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3)

章顯學坐在藍天咖啡屋裏,下午的陽光透過臨街的落地窗玻璃斜照進來,他將位置向裏挪了挪,盡量避免陽光照射到身上。在他對麵,隔著窄窄的咖啡桌,端坐著一位三十來歲的年輕少婦,皮膚白皙,相貌竟與童顏有七八分相似。她戴著一副精致的近視眼鏡,氣質嫻靜而端莊,卻是與童顏大不相同。

兩人相對而坐,默默地喝著各自杯子裏苦澀的咖啡,偶爾目光在空中相遇,都會流露出一種微妙而複雜的神情。一杯咖啡喝完了,誰也沒有開口說話,也許對於他倆來說,用眼神交流就已經足夠了吧。

不知過了多久,女人看看表,起身說:“時候不早了,我該走了。你太太的事,我聽人說了,你要多保重。”

章顯學眼圈一紅,略帶憂傷地說:“事情都已經處理好了,凶手也已經抓到,我沒事,你放心。”戀戀不舍目送女人離去之後,他悵然若失的目光久久不能收回。

大約獨自一人靜靜坐了十來分鍾,章顯學起身買單,正要走出咖啡屋,忽然從大門外湧進數名警察,走在最前麵的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弓劍和另一個身形魁偉、身著便衣的中年大漢。

弓劍擋住他的去路,向他出示了逮捕證,說:“章先生,很抱歉,你被逮捕了。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放棄這項權利,你所說的話將成為呈堂證供。”

章顯學神情一變,頓時呆住。

市公安局審訊室裏,弓劍指著那位便衣大漢對章顯學介紹道:“這位是我們刑警大隊大隊長陳威龍,昨天他出差去了,今天上午才回局裏。他詳細了解過你太太的案子之後,斷定我們早上抓錯了人,殺人凶手不是童顏,而是你。所以我們就把你請到了這兒。”

章顯學臉色煞白,神情不安地上下打量了這位濃眉虎目的刑警大隊大隊長一眼,強作鎮定地問:“你們憑什麼亂抓人?小心我去告你們。”

陳威龍虎臉一沉,雙目中精光閃爍,似乎人世間一切罪惡都逃不過他的火眼金睛一般。他開門見山地說:“章先生,廢話咱就不多說了,直奔主題罷。我上午一回局裏,認真閱讀過你太太這樁案子的卷宗、詳細了解事發經過之後,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糟了,弓副隊他們抓錯人了。我先說說我的三大疑點。第一,昨晚十點多鍾,童顏接到梁夢秋‘打’來的電話,將電話內容轉告給你,你當時隻說了句‘別理她,她就是這樣神經兮兮的’,就進了廁所。但當你從廁所出來,再撥打你太太的手機時,對方已經關機。如果童顏真是殺人凶手,如果弓劍推理正確,如果那個深夜電話真是童顏用放置在浴室裏的手機和微型錄音機炮製出來的,那麼打完電話之後,童顏並未離開過臥室,又怎麼有機會立即關閉手機呢?而且我檢查過你太太的手機,是那種老式的三星牌,並無自動關機功能。第二個疑點是袋子。今天早上小吳在童顏住處靠近浴室、廁所窗口樓下的垃圾堆中搜尋到一個塑料垃圾袋,裏麵裝著微型錄音機、磁帶等作案工具。今天上午我又特意去童顏家裏看過,她是個極愛幹淨的女人,廚房、廁所、浴室的牆壁上都懸掛著一疊準備用來裝垃圾的塑料袋。也許因為她是搞攝影搞藝術出身的緣故,就連選購垃圾袋這樣小小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很有講究,每個屋子裏放置的垃圾袋顏色式樣都不盡相同,廚房裏放的是純白色的袋子,浴室裏放的是帶玫瑰花圖案的袋子,廁所裏放置的是印著卡通人物的塑料袋。而小吳撿到的那個垃圾袋,正是一個帶卡通圖像的白色塑料袋。所以我基本可以肯定, 這台微型錄音機不是從浴室丟出的,而是自廁所窗口丟出的。第三,什麼電話中夾雜著花灑流水聲,什麼進臥室時沒看見梁夢秋的手機後來卻又發現手機放在電話台上……,這些對童顏極為不利的、引導弓劍懷疑到她身上的線索,基本上都是你的一麵之詞,所以可信度大打折扣。綜上所述,我大膽推定,假如真的有人用手機和微型錄音機導演了這場離奇的殺人案,那麼這個凶手絕不會是童顏,而是你——章顯學。”

麵對刑警大隊長的指控,章顯學宛如聽到了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話一樣哈哈大笑起來,說:“陳大隊長,你的想象力可真豐富。我章顯學自問與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一定要含血噴人冤枉我行凶殺人?昨天下午五點半我就離家出門,去市區花苑小區等候童顏回來,直到夜裏十點多鍾接到我太太的電話才立即趕回。你說我殺人,那我問你,我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殺人了?”

“你昨天下午五點半離家出門,這是沒有錯的。但是你出門之後,並未立即去你要去的地方,而是連人帶車躲進了離你們家院門不遠的湖邊樹林裏,等著童顏到你家來。”

“笑話,我怎麼會知道我妻子約了童顏到我家見麵?”

“你當然知道,因為就是你用你太太的手機發短信約童顏來的。你太太早已風聞你與童顏的關係,見到她以為是她自己找上門來的,所以並未起疑心。童顏說她隻在你家跟你太太單獨相處半小時就離開了,這也是真的。你躲在樹林中看見童顏離開之後,便立即返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