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虛擬世界”維權記(1 / 1)

姚紀元是一位著名的新聞傳播學副教授,在業界的口碑向來非常好。2007年9月,姚教授在家裏撰寫關於“新聞傳播”的論文,在撰寫的過程中他需要用到自己曾經發表的一篇論文作為參照,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在搜索引擎上查找。當打出自己的姓名確認搜索時,卻彈出來一個網頁,網頁的內容提示中不僅出現“姚紀元”3個字,在名字的後麵還附有很多具有侮辱性的字句。姚紀元已經沒有心思寫什麼論文了,他立即點開網頁的鏈接。姚紀元發現這是某博客網站的一個網頁,他繼續點擊該網頁上的一篇名曰《爛教授爛理論》的博客日誌,在這篇博客中,博主“AK47”對姚紀元進行了毫不避諱的辱罵,總是在姚紀元的名字後麵加上“猥瑣人”、“臭流氓”、“爛教授”等汙穢的詞語。姚紀元火冒三丈,他馬上查看了博文發表的日期,發現這是7月份登載的,也就是說這篇日記已經在網絡上存儲了兩個多月,他計算了一下,在這兩個多月中會有數以億計的人看過這篇博文,無法想象自己的名譽已經被敗壞到了什麼程度。

姚紀元馬上按照網上的啟事撥通了該博客網的熱線電話,告訴該博客網馬上刪除這篇名為《爛教授爛理論》的博文,以免對自己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沒想到的是,該博客網不僅沒有答應及時刪掉該篇日誌,還要求姚紀元為其提供相關的書麵證明及身份證件,隻有在證實姚紀元本人提出刪除博客日誌的情況下,才能對這個帖子作刪除處理。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姚紀元一怒之下把該博客網站推到了被告席的位置。他共提出了3點訴訟請求:首先是要求被告立刻停止對本人的侵害,並公開道歉,消除此博文對自己造成的惡劣影響;其次,姚紀元要求該博客網站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1萬元及直接經濟損失1324元;另外,由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爛教授爛理論》的博客日誌中,“AK47”用“猥瑣人”、“臭流氓”等詞語對姚紀元進行惡意評價,是明顯具有侮辱性質的,所以該博文被認定存在侮辱原告的內容,已經構成有害信息。

對於該博客網來說,原告姚紀元於發現該博文之日起及時打電話通知被告刪除有害信息,可是被告在已經發現有害信息的情況下,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采取相應的措施,阻止有害信息的傳播,而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從而延誤了消除影響的時間,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某博客信息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在該博客網首頁向原告姚紀元副教授刊登致歉聲明並保留10日,一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元。

網絡是大家發表言論、抒發情感的地方,它的存在帶著“虛幻”的麵紗,因此,很多人都認為在這個“虛擬的世界”裏可以盡情地、放心大膽地表達對別人的不滿和怨恨,因為這裏沒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誰,也沒有人會治你的罪。其實並非如此。故事中的受害者姚紀元,他的名譽權在網絡上受到了無理的踐踏,於是他想到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權。雖然無法查實對其進行謾罵的人是誰,但博客公司的“不作為”也是導致其受到傷害的始作俑者。因此,他的權利最終得到了法律的保護,博客公司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青少年朋友已經將網絡視為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希望大家用“鍵盤”發表言論時,請秉持守法的原則,不要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以免受到法律的製裁。另一方麵,當你發現有人在這個虛擬的世界裏辱罵你的時候,要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