地給後輩崇尚儒家的史學家、文學家造成對荀子及其學生的偏見。但這不能歸罪於荀子,因為秦王朝踐踏了荀子“平政愛民”的立國根基,肢解了荀子完整的治國理論思想體係,由秦始皇的殘暴而聯想到荀子,不能不使後輩史學、文學家對荀子耿耿於懷,怒目相視。“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毫無疑問地也給荀子的悲劇命運再次雪上加霜。孔子、孟子所以比荀子幸運,還有一個荀子的學說為封建社會不能接受的原因。2003年山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思想的起源》一針見血地道破天機:“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孔孟鼓吹的仁論,性善論,溫情脈脈,既適合中國的血緣社會,又迎合了人類的虛榮心。荀子對邪惡人性的揭穿,冒犯了人類的尊嚴,直戳人類所謂自尊的痛處,對社會的批判太尖銳,太深刻了,觸犯了時忌,他對名、實等哲學問題的探討,很難為缺乏哲理分析的同胞理解,曲高和寡,致使一代宗師,劃時代的巨星,就這樣湮沒在黑暗社會和茫然的人群之中。”
偉人仙逝英靈在,鬆柏自有後人栽。荀子盡管命運多蹇,他的功業可以被曆代統治者冰封雪藏,但他對人類文明史所做的貢獻,將永世傳承,不可磨滅,他的閃光思想所形成的衝擊波一次次地衝破黑暗與封殺,還給荀子以公平,因為曆史是最公正的法官,時代是最公平的裁判。(孫延林)
人的需要模式:荀子的一種解讀
“需要”一詞是現代詞彙,在中國古代,與“需要”對應的詞是“欲”或“利”。在中國早期思想史中,對人的“需要”問題做出全麵探討和係統闡釋的是戰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中國早期思想文化的集大成者荀子。
荀子在承認“人生而有欲”的前提下,認為人的欲望在其展示過程中表現為人的各種不同的需要,需要有高低層次之分,因而它在社會中的地位也就不一樣,概括說來,荀子關於人的需要學說,可概括為以下四個不同的層次:
第一層次是人的本能需要。荀子把這種需要視為人的最基本的生理要求,他說:“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是人人具有的生理本能,並且目之辨黑白美醜,鼻之辨芬芳腥臊,耳之分音聲清濁,口之辨酸鹹甘苦以及骨體膚理之辨寒暑疾癢等都是人本能的不同表現,對於人的這種最基本的需要,社會必須首先予以滿足,誰也不能泯除剝奪人的正常需要。荀子針對早期許多思想家提倡的“無欲”、“去欲”、“寡欲”的觀點提出了批評,他認為重要的在於導欲、節欲,而不在無欲、去欲,荀子甚至認為有些政策的製定和設計,正是以人的“多欲”本能為前提的。總之,荀子不否認人有滿足自己生存需要的權利,但他強調指出,滿足的方式必須嚴格限定在“禮義”規範製度的範圍內,也就是說,人的需要欲望不能隨意發泄,而要有一定的“度量界限”,符合一定的禮義規範,這種觀點在現在看來仍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第二層次是人的享樂需要。在荀子看來,享樂需要雖比人的本能需要在境界上高一層次,但仍沒有脫離本能需要的領域,所謂享樂主要是指物質方麵的享樂。他指出,隨著社會的變遷和時代的發展,人們已不滿足於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是“食欲有芻豢,衣欲有文繡,行欲有輿馬”,溫飽問題解決以後,人們對衣食住行有了更高的要求,“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財物而製之,合天下而君之,飲食甚厚,聲樂甚大,台榭甚高,園囿甚廣”,因此,荀子的享樂需要側重於目好美色,耳好樂章,口好佳味,心好利益,骨體膚理好愉逸等方麵。
前兩個層次的“需要”,可稱之為人的“自然需要”或“物質需要”。
人的自然需要都是天賦之稟性,是無法遏製的本能衝動,在此種意義上,人的這種需要與較高級動物的需要有相似之處,但又有本質性區別,荀子雖主張人們應滿足這種自然需要,但他反對人們一味去追求它。在社會曆史發展過程中,人還產生了一種對動物來說不存在的需要,就是說,“人除了有‘肉體’的需要外,也還存在著‘精神’的需要……”,而這種“需要”就其本質而言是由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