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3 / 3)

不但詩文,就是兒歌,民謠,故事,笑話,甚至無意義的接字歌,繞口令等等,也都給人安慰,讓人活得有意思。所以兒童和民眾愛這些廢話,不但兒童和民眾,文人,讀書人也漸漸愛上了這些。英國吉士特頓曾經提倡“無意義的話”,並曾推薦那本《無意義的書》,正是兒歌等等的選本。這些其實就可以譯為“廢話”和“廢話書”,不過這些廢話是無意義的。吉士特頓大概覺得那些有意義的廢話還不夠“廢”的,所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繁劇的現代生活裏,這種無意義的廢話倒是可以慰情,可以給我們休息,讓我們暫時忘記一切。這是受用,也就是讓我們活得有意思。——就是說理,有時也用得著廢話,如邏輯家無意義的例句“張三是大於”,“人類是黑的”等。這些廢話最見出所謂無用之用;那些有意義的,其實也都以無用為用。有人曾稱一些學者為“有用的廢物”,我們也不妨如法炮製,稱這些有意義的和無意義的廢話為“有用的廢話”。廢是無用,到頭來不可廢,就又是有用了。

話說回來,廢話都有用麼?也不然。漢代申公說,“為政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多言”就是廢話。為政該表現於行事,空言不能起信;無論怎麼好聽,怎麼有道理,不能兌現的支票總是廢物,不能實踐的空言總是廢話。這種巧語花言到頭來隻教人感到欺騙,生出怨望,我們無須“多言”,大家都明白這種廢話真是廢話。有些人說話愛跑野馬,鬧得“遊騎無歸”。有些人作文“下筆千言,離題萬裏”。但是離題萬裏跑野馬,若能別開生麵,倒也很有意思。隻怕老在圈兒外兜圈子,兜來兜去老在圈兒外,那就千言萬語也是白饒,隻教人又膩味又著急。這種才是“知難”;正為不知,所以總說不到緊要去處。這種也真是廢話。還有人愛重複別人的話。別人演說,他給提綱挈領;別人談話,他也給提綱挈領。若是那演說談話夠複雜的或者夠雜亂的,我們倒也樂意有人這麼來一下。可是別人說得清清楚楚的,他還要來一下,甚至你自己和他談話,他也要對你來一下——妙在絲毫不覺,老那麼津津有味的,真教人啼笑皆非。其實誰能不重複別人的話,古人的,今人的?但是得變化,加上時代的色彩,境地的色彩,或者自我的色彩,總讓人覺著有點兒新鮮玩意兒才成。不然真是廢話,無用的廢話!

《生活文藝》,1944年。很好

“很好”這兩個字真是掛在我們嘴邊兒上的。我們說,“你這個主意很好。”“你這篇文章很好。”“張三這個人很好。”“這東西很好。”人家問,“這件事如此這般的辦,你看怎麼樣?”我們也常常答道,“很好。”有時順口再加一個,說“很好很好”。或者不說“很好”,卻說“真好”,語氣還是一樣,這麼說,我們不都變成了“好好先生”了麼?我們知道“好好先生”不是無辨別的蠢才,便是有城府的鄉願。鄉願和蠢才盡管多,但是誰也不能相信常說“很好”,“真好”的都是蠢才或鄉願。平常人口頭禪的“很好”或“真好”,不但不一定“很”好或“真”好,而且不一定“好”;這兩個語其實隻表示所謂“相當的敬意,起碼的同情”罷了。

在平常談話裏,敬意和同情似乎比真理重要得多。一個人處處講真理,事事講真理,不但知識和能力不許可,而且得成天兒和別人鬧別扭;這不是活得不耐煩,簡直是沒法活下去。自然一個人總該有認真的時候,但在不必認真的時候,大可不必認真;讓人家從你嘴邊兒上得著一點點敬意和同情,保持彼此間或濃或淡的睦誼,似乎也是在世為人的道理。說“很好”或“真好”,所著重的其實不是客觀的好評而是主觀的好感。用你給聽話的一點點好感,換取聽話的對你的一點點好感,就是這麼回事而已。

你若是專家或者要人,一言九鼎,那自當別論;你不是專家或者要人,說好說壞,一般兒無足重輕,說壞隻多數人家背地裏議論你嘴壞或脾氣壞而已,那又何苦來?就算你是專家或者要人,你也隻能認真的批評在你門檻兒裏的,世界上沒有萬能的專家或者要人,那麼,你在說門檻兒外的話的時候,還不是和別人一般的無足重輕?還不是得在敬意和同情上著眼?我們成天聽著自己的和別人的輕輕兒的快快兒的“很好”或“真好”的聲音,大家肚子裏反正明白這兩個語的分量。若有人希圖別人就將自己的這種話當作確切的評語,或者簡直將別人的這種話當作自己的確切的評語,那才真是鄉願或蠢才呢。

我說“輕輕兒的”,“快快兒的”,這就是所謂語氣。隻要那麼輕輕兒的快快兒的,你說“好得很”,“好極了”,“太好了”,都一樣,反正不痛不癢的,不過“很好”,“真好”說著更輕快一些就是了。可是“很”字,“真”字,“好”字,要有一個說得重些慢些,或者整個兒說得重些慢些,分量就不同了。至少你是在表示你喜歡那個主意,那篇文章,那個人,那東西,那辦法,等等,即使你還不敢自信你的話就是確切的評語。有時並不說得重些慢些,可是前後加上些字兒,如“很好,咳!”“可真好。”“我相信張三這個人很好。”“你瞧,這東西真好。”也是喜歡的語氣。“好極了”等語,都可以如法炮製。

可是你雖然“很”喜歡或者“真”喜歡這個那個,這個那個還未必就“很”好,“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未必“好”。你雖然加重的說了,所給予聽話人的,還隻是多一些的敬意和同情,並不能闡發這個那個的客觀的價值。你若是個平常人,這樣表示也盡夠教聽話的滿意了。你若是個專家,要人,或者準專家,準要人,你要教聽話的滿意,還得指點出“好”在那裏,或者怎樣怎樣的“好”。這才是聽話的所希望於你們的客觀的好評,確切的評語呢。

說“不錯”,“不壞”,和“很好”,“真好”一樣;說“很不錯”,“很不壞”或者“真不錯”,“真不壞”,卻就是加字兒的“很好”,“真好”了。“好”隻一個字,“不錯”,“不壞”都是兩個字;我們說話,有時長些比短些多帶情感,這裏正是個例子。“好”加上“很”或“真”才能和“不錯”,“不壞”等量,“不錯”,“不壞”再加上“很”或“真”,自然就比“很好”,“真好”重了。可是說“不好”卻幹脆的是不好,沒有這麼多陰影。像舊小說裏常見到的“說聲‘不好’”和舊戲裏常聽到的“大事不好了”,可為代表。這裏的“不”字還保持著它的獨立的價值和否定的全量,不像“不錯”,“不壞”的“不”字已經融化在成語裏,沒有多少勁兒。本來呢,既然有膽量在“好”上來個“不”字,也就無需乎再躲躲閃閃的;至多你在中間夾上一個字兒,說“不很好”,“不大好”,但是聽起來還是差不多的。

話說回來,既然不一定“很”好或“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不一定“好”,為什麼不沉默呢?不沉默,卻偏要說點兒什麼,不是無聊的敷衍嗎?但是沉默並不是件容易事,你得有那種忍耐的功夫才成。沉默可以是“無意見”,可以是“無所謂”,也可以是“不好”,聽話的卻頂容易將你的沉默解作“不好”,至少也會覺著你這個人太冷,連嘴邊兒上一點點敬意和同情都吝惜不給人家。在這種情景之下,你要不是生就的或煉就的冷人,你忍得住不說點兒什麼才怪!要說,也無非“很好”,“真好”這一套兒。人生於世,遇著不必認真的時候,樂得多愛點兒,少恨點兒,似乎說不上無聊;敷衍得別有用心才是的,隨口說兩句無足重輕的好聽的話,似乎也還說不上。

我屢次說到聽話的。聽話的人的情感的反應,說話的當然是關心的。誰也不樂意看尷尬的臉是不是?廉價的敬意和同情卻可以遮住人家尷尬的臉,利他的原來也是利己的;一石頭打兩鳥兒,在平常的情形之下,又何樂而不為呢?世上固然有些事是當麵的容易,可也有些事兒是當麵的難。就說評論好壞,背後就比當麵自由些。這不是說背後就可以放冷箭說人家壞話。一個人自己有身分,旁邊有聽話的,自愛的人那能幹這個!這隻是說在人家背後,顧忌可以少些,敬意和同情也許有用不著的時候。雖然這時候聽話的中間也許還有那個人的親戚朋友,但是究竟隔了一層;你說聲“不很好”或“不大好”,大約還不至於見著尷尬的臉的。當了麵就不成。當本人的麵說他這個那個“不好”,固然不成,當許多人的麵說他這個那個“不好”,更不成。當許多人的麵說他們都“不好”,那簡直是以寡敵眾;隻有當許多人的麵泛指其中一些人這點那點“不好”,也許還馬虎得過去。所以平常的評論,當了麵大概總是用“很好”,“真好”的多。——背後也說“很好”,“真好”,那一定說得重些慢些。

可是既然未必“很”好或者“真”好,甚至於壓根兒就未必“好”,說一個“好”還不成麼?為什麼必得加上“很”或“真”呢?本來我們回答“好不好?”或者“你看怎麼樣?”等問題,也常常隻說個“好”就行了。但是隻在答話裏能夠這麼辦,別的句子裏可不成。一個原因是我國語言的慣例。單獨的形容詞或形容語用作句子的述語,往往是比較級的。如說“這朵花紅”,“這花朵素淨”,“這朵花好看”,實在是“這朵花比別的花紅”,“這朵花比別的花素淨”,“這朵花比別的花好看”的意思。說“你這個主意好”,“你這篇文章好”,“張三這個人好”,“這東西好”,也是“比別的好”的意思。另一個原因是“好”這個詞的慣例。句裏單用一個“好”字,有時實在是“不好”。如厲聲指點著說“你好!”或者搖頭笑著說,“張三好,現在竟不理我了。”“他們這幫人好,竟不理這個碴兒了。”因為這些,要表示那一點點敬意和同情的時候,就不得不重話輕說,借用到“很好”或“真好”兩個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