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軍事之最2
第一種殲擊機
第一種殲擊機是法國製造的“莫拉納-桑尼埃”飛機。
法國人把機槍固定安裝在飛機機身上,機槍與發動機機軸平行,這樣便於飛行員瞄準。但是,射擊時子彈要穿過螺旋槳的旋轉麵,可能打到槳葉上,所以又在槳葉上加裝了金屬滑彈板,加以保護。
雖然這種方案並不十分理想,但它標誌著第一架殲擊機的問世,並取得了很好的戰果。
法國飛行員加羅斯駕駛“莫拉納-桑尼埃”,從1915年4月1月到4月18曰,18天內擊落敵機5架,還使兩架敵機迫降。加羅斯大出風頭,獲得了“王牌飛行員”的榮譽稱號。以後,擊落5架敵機就成了“王牌飛行員”“的標準。
最早的直升機
達·芬奇(1452~1519)於1483年提出了直升機旋翼的設想並繪製了草圖,俄國的MB羅蒙諾索夫於1754年第一次進行了直升機旋翼模型的試驗。1939年西科斯基研製成功了第一架實用的直升機VS-300,並親自試飛成功。然而,最早飛行的直升機是由德國人福蓋·艾切其利斯:在1936年試飛成功的載人直升機 FW-61,這是世界上第一架具有正常操縱性的雙旋翼橫列式直升機。
飛得最高的直升機
直升機的高度紀錄為1244194米。是由法國航宇工業公司研製的SA315B“美洲駝”直升機創下的。它於1972年6月21日從法國的伊斯特勒起飛,經過25分鍾便飛到了這個高度,然後又經過20分鍾的自旋下降,在距起飛點50米的地方著陸,以此打破了世界直升機飛行高度的紀錄。該型飛機還曾經於1969年,在喜馬拉雅山作飛行表演中,載21名乘員和。140千克燃油,首次創造了在7500米的高山上成功實施著陸和起飛的世界紀錄。
最早的噴氣機飛行
噴氣推進設想的提出,要追溯到19世紀末。該設想是法國的馬可尼和羅馬尼亞的亨利·凱達提出的。1921年,馬克西姆·紀堯姆提出了渦輪噴氣發動機的設想。最早的噴氣機試驗是於1937年4月128在英國噴氣發動機有限公司進行的,發明者是弗蘭克·惠特爾,為此,他在1930年申請了專利。
最早的渦輪噴氣式飛機是一架由亨克爾飛機廠製造的He-178型飛機。1939年8月27日,弗盧格卡佩滕·埃裏什·瓦辛茲駕駛這架飛機,在德國馬林涅赫進行了首次飛行。該飛機裝有一台亨克爾S-3b軸流式渦輪噴氣發動機(裝上噴氣尾管時重37830千克),設計者是漢斯博士。
第一架火箭飛機
世界上第一架火箭飛機是德國海克爾公司製造的He—176。
He—176於1939年6月20日,試飛成功。7月3日,它的速度達到每小時850公裏,創造了當時飛行速度的最高紀錄。
兩年以後,德國又設計了Me—163火箭飛機,並且生產了350多架,它們的速度曾達到每小時100377公裏,首先打破了時速1000公裏的大關。
1944年8月,Me—163第一次參戰,曾先後擊落盟國飛機10多架。
火箭飛機同一般的螺旋槳飛機和噴氣飛機不同,它是以火箭發動機為動力裝置的飛機。火箭發動機是一種自己既帶燃料,也帶燃燒時所需氧化劑的噴氣發動機。它可以自給自足,不需要依靠大氣層中氧的供應;它可以在極短時間內產生很大的推力,使飛機達到很快的速度和很高的高度;即使在大氣以外,它也能正常工作。
火箭飛機也有不足的地方,那就是它的工作時間太短,航程不遠,而且燃料消耗過大。如Me—163飛機,它帶的燃料,竟占總飛行重量的一半。起飛時,火箭發動機在335分鍾內把飛機送上12100米的高度,然後它隻能滑翔下降,此外,Me—163飛機的燃料容易爆炸;為了減輕重量,飛機起飛後就把起落架拋掉,降落時隻能靠滑橇。因此Me—163的損失,不是因為敵方的擊落,而是由於降落時的爆炸事故。
後來火箭飛機正是由於這些缺點沒有成為軍用飛機的主力,但火箭可以幫助飛機突然起飛或加速,以縮短滑跑距離,便於追擊敵人或避開敵對方飛機的攻擊,作用還是不小的。
總之,火箭飛機既有其優點,也有缺點。
最早的超音速飛行
首次超音速飛行是在1947年10月14日。退役的美國空軍上尉(後升為準將)查爾斯·愛爾伍德·耶格爾,駕駛一架美國貝爾XS-1型火箭發動機飛機“迷人的格倫尼斯號”,以1015馬赫的速度飛越了加利福尼亞州的愛德華茲空軍基地,飛行高度為128016米。
1986年2月,耶格爾還創了一項紀錄。他駕駛一架派珀式“夏延”400-LS型飛機,在5小時23分內,從加利福尼亞州的班克飛到紐約拉瓜迪亞機場,這對於重量不足58968千克的渦輪式輕型飛機來說是一個最快紀錄。
第一位超音速飛行的婦女是美國的傑奎琳·科克倫。1953年5月18日,她駕駛的一架北美F-86佩劍式飛機,速度為104926千米/小時。
最重和最快的轟炸機
最重的轟炸機是8噴氣發動機後掠翼B-52H“同溫層堡壘”(Stratofortress)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為2213568千克,翼展為5639米,機長4803米,速度超過:104605千米/小時。B-52轟炸機能在機翼下攜帶12枚熱核短程攻擊導彈(SRAM)或24枚3402千克的炸彈,機身內可帶8枚以上熱核短程導彈(SRAM)或84枚2268千克的炸彈。
最快的作戰轟炸機是法國達索飛機公司研製的“幻影”Ⅳ型,在109726米的高度時它的最大速度達到M22(233349千米/小時)。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的FB-111A型轟炸機,最高速度為M25(265125千米/小時)。被稱之為“逆火”(Backfire)的蘇聯圖波列夫設計局研製的變後掠翼超音速轟炸機圖-22,在轟炸區上空的速度可達nn0-25,其戰鬥半徑為57452千米。
最高飛行速度
官方的飛行速度紀錄是352947千米/小時。1976年7月28日,埃爾登W喬爾斯上尉和喬治T小摩根少校駕駛個架洛克希德公司研製的SR-71A型飛機,在加利福尼亞比爾空軍基地附近創下這一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