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祖先崇拜的心理作用(1 / 2)

某個時刻的某個選擇,也許會影響到一個人的一生。

一個民族中的文化領袖的某個選擇,也許會影響到這個民族兩千年中千千萬萬人的生活形態。

固然,我們會說,這個文化領袖的選擇也不完全是偶然的,而會受到他當時所在的文化環境等因素影響;並且大家選擇接受這個文化領袖的思想也不完全是偶然的,如果他的思想和大家潛在的需求相差太遠,他的思想也隻好湮沒。但是,不管怎樣說,我們還是要承認:一個文化領袖的作用,會在這個民族中起相當大的影響。

比如孔子。

孔子最重要的一個選擇,是選擇用“祖先”作為信仰的對象。

信仰,是任何社會都需要的,是一切社會建構的基礎。在絕大多數古代社會,被信仰的對象都是神靈。而在現代社會,民主與科學也可以成為一種信仰。

孔子獨特的選擇是,把祖先作為信仰的對象,也就是說,把祖先放到了類似神靈的位置上,從而創立了不以宗教為基礎的社會倫理。

從心理學角度看,把祖先當作神靈去崇拜,會對中國的社會、文化和中國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從基本作用上,崇拜祖先有和崇拜神靈一樣的效果,那就是為道德倫理、社會製度等奠定了一個基礎。西方人也許會說,我不能做壞事,因為上帝在看著我;而傳統的中國人則說,我不能做壞事,那樣會辱沒我的祖先。

崇拜神靈,社會上就需要有一個祭司性質的組織和階層,包括巫師、牧師等。而崇拜祖先則不需要這樣的組織。每個人的祖先都是自己家的人,因此,我們不需要他人中介,隻要在自己的家裏放一個牌位,就可以和他們溝通。因此,中國一直沒有出現像歐洲民族那樣的,可以和王權相提並論的神權,沒有出現像羅馬教會這樣的組織,也沒有出現過歐洲那樣的宗教戰爭。

但是這樣的一個設計有一個不幸的後果,那就是王權“一枝獨秀”了。如果古代中國有強有力的某種教會,則當皇帝的專製過於殘暴的時候,教會或許可以成為一種製約力量,或者民眾有可能借助所謂“神”的意誌作為反抗專製暴政的依據,而祖先是不能起到這個作用的。如果大家相信上帝,我們可以說皇帝的暴行違背了上帝的意誌,所以我們要一起反抗皇帝,這可以組織起大家來。但是如果我說,皇帝的暴行違背了我朱建軍的祖先的意誌,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反抗皇帝,這就不可能組織起人來,因為大家和我朱建軍的祖先沒有關係。

在這個方麵,祖先崇拜仿佛是一個特殊的宗教,這個宗教中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神。其他宗教中的神靈的形象,是一個全體教眾共有的精神產物,而祖先則是各個家庭的私物。社會公共生活需要建立在“公器”基礎上,而“祖先靈魂”不是公器而是私器。因此,祖先崇拜帶來的一個結果,就是小家族中雖然可以因此團結,但是整個社會卻是孫文(中山)先生感歎過的“一盤散沙”。

這種一盤散沙的狀態,對中國文化也帶來了一些不利的影響。比如,人們發現中國人有私德而缺少公德,發現中國人不適應公民社會,發現中國人不善於在團體中合作等。這些現象的原因之一都和“祖先崇拜取代神靈崇拜”有關。因為大家各屬不同祖先,不是共同神靈的信徒,所以沒有團體凝聚力,因此就會出現“一個中國人是條龍,十個中國人是條蟲”的奇特現象。

祖先崇拜還會有一個心理作用,那就是助長了一種複古和保守的傾向。因為崇拜的是祖先,所以必定需要美化祖先,進而美化祖先所生活的環境和時代,這樣,就很自然地導向了複古。複古則會高評古代,所以自然會帶來保守的傾向。因此,儒家一向會“借古非今”。當初暴君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時候,給儒家人物的罪狀就是借古非今。借古非今是借一種被信仰的古代文化來非議當代的文化。如果秦始皇當初要坑的是墨家,罪名就會是“借天非王”了,因為墨家的信仰不是“古”,而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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