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是一名高二的學生,平時是班級裏的活躍分子,經常和同學們開玩笑。一天中午,他打開飯盒準備吃午飯,看到前桌馬騰飛的飯盒也在書桌上放著,他想馬騰飛是回民,不吃豬肉,想逗逗他,就把自己飯盒裏的一塊豬排骨放到了馬騰飛的菜裏。不一會兒,馬騰飛從外麵回來了,掀開飯盒準備吃飯,一眼看見了一塊豬排骨,頓時氣得七竅生煙,大喊:“誰幹的,太缺德了!”然後端著飯盒去找班主任。
班主任隨後來到教室,盯著在座的學生嚴肅地問:“這是誰幹的,馬上站出來!”同學們都停止吃飯,疑惑地看著周圍的人,隻有張明低著頭邊啃排骨邊偷偷發笑。班主任走到他麵前問:“張明,這是你幹的吧?”張明看到班主任一臉的嚴肅才收起笑容,慢慢站起來,不服氣地說:“是我,就是開個玩笑至於這樣嗎?”說完狠狠地瞪了馬騰飛一眼。“你明明知道馬騰飛是回民,怎麼還開這樣的玩笑?你這樣太不尊重別人的民族尊嚴了!”班主任非常嚴厲地批評了張明,並讓他馬上向馬騰飛道歉。
張明嘴上道了歉,卻懷恨在心,認為馬騰飛小題大做,故弄玄虛,讓他在大家麵前丟了臉,他準備找個機會好好報複他一下。第二天下午自習課上,同學們都在專心地溫習功課,張明突發奇想扯下一張信紙,在上麵畫了一個大大的豬頭,在紙的背麵塗上膠水,然後假借拍馬騰飛的後背將紙貼在了他的衣服上。馬騰飛問張明有事嗎,張明笑眯眯地說:“沒事,就是向你借一支鋼筆。”可就在這時,同學們發現了馬騰飛背後的一個豬頭,忍不住笑了起來。這讓馬騰飛察覺到了自己背後一定有什麼問題,他立刻脫下衣服,發現自己身後背著一個大大的豬頭,這次馬騰飛無法忍受了,直接衝著張明的胸口就是一拳,同學們見狀紛紛上前阻止,將他們拉開。
馬騰飛沒有上課,而是直接跑回了家,他把這些事告訴了爸爸媽媽,一家人全都火冒三丈,“簡直是太欺負人了!我今天不教訓他就對不起祖宗!”說著,馬騰飛的爸爸拎著一把菜刀就衝出了家門。這時,鄰居發現這一家人情緒不對,就上前阻止,左勸右勸才把他們勸住了。派出所來了解情況後,找到張明,並對他進行了嚴肅的批評,說他這樣做是違法的,不道德的,學校也給了他留校察看的處分。
我國是個多民族國家,各民族都有著自己的風俗習慣,彼此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團結各個民族,才是每個青少年朋友的光榮義務,張明的玩笑恰恰是對“民族平等”的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張明在明知回族同學的風俗習慣的同時,故意使用侮辱性行為和語言挑逗該名同學,侮辱了少數民族同學的人格,傷害了少數民族同學的感情。張明的行為已經超出了開玩笑的範疇,不但破壞了民族團結,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權,屬於違法、不道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