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2 / 3)

有一天,他去訪在乙工場做工的B,一則想看看B的生活方法,二則想對B誇說誇說自己的節儉之德。

B的樣兒使他吃了一驚。B在數年前是個比他不如的光蛋,現在居然已有妻與子,且住著不壞的房子了。他問B何以能如此,B的回答是:“我因為沒有錢,才入工場作工。主人教我節儉,但是你想,窮光蛋一個大都沒有,從何節儉起啊!後來物價逐漸騰貴,我和大家向主人要求加薪,乘機就娶了妻,妻不久就生了子。一人的所得不足養活三口,於是又隻好強求主人再加薪水。有了妻子,不能再住客棧或寄宿舍,才於最近自己租了這所房子。可是生活費又感到不足了,尚擬向主人再請求加薪呢。”

B雖這樣訴說著生活的艱辛,可是臉色卻比他有血色得多。B的妻抱其肥胖的小孩,時時舉目來向他的黃瘦的臉看。他見了B的一家的光景,不禁回想起妻未死時的情形來。

諸君讀了上麵所記的小說梗概,作何感想?就一般說,節儉原是一種美德,節儉的教訓原是應該傾聽的。可是上述梗概中的甲工場主所提倡的節儉,卻是一種掠奪的策略,他們所提出的節儉的教訓,完全是欺騙的虛偽的東西。諸君目前尚不是工人,不消說這樣的欺騙的教訓暫時是不會臨到頭上來的,但如果諸君的校長或教師不替諸君本身著想,專以保持自己的地位飯碗為目的,或專為辦事省麻煩起見,向諸君咣咣地提倡服從之德,教諸君謹守他們的所謂校規,則如何?合理的校規原是應守的,但校規的所以應守,理由應在有益於學生自己和學校全體,不應專為校長或教師的私人便利,去作愚蠢的奴隸。前學期的校長姓王,教師是甲乙丙丁,這學期的校長姓張,教師是ABCD,在現今把學校視作傳舍的教育情形之下,作校長或教師的未必對於學生都能互相誠信,“謹守校規”的教訓也自然不大容易有效。但我敢奉勸諸君,合理的校規是應守的,隻是要為自己和全體而守,不為校長或教師私人的便利而守。當校長或教師發出“謹守校規”的教訓的時候,須認清其動機的公私。為了校長及少數教師想出風頭,把學生作了犧牲,無謂地獎勵不合理的運動競技或跳舞演劇的把戲,近來多著呢!

對於教訓須辨認其動機的公私,不管三七廿一地盲從了去奉行,結果就會被欺。但是有種教訓,在施教訓的人熱心為諸君設想,並無自私的處所,而其實仍是虛偽的東西。這種出於熱心而實虛偽的教訓,實際上很多,舉一例來說:諸君出家門時,父母叮囑你們“努力用功”。“努力用功”是一條教訓。這條教訓出於諸君的父母之口,其中籠著無限的對於諸君的熱情和希望,可謂決不含有什麼策略的嫌疑的了。可是這真誠的父母的教訓,因了說法竟可以成為虛偽的東西的。

自古至今,為父母的既叫兒子讀書,沒有不希望兒子能上進,能努力用功的。韓愈有一首教子的詩題目叫做《符讀書城南》的,中有一段雲:

“……兩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少長聚嬉戲,不殊同隊魚。年至十二三,頭角稍相疏。二十漸乖張,清溝映汙渠。三十骨胳成,乃一龍一豬。飛黃騰達去,不能顧蟾蜍。一為馬前卒,鞭背生蟲蛆。一為公與相,潭潭府中君。問之何因爾,學與不學歟。……”

這段文字,如果依照今日的情形改說起來,大意是說:“有兩份人家各生了一個孩子,幼時知識相同,常在一塊兒遊耍,後來一個努力讀書,一個不努力讀書,結果一個成了車夫,受人鞭撻,一個做了大官,住在高大的房子裏,何等寫意。”諸君的父母叮囑諸君“努力用功”究出何種動機,原不敢斷言,但普通的父母對於兒子都無不希望兒子能“飛黃騰達”,以為要“飛黃騰達”就非教兒子“努力用功”不可。韓愈是個有見解的名人,尚且如此教子,普通的父母當然不消再說了。

如果諸君的父母確由此見解對諸君發“努力用功”的教訓,那麼我敢奉告諸君,這教訓是虛偽的。“飛黃騰達”是否應該,且不去管他,要想用了“努力用功”去求“飛黃騰達”,殊不可靠。實際社會的現象不但並不如此,有時竟成相反。試看!現今住高大洋房的,坐汽車的,作大官的,是否都是曾“努力用功”的人?拉黃包車的是否都是當時國民小學中的劣等生?“努力用功”原是應該的,原是應有的好教訓,但如果這教訓的動機由於想“飛黃騰達”,那結果就成了一句騙人的虛偽之談。在韓愈的時代,這種教訓也許尚有幾分可靠,原說不定,但觀於韓愈自己讀了許多書還要“送窮”(他有一篇《送窮文》),韓愈以前的杜甫有“紈衤誇不餓死,儒冠多誤身”(《奉酬韋左丞丈二十二韻》)的話,足見當時多讀書的未必就享幸福,韓愈對於兒子已無心地陷入虛偽的地步了。至於今日,情形自更不同,住洋房,坐汽車,過闊生活的,多數是些別字連篇或竟一字不識的投機商人,次之是不廉潔的官吏(因為他們如果僅靠官俸決不能過如此的闊生活),他們的所以能為官吏也別有原因,並非因為他們學問比別人都好。大學畢了業不一定就有出路,中學畢業生更無路可走,沒錢的甚至要想在小學讀書而不能。今日的實際情形如此,如果做父母的還要用了韓愈的老調,以“飛黃騰達”的動機,向兒子發“努力用功”的教訓,直是作夢。做兒子的如果毫不思辨,閉了眼睛奉行,便是呆伯,結果父母與兒子都難免失望。

那麼“努力用功”是不對的嗎?諸君的父母不該教諸君“努力用功”,諸君不該“努力用功”了嗎?決不,決不!我不但不反對“努力用功”的教訓,而且進一步地主張諸君應“努力用功”。我所想糾正的是“努力用功”的教訓的動機,想把“努力用功”的教訓擺在合理的基礎之上。諸君幼年狼藉米飯時,父母常以雷殛的話相戒的吧。諸君那時年幼無知,因怕雷殛,也就不敢任意把米飯狼藉。後來諸君有了關於電氣的常識,知道雷殛與狼藉飯粒的事毫不發生因果的關係了,那麼,就可任意把米飯拋棄了嗎?我想諸君決不至如此。幼時的不敢狼藉米飯理由是怕雷殛,後來的不敢狼藉米飯,理由另是一種:米飯是農人勞動的產物,可以活人,不應無故暴殄。後者的理由比前者合理,“不該狼藉米飯”的教訓要擺在這合理的理由上,基礎才穩固。為想“飛黃騰達”而“努力用功”,這教訓按之社會實況,等於“怕雷殛”而“不狼藉米飯”,禁不得一駁就倒的。“努力用功”的教訓,須於“飛黃騰達”以外,別求可靠的合理的理由才牢固,才不虛偽。所謂可靠的合理的理由,諸君的父母如果能發見,再好沒有,萬一不能發見,那麼非諸君自己去發見不可,決不該把虛偽的教訓隻管愚守下去。

教訓本身原無所謂真偽,教訓的真偽完全在發教訓者的動機的公私,和理由的合理與否。校長教師也許會為私人的便利發種種教訓,父母為愛子的至情所驅,因了樸素見解也許會發種種靠不住的教訓,諸君自己卻不可不加以注意考察,審別真偽,把外來的種種教訓轉而置於合理的正確的基礎上,然後去加以切實奉行才對。諸君應“謹守校規”,但須為自己的利益(不僅是除名不除名留級不留級等類的問題)和學校全體而守校規,不應為校長教師作私人便利的方便而守校規。諸君應“努力用功”,但“努力用功”的理由須在“飛黃騰達”以外另去找尋,為發達自己身心各部分的能力,獲得水平線以上的知識技能而“努力用功”。總而言之,教訓有真有偽,諸君所應奉行的是真的教訓,不是偽的教訓。

第二,須注意教訓的彼此矛盾。

教訓的來處不一,所關係的方向亦不一,對於一事,往往有的教訓是這樣,有的教訓是那樣,彼此矛盾,使人無所適從的。例如同是關於身體,父母教諸君“保重身體”,學校教諸君“鍛煉身體”,父母愛憐諸君,所謂“保重身體”者,其內容大概是教諸君當心冷暖,不可過勞之類,而學校的所謂“鍛煉身體”卻是要諸君能耐寒暑,或故意要諸君多去勞動。“公要餛飩婆要麵”,諸君也許會感到矛盾,左右為難了吧。又如父母教諸君“勿管閑事”,而黨義教師卻教諸君“打倒帝國主義”,國語教師教諸君在自修時間中多讀國文書本,體育教師卻教諸君每日要多運動,諸如此類的事例,舉不勝舉,諸君現正切身受著,當比我知道得多,無待詳說。

先就“保重身體”與“鍛煉身體”說,二者因了解釋,可以彼此統一,毫無矛盾。人生在世不但有種種事須應付,而且境遇的變動也是意料中的事,斷不能一生長沉浸在姑息的父母之愛中。為應付未來計,為發達能力計,都非把身體好好鍛煉不可。如果如此解釋,那麼適度的鍛煉即所以“保重身體”,同時如果真正要“保重身體”,也就非“鍛煉身體”不可了。“勿管閑事”與“打倒帝國主義”亦可因了解釋使減除其矛盾性。凡對於某一事自己感到責任的,必是已有相當的實行能力的人。毫沒有實行某事能力的人決不會對於某事感到非做不可的責任,除非是狂人。我們不責乞丐出慈善捐款,乞丐對於物質的慈善事業,當然也不會感到何等的責任。黨義教師教諸君“打倒帝國主義”,倘隻是一句照例的空洞的口號,別無可行的實際方案,或有了方案而非諸君能力所及的,諸君對之當然不會發生何等責任,結果無非成了一個“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局麵,與“勿管閑事”的諸君的父母的教訓,毫無衝突之處可說。如果黨義教師的“打倒帝國主義”的教訓確有方案步驟,而這方案步驟切合諸君程度,確為諸君能力所及,那麼諸君對於“打倒帝國主義”非感到責任不可,既對於“打倒帝國主義”感到責任,那就“打倒帝國主義”對於諸君不是“閑事”了。父母為家庭小觀念所囿,教諸君“勿管閑事”,也許就是暗暗地教諸君不要去做“打倒帝國主義”等類的事。但諸君既明白自己的責任,知道“打倒帝國主義”是應做而且能做的事,不是“閑事”,內心已無矛盾,盡可於應行時盡力去行的了。賢明的父母決不會禁止子女去幹力所能及的有意義的各種運動的。國語教師教諸君在課外多讀國文書本,體育教師教諸君每日多運動,將如何呢?其實,各科教師都有把自己所授的科目格外重視的偏見,不但國語體育二者如此。對於這種教師的矛盾的要求,應以“整個的程度的水平線”為標準,自定取舍,中學是普通教育,諸君的精力有限,如果偏重了一方麵,結果必致欠缺了別方麵,對於前途殊非好事。諸君對於各科須犧牲自己的嗜好與偏見,普遍修習。在終日埋頭用功的人,體育教師的“多從事運動”是好教訓,在各科成績都過得去而國語能力特差的人,國語教師的“課外多讀國文書本”是好教訓。各科教師所發之教訓原不免彼此矛盾,若能依了“整個的程度的水平線”為標準,自定取舍,奉行上就不會有什麼困難了。“自學”和“自己教育”

我為了職務的關係,有機會讀到各地青年的來信和文稿。這些文字坦白地表示著諸位青年的生活,經驗,思想,情感。一位在中等學校裏擔任職務的教師,他所詳細知道的隻限於他那個學校裏的學生。可是我,對於各地青年都有相當的接觸。雖然彼此不曾見過麵,不能說出誰高誰矮,誰胖誰瘦,然而我看見了諸位青年的內心,諸位期望著什麼,煩愁著什麼,我大略有點兒理會。比起學校裏的教師來,我所理會的範圍寬廣得多了。這是我的厚幸。我不能辜負這種厚幸,願意根據我所理會到的和諸位隨便談談。

從一部分的來件中間,我知道有不少青年懷著將要失學的憂懼,又有不少青年懷著已經失了學的憤慨。那些文字中間的悒鬱的敘述,使人看了隻好歎氣。開學日子就在麵前了,可是應繳的費用全沒有著落,父親或是母親舍不得“功虧一簣”,青年自己當然更不願意中途廢學。於是在相對愁歎之外,不惜去找尋渺茫難必的希望,犧牲微薄僅存的財物。或者是走了幾十裏地,張家湊兩塊錢,李家借三塊錢,合成一筆數目。或者是押了田地,當了衣服,情願付出兩三分四五分的高利,以便有麵目去見學校裏的會計員。在帶了這筆可憐款項離開家庭的時候,父親或是母親往往說:“這一學期算是勉強對付過去了,但是下一學期呢!”多麼沉痛的話啊!至於連這樣勉強對付辦法都找不到的人家,青年當然隻好就此躲在家裏。想找一點事情做做,東碰不成,西碰不就。哪怕小商店的學徒,小工廠的練習生也行。然而小商店正在那裏“招盤”,小工廠正在那裏“裁員減薪”。於是每吃一餐飯,父親歎著氣,母親皺著眉,青年自己更是絞腸刮肚似的難過,無論吃的是鹹湯白飯,或是窩窩頭,都是在吃父親母親的血汗呀!象上麵所說那樣的敘述,我看見得非常之多,文學好一點壞一點沒有關係,總之宣露出現在青年的一段苦悶。是誰使青年受到這樣的苦悶呢?籠統地說,自然會指出“不良的社會”來。我們很容易想象一個理想的社會,在這個理想的社會裏,受教育是一般人絕對的權利,不用花一個錢,甚至為著生活上必需的消費,公家還得給受教育者津貼一點錢。而現在的社會恰正相反,須要付得出錢才可以享受受教育的權利。那麼給它加上一個“不良的”的形容詞,的確不算冤枉。但是這樣判定之後,苦悶並不能就此解除。理想的社會又不會在今天或是明天無條件地忽然實現。在現在的社會裏,要受教育就得付錢,不然學校就將開不起來,這是事實。事實是一垛堅固的牆壁,誰碰上去,誰的額角上準會起一個大疙瘩。這就是說,如果付錢成為問題的話,那麼上麵所說的苦悶是不可避免的。你去請教無論什麼人,總不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複,因為無論什麼人的一兩句話,不能夠變更當前的事實。不過要注意,上麵所說的學和受教育乃是指在學校裏邊學,以受學校教育而言。這隻是狹義的學,狹義的受教育。按照廣義說起來,學和受教育是“終身以之”的事情,離開了學校還可以學,還可以受教育,而且必須再學,必須再受教育。威爾斯等在《生命之科學》一書裏說得好:“教育的目標是要使各個人成為善良的變通自在的藝人(因為環境在變遷,所以要變通自在),成為在那一般的規畫中自覺能演一角的善良的公民,成為能發揮其全力的氣象崢嶸、思慮周到、和藹可親的人格者。終其生都要有能受教育的適應性。舊式的那種陰晦的觀念,以為人當在青年期之前把一切應該學的東西都學好,而以後隻是用其所學,和多數的動物一樣,那種觀念是在從人的思想中消逝了。”可是我覺得,一班給“失學”兩字威脅著而感到苦悶的青年還沒有拋開那種陰晦的觀念。住在學校裏邊叫做學,離開學校叫做“失學”,好象離開了學校,一切應該學的東西就無法學好了,其實哪裏是這麼一回事,所謂“自學”或是“自己教育”,非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即使住在學校裏邊,也不能隻象一隻張開著口的布袋,專等教師們把一切應該學的東西一樣一樣裝進來,也必須應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思索這一樣,練習那一樣,才可以成為適應環境的“變通自在的藝人”。而思索這一樣,練習那一樣,就是“自學”或是“自己教育”呀。離開了學校,沒有教師的指點,沒有種種相當的設備,就方便上說自然差一點,然而有一個“自己”在這裏,就是極大的憑藉。自己來學!自己來教育自己!隻要永久努力,絕不懈怠,一切應該學的東西還是可以學得好好的。這樣看起來,如果能把那種陰晦的觀念拋開,建立“自學”或是“自己教育”的信念,那麼遇到付錢成為問題的時候,固然不免苦悶,但是這決非頂大的苦悶。本來以為“就此完了”,所以認為頂大的苦悶。而在實際上,隻要自己相信並不“就此完了”,那就不會“就此完了”,所以決非頂大的苦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