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關於如何判別境界的優劣,王國維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不隔”。“隔”與“不隔”既是境界的創造原則,同時又是境界高低的批評標準。必須要達到前麵所說“境界”的美學特征,方是“不隔”。他說陶淵明、謝靈運、蘇軾的詩“不隔”,即是指其真實自然、生動傳神而又有“言外之意”而說的。顏延之、黃庭堅的詩、薑夔的詞“隔”,即指其用典過多而損害了生動、自然之美而言。他讚揚《古詩十九首》中的“生年不滿百”、“服食求神仙”等篇,說“寫情如此,方為不隔”,又讚揚陶淵明“采菊東籬下”、斛律金《敕勒歌》“天似穹廬”等說“寫景如此,方為不隔”,也就是指其“能寫真景物、真感情”而言。他說馬致遠的《天淨沙》小令“深得唐人絕句妙境”,即是強調它有“言有盡而意無窮”之妙。
《人間詞話》中對曆代詞人的評論也有很多精彩之處,可以幫助我們深入領會王國維以境界為中心的美學思想體係。《人間詞話》上承我國古代文藝和美學,下啟我國現代文藝和美學,在我國文藝和美學思想發展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張少康)
《人間詞話》境界說新探
《人間詞話》是王國維文學美學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其中之境界說則是王國維文學美學思想的核心與精髓。在王國維看來,以詩詞為最高體現和代表的文學也有其本質之美,他將這種本質與理想之美名為“境界”。
“境界”既不是某種具體的情境和狀態,也不是詩人和文學家在作品中創造出來的東西。“境界”是先驗的、自在的,是獨立於具體作品以外的本源的存在。“境界”又是抽象的,它沒有明確具體的內涵,卻又包容著豐富的內蘊和意義。它可以在具體作品中獲得直接的實現和體現,但這種實現和體現又並非就是“境界”本身,而隻是“境界”的現象和表象,或者說,是“境界”在具體作品上麵的“分有”。因此,體現在具體作品中的“境界”是相對的、有限的,是可以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而作為本質與本體的“境界”則是絕對的、無限的,是不可直接感知與把握的。這就是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提出的“境界”概念的基本含義,顯然,它既同中國古典傳統文學當中的“意境”概念沒有直接的淵源,又不是一個實在的、具體的概念,而是王國維在融合中西方文學美學思想理論的基礎上,提出與獨創的一個新的、特定的文學美學範疇,一個帶有鮮明的哲學和形而上學色彩的抽象概念。上述觀點在《人間詞話》中的直接依據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王國維在《人間詞話》的起首第一句便明確指出:“詞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在這段開宗明義的文字當中,王國維不僅明確指出了“境界”在詩詞乃至整個文學當中的地位和意義,而且著重強調了“境界”作為衡量具體作品的最高標準的唯一性和絕對性,即隻要有“境界”,則必然是好作品、好文學。那麼,“境界”顯然是一個具有本質和普遍意義,並且內含相當豐富的概念。
二、“境界”是《人間詞話》及其境界說所討論和涉及的核心概念,又是王國維首創的一個特定概念,但是對這個概念本身的確切含義,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卻始終未置一詞。這或許不應歸於疏漏或其他原因,而很可能是基於這樣一種認識和情形:即作為詩詞乃至文學的最高本質與理想之美的“境界”,其內含本身就是抽象的、無限的,是無從把握和不可言說的,因此也就隻可意會而無以言傳了。
三、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曾兩次涉及對境界說的自我評價,第一次是在《人間詞話》的第九則中:“然滄浪所謂興趣,阮亭所謂神韻,猶不過道其麵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為探其本也。”第二次是在《人間詞話》刪稿第十三則中:“言氣質、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神韻,末也。有境界二者隨之矣。”在這兩段文字中,王國維將傳統文論當中的“興趣”、“神韻”和“氣質”三個概念與“境界”相比較對照,可見是把它們作為同一性質或範疇的概念來看待的。“興趣”、“神韻”、“氣質”等對於文學來說,無疑都是一些內涵抽象的概念,那麼“境界”必然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不僅如此,“境界”還是一個比上述諸概念更抽象、更本質,含義更豐富、更廣大的概念,因為前三者不僅都已經包含在“境界”當中,並且同“境界”相比,它們都隻不過是“麵目”和“末”,唯有“境界”才是真正的“本”。由此可見,“境界”確是一個非比一般、不同尋常的特殊概念,而王國維對於首創這一前無古人的新概念的自許與得意就不難理解了。
四、王國維在《人間詞話》開篇提出“境界”概念之後,接著又建立起一係列與之相關的概念和範疇,其中包括:“造境”與“寫境”、“有我之境”與“無我之境”、“優美”與“宏壯”、“大境”與“小境”,以及後來在評論具體作家作品時涉及到的其他一些概念和範疇,如“隔”與“不隔”、“客觀之詩人”與“主觀之詩人”、“入乎其內”與“出乎其外”等等,這些概念和範疇涉及詞以至整個文學從內容到形式、從思想情感到藝術表現等各個方麵,無疑是理解和把握境界說及其概念的又一關鍵問題。如前所述,“境界”作為詞乃至文學的最高本質與理想之美,它本身雖然是抽象的、絕對的存在,是不可直觀不可把握的,但它卻可以在具體作品中獲得直接的實現與體現,呈現為種種不同的、具體的“境界”現象,即表現為特定的“神韻”、“氣質”、意境、情境、格調等等,構成具體的美詞和美句。而這些現象則是具體的、直觀的,是可把握和可言說的,是可以在具體作品中加以創造並達到的。王國維在提出“境界”概念之後建立起來一係列範疇,正是對這些不同的“境界”現象的梳理和歸類,解說和界定。然後借此窺斑見豹,體象會神,從而揭示出“境界”的內蘊與真髓。(劉自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