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民主機製是有效的
有了一組簡單的前提條件,民主就可以隨時隨地出發。至於最終能否發展成為成熟的、適合自己國情的民主,則受製於更多的也更複雜的因素,但所有的因素又都可以從四個前提條件中找到答案。民主可通過自身的糾錯功能有效化解幹擾公共意誌的不利因素,民主總是有效的。民主可不斷更新製度積木,動態適應社會的發展,暴力革命也就永久退出了曆史舞台。
1.民主的前提、步驟與形式
在本書看來,民主製度的前提隻有四個,依次是:人的本質,國家本質,三哲分行,三權分立。它們共同構成了民主製度得以確立的前提(因此被簡稱為“民主四前提”)。人的本質構成了民主製度的公民基礎,國家本質規定了民主體製的運行方向,三哲分行成為民主製度的社會基礎,三權分立成為民主製度的政治基礎。四前提中,人的本質先於國家本質,三哲分行先於三權分立,依此又可以將民主分為兩個階段:民主準備階段(人的本質加三哲分行)和民主實操階段(國家本質加三權分立)。
可借用公式表示如下:
民主前提=人的本質+國家本質+三哲分行+三權分立
=準備階段+實操階段
=(人的本質+三哲分行)+(國家本質+三權分立)
這裏沒有給經濟條件留有位置。因為民主製度能否確立與經濟基礎並無直接關聯,經濟基礎是民主製度的一個有利條件但並不是必要條件,日本的明治維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民主製度能否確立隻與上述四前提有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個前提民主都會成為泡影。缺少人的本質規定,就沒有民主製的公民。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是在目前最先進的民主製國家中,人的本質也沒有達到真善美的完滿統一,因而目前的民主也還不是完滿的民主,真正完滿的民主隻能是從未來的知識資本社會開始。缺少國家的本質規定,民主製就會走入歧途。日本軍國主義就是將國家本身作為國家的本質,而不是將人的本質作為國家本質。沒有實現三哲分行,意識形態國家和宗教國家就會出現,民主就將成為亂相。亞洲較為成功的民主製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中,三哲分行就比較好;泰國、菲律賓等國的民主亂相,皆出於宗教國家的原因;清朝“百日維新”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宗法意識形態國家。沒有三權分立的製衡機製,公共意誌很容易被篡改,民主就沒有了製度保障。
特別強調三點。第一,即使在民族存亡的關鍵時刻,國家也隻能作為國家的目的:全體人民以保衛國家生存為目的,國家依然不能作為國家的本質。以國家作為國家的本質常常會有著冠冕堂皇的理由,尤其是在國家發展道路遇到暫時困惑的非常時期。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激發起狂熱的民族主義和英雄崇拜,獨裁也就成為必然之路,民主僅剩下了一個形式。第二,國家都有著自己的意識形態,國家意識形態永遠隻能是國家的工具。即使當國家意識形態受到嚴重衝擊的時候,該意識形態也不能成為國家的本質或目的。正確的事情應該是創新國家意識形態。知識資本社會的國家意識形態隻有一個,即“人的本質是國家的本質”。第三,本書所說的“三權分立”,不能等同為當前西方式的政體設置。知識資本社會的“三權分立”應該是三權在合作中製衡、三權在製衡中合作。製衡不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合作不導致公共意誌的被篡改。三權製衡與三權合作之間的平衡,是由公共意誌依據相應的知識決定的。
科恩在《論民主》一書中所羅列的民主的前提和條件,在上述四前提中都可以找到或從中推導出來。倘若要等待四前提完全成熟,可能需要很長時間,其實也無等待的必要。民主可以輕裝準備,輕裝出發,但堅持四前提的理念絕不能有絲毫動搖。隻要堅持了這一點,民主在它的進程中可以反過來促進四前提的不斷成熟。我們計劃在下麵的文字中談論這個話題,現在來看看另一個話題:民主的形式。四前提在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成熟度,組合起來的結果也就大不相同,民主形式千差萬別,但所有的差異又都可以在四個前提中找到原因。
根據人的本質完美程度的不同,我們可以區分出完美、相對完美和有缺陷的民主;根據國家本質的差異,可以區分出正確、相對正確和非正確的民主;根據三哲分行的差異,可以區分出純正民主、意識形態民主、宗教民主和宗法民主;根據三權分立的差異,可以區分出真民主和偽民主。如果你的民主四前提都不成熟,那就隻能是非常糟糕的偽民主。
接下來,我們還可以深入到每個前提的內部尋找它們之間的細微差異,比如在由國家本質決定的非正確民主中就有民粹主義、軍國主義、國家主義等細微差別。最後還可以結合具體國家的曆史與地理特征、民族與文化特性,分析出它們對民主四前提的影響及其結果,再細分出具體形態的民主模式。
也正因為民主形式的千差萬別,引發了世人對民主的困惑與誤解。民主並不一定能選出來好的領導人,民主有可能導致社會動亂,民主會造成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民主還可能引發經濟崩潰等等關於“民主漏洞”的說辭,成為人們懼怕民主乃至拒絕民主的理由。而“民主不一定能成功”不幸又成為現實,更加深了人們對民主的懷疑。
其實這都不是民主自身的過錯,恰恰是因為我們實行的民主遠不夠完美、不夠正確、不夠純正甚至不夠真。民主四前提理論可以幫助我們充分地認識到這一點。
2.自我糾錯:民主終能實現公共意誌
在所有反對民主製的理由中,最為典型的一條是:人的智力水平是參差不齊的,因此民主製度中的多數原則並不能保證公共意誌的正確性。如果考慮到人的立場差異,考慮到公共意誌形成過程中被人為操縱的可能性,則公共意誌失真的可能性就更大。
應該說,反對者的三個理由(智力水平、立場差異、人為操縱)都屬於基本事實。即便如此,也不能支持其否定民主的結論。因為隻要你堅持了民主的四個前提條件,上述否定民主的三個理由都可以被化解,民主的結果最終一定會回歸到真實的公共意誌上來,因為民主製本身就能糾錯。
智力水平差異對公共意誌的幹擾,在民主實操中是可以被逐漸化解的。再高深複雜的政策主張,都可以被解釋為投票人的切身利益,政治家和他的競選班子都明白這個道理。相互競爭的政策主張也都極力聲稱:唯有自己能實現投票人利益的最大化,而競爭對手卻做不到這一點。競爭者對投票人的反複遊說(包括對自己的肯定和對競爭對手的否定),會促進投票人對某項政策的深入理解。其中的關鍵點是,競爭者的遊說必須要符合其所陳事實與所持主張的,即沒有任何故意欺騙或掩蓋的成分;遊說者的說辭是公開的和透明的,是可以隨時接受社會專業人士和媒體質疑的。最終的結果是,投票者都能清楚認識到他的權利和他所麵臨的選擇。智力水平差異對公共意誌的幹擾因此被降到了最低,投票的結果可以等同於公共意誌。
可能還有人擔心說,民主製度下的公共意誌有可能是不正確的,因為多數派在認識上的局限是可能存在的,少數派的清醒與明智此時就可能成為民主製的犧牲品。當初希特勒就得到了多數派的支持,而對納粹黨有著清醒認識的少數派的正確意見反而成了犧牲品。對此我們的解釋是,這不是民主製的過錯,而是當時德國選民對國家本質的認識出現了問題,是人類認識的過錯。在錯誤的國家認知下,民主成了它者的工具。在希特勒那裏,民主成了國家和種族的工具,國家和種族成為民主的它者。如果民主成為意識形態的工具,就可能導致“文革”式的動亂。曆史已多次證實,民主隻能是人民自己的工具,民主的目的也隻有一個,即人的本質的完滿實現。換句話說,隻要堅持了民主的四個前提,上述過錯是可以避免的。
不同的社會階層必然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團,麵對同一個政策時的立場差異由此而生。在某項新政策開始實施之時,公共意誌對少數派利益的侵害或許總是難免的。即便如此,民主製框架也有效限製了這一侵害的嚴重程度,對少數派的侵害一開始就可能是最輕微的。更為重要的是,民主製充分賦予了少數派表達不滿的權利。少數派可運用該權利向政府表達不滿、抗議甚至罷工遊行。從知識資本社會的角度看,所有階層的利益關係均相互關聯且整體維持在同一個和諧發展的結構中,對少數派利益的侵害最終會形成對社會和諧的影響。如能認識到這一點且及時改正,則意味著政府和公共意誌本身具有自我糾錯功能。少數派的抗議表達同政府(和公共意誌)的自我糾錯相結合,不僅彌合了細微的社會裂痕,更教育全體人民如何在未來更有效化解各自的立場差異。至於少數派“免於貧乏和恐怖的自由”等基本權利,自然包含在人的本質規定之中。
人為操縱公共意誌的結果隻能得逞於一時,就像台灣的陳水扁利用兩顆子彈改變選舉結果一樣,但終究還是被人民所唾棄。陳水扁之所以能得逞於一時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台灣民主目前還遠不成熟,在成熟的民主環境下不可能有類似情況發生。即使偶然發生了,肇事者也將會付出慘重代價。透明公開的民主機製,加上充分的言論自由,人為操縱公共意誌的行為就會化解於無形。
3.製度積木:民主永久消除暴力革命
從知識關係的角度來比較民主製與集權製的優劣,還可以得出如下觀點:民主製是由全體人民參與國家倫理知識關係的生產,而集權製僅容許國家權力機關及相關人員參與國家倫理知識關係的生產,人民隻是被動地接受而已。民主製的國家倫理知識關係(無論是在豐度還是在廣度上)均遠優於集權製。
如果將各自的國家倫理關係比如成積木的話,集權製的製度積木是固定的和單一的,動搖或改變其中的任何一小塊,都有可能帶來嚴重的衝擊;而民主製的製度積木則是靈活的與豐富多樣的,且其中每一小塊都具有自我調節的功能。這樣就帶來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景觀:表麵上看,集權製的整個積木大廈非常穩固,每一小塊積木也都堅守自己的地盤,安靜得像是一塘死水;而民主製的整個積木大廈卻總是在輕微地流動著,每塊積木都有可能隨時在調節自己,整個積木大廈保持著一種動態和諧,像是一段流淌著的河流。標準的集權製構築了嚴密合圍的製度堤壩與密不透風的塘底,一滴水都無法從中逃逸。標準的民主製僅構築了河床與河堤,人的本質成為引導河流前進的唯一力量。
在集權製下,暴力革命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一塘死水的前途隻有兩個:要麼決堤潰壩,要麼幹枯後新水衝入。前者是內部革命,後者是外強入侵,兩者都屬於暴力。中國數千年封建社會的曆史,就是由集權製到內亂或外族入侵、再到新的集權製交替重複的曆史。為什麼古老中國曆經數千年之久都沒能跳出這樣的一個曆史怪圈?這既與集權製本身有關,也與“革命者悖論”有關。
革命者之所以革命是因為舊製度的不合理,但革命者終究是在舊製度中成長起來的,原本就是舊製度的一部分。革命者在其革命的過程中直接繼承了舊製度的思維方式、組織形式甚至社會模式。結果就是革命者隻能以舊製度的形式去否定舊製度的內容,以承認舊製度的方式去否定舊製度,此即“革命者悖論”。失敗的革命者淪為寇賊,成功的革命者成為新皇帝。曆史又還原了集權製舊貌,真正意義上的革命以失敗告終。即使革命成功了,“革命者悖論”在社會的某個局部依然存在。歐洲資產階級革命雖然建立了資本主義政治製度和經濟製度,但在生產組織的管理上卻延續著封建社會的行會製和學徒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