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要在市場競爭中站住腳,是需要不斷創新的,要創新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營銷,創新服務。中小企業想要進一步發展壯大,離不開創新。
進入21世紀,在各種媒體和文獻中,“創新”成為使用頻率相當高的一個詞語,而且創新的重要性在各級領導的講話中都反複強調。創新的重要性是無可置疑的。幾乎人人都在說創新,但很多人並不真正懂得什麼是創新。而有的人對創新的認識有失偏頗,誤導了社會實踐。
第一,創新概念
怎樣認識創新是一個國際性議題。曾有一個階段,對創新的認識有些錯誤的理解。創新誤讀的產生,與一個人有關係。這個人就是赫赫有名的熊彼特,這位美籍奧地利人是當代西方著名經濟學家,被譽為“創新理論大師”。長期以來,人們以為熊彼特給創新下的定義是千真萬確、亙古不變的真理。熊彼特是這樣給創新下的定義: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就是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於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係”,以實現對生產要素或生產條件的“新組合”。熊彼特並沒有真正給出“創新”一個完整的、準確的定義。由於熊彼特“創新理論”的不確定性,給後人留下了思索餘地,也造成了不少創新誤區。
知識經濟時代必須用知識經濟的觀點來重新定義創新。
知識經濟時代最典型、最明顯的特征,歸納起來就是兩個字:創新。知識資源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第一資源”的最終歸宿是創新;智力勞動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的“第一勞動”的內涵是創新;知識資本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第一資本”的流向是創新。可以說,沒有創新就沒有知識經濟時代。創新是知識經濟時代財富增長和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說,21世紀是“創新的時代”。隨著創新實踐的發展,創新理論也要隨之發展。通過對百家企業案例的探析,創新可以這樣來定義:“創新是建立在知識基礎上的,對事物的本質和事物的規律獲得深入一步的、新的認識和把握,利用這些新的認識和把握,對事物進行改進、改善和改造,並有效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從而有利於人類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社會實踐”。
創新的實質是對事物的本質和事物的規律獲得深入一步的、新的認識和把握。
創新的本質特征就是一個“新”字,是對事物本質的“新”的認識,對事物規律的“新”的把握。創新貴在“新”。創新是在人類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切領域,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的一切層麵上,能先於他人,見人之所未見,思人之所未思,行人之所未行,追求新發現,探索新規律,創立新學說,創造新方法,積累新知識。通俗地說,創新就是解決前人未能弄清的問題,改變前人已認定但卻是錯誤的東西;提出解決前人未能解決的問題的辦法。在已知的基礎上去探求未知,創造新知。
客觀事物是處於無窮變化之中的,人的認識不能停留在老地方,必須不斷地研究新事物,接受新事物,發現和掌握新的規律。主觀認識和客觀世界的矛盾不斷地解決,又不斷地產生;認識在不斷地深化,由相對地、近似地認識客觀事物的本質,到逐漸地接近事物的本質,由相對地、近似地了解事物的規律,到逐漸地把握事物的規律。
第二,創新並不神秘
創新是對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獲得深入一步的、新的認識和把握。任何人對任何事物的本質和規律,隻要能獲得哪怕是深入一點點、新一點點的認識和把握,都可以稱之為創新。創新存在於任何領域、任何崗位,包括產品設計的、企業管理的、產品營銷的、操縱機床的、從事手工勞動的,以及服務工作的等等,任何事物都有“本質”,都有“規律”,隻要用心工作,用腦思考,日久天長,都有可能發現事物的本質,都有可能發現事物的規律,即對事物有個新的認識、對其規律有新的發現,這就是創新。因此創新無處不在,創新人人可為。對事物的認識、對規律的把握是不斷深化的,因此創新是永無止境的。創新並不神秘。隻要潛心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實踐,都能多多少少獲得對事物本質和規律深入一步的、新的認識和把握,都可以進行創新。創新並非“天才”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