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金融審計方法(2 / 2)

三、觀察法

觀察法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製的執行情況等所進行的實地查看和調查,以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方法。通常,觀察法本身不足以形成充分的證據,而且其獲取的證據的可靠性視所觀察活動的真實性而定。

觀察法一般結合查詢法運用,必要時可視情況進行現場拍照或錄像,作為審計證據。

四、查詢法

查詢法是審計人員用書麵或口頭詢問方式來證實客觀事實或書麵資料,取得有關審計證據的一種調查方法。如:審計人員對查賬中的可疑賬項或異常情況;對內部控製的執行情況以及對經濟效益的現有狀況和影響等深入實際審查時,都必須向有關人員進行查詢。查詢法的優點在於迅速便捷地獲取大量證據,但往往不能將詢問結果作為結論,審計人員還必須要實施其他程序取得進一步的確切證據。

五、函證

函證法是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的真實、正確,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調查方法。它實際上屬於一種書麵詢問的方法,主要用於應收、應付賬款及銀行存款、貸款等賬目核對,作為認證債權債務的必要手段。如果沒有回函或對回函結果不滿意,審計人員應當使用其他替代方法以獲取相應的審計證據。

六、計算

計算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中的數據所進行的驗算或重新計算,用來驗證原來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錯漏或作弊行為,從而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方法。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往往需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和報表中的數字進行計算,以驗證其是否正確。審計人員的計算並不一定按照被審計單位原先的計算形式和順序進行;在計算過程中,審計人員不僅要注意計算結果是否正確,而且還要對某些其他可能的差錯,如計算結果的過賬和轉賬是否有誤等問題予以關注。

一般而言,不僅要對被審計單位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中的有關數字進行驗算,而且還包括對會計資料中有關項目進行橫向加總和縱向加總的運算。

七、分析性複核

分析性複核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相關信息的差異。例如:審計人員可以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中的重要比率及其變動趨勢進行分析性複核,以發現其異常變動項目。對異常變動項目,審計人員應重新考慮其所采用的審計方法是否合適,必要時,應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序,以獲取相應的審計證據。

分析性複核是金融審計中普遍使用的一種審計方法,適當運用它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與成本。分析性複核常用的方法有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趨勢分析法四種。

(一)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是通過某一會計報表項目與其既定標準的比較,以獲取審計證據的一種技術方法。它包括本期實際數與計劃數、預算數或審計人員計算結果之間的比較;本期實際數與同業標準之間的比較等。如:銀行通過貸款的投向結構、客戶結構分析,可看出被審計銀行的貸款投向、行業集中風險;對貸款期限結構分析,可看出貸款的幣種結構與存款的幣種結構是否對稱,進而得知被審計銀行的利率風險和彙率風險。通過對資產負債的對稱結構分析,可以看出被審計銀行的負債可用量是否充分利用或過度利用,各項貸款和其他資產是否均衡、合理分布,並與負債相適應。

(二)比率分析

比率分析是利用兩個經濟活動相關的數據,先計算出各種相關比率,再將這些比率與相應的參照係進行比較,分析被審計單位的結構、效益、發展和變化情況的一種技術方法。比率分析是兩個相關聯的經濟數據的相對比較,所以主要用除法。我們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分析性複核時,可以參照杜邦分析係統的思路來對一家金融機構整體情況進行分析評價。杜邦係統的核心是通過分解銀行的資本收益率來分析影響銀行贏利水平的各種因素。

(三)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是把反映經濟現象變動的總量指標分解為相互聯係的若幹因素,然後順序地將其中第一個因素作為可變因素,其他因素暫時作為不變因素,依次逐項替代,以測定各個因素差異對總量指標的影響程度,從而了解總量指標的變動原因,從中發現被審計單位的異常變動和差異,為現場審計提供指引。

(四)趨勢分析

趨勢分析是通過對連續若幹期報表某一項目的金額及其變動情況進行比較與分析,如此可了解該項目金額的增減變動和幅度,以獲取審計線索。

除上述四種方法外,審計人員還可根據需要采用時間序列分析、回歸分析、財務模型分析等分析技術,以獲取審計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