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實際發生額的60%小於或等於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準予稅前扣除額為實際發生額的60%;若實際發生額的60%大於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準予稅前扣除額為銷售(營業)收入的5‰,此時實際上準予稅前扣除額少於發生額的60%。
2.第二次比較
確定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後,通過業務招待費支出實際發生額與準予稅前扣除額的比較,確定在利潤總額基礎上如何調整。由於業務招待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額一定小於其實際發生額,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都需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而且調增金額是業務招待費的實際發生額與準予稅前扣除額的差額。
當準予稅前扣除額為實際發生額的60%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調增金額等於實際發生額減去實際發生額的60%的差額;當準予稅前扣除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時,也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調增金額等於實際發生額減去銷售(營業)收入的5‰的差額。總之,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都需要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調增金額都是實際發生額與準予稅前扣除額的差額。
[例1]某企業2011年銷售收入為3 200萬元。
(1)若企業全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25萬元,則該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多少?該項支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怎麼調整?
(2)若企業全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30萬元,則該企業業務招待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多少?該項支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怎麼調整?
分析:
(1)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MIN(實際發生額×60%,銷售收入×5‰)=MIN(15,16)=15(萬元)
因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小於銷售收入的5‰,故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額為實際發生額的60%,即15萬元。
業務招待費支出在會計上通常是作為“管理費用”項目據實列支,即列支管理費用25萬元,而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15萬元,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調增利潤總額10萬元(25-15=10萬元)。
(2)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MIN(實際發生額×60%,銷售收入×5‰)=MIN(18,16)=16(萬元)
因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大於銷售收入的5‰,故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額為銷售收入的5‰,即16萬元。
業務招待費支出在會計上作為“管理費用”列支30萬元,而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16萬元,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調增利潤總額14萬元(30-16=1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確定準予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後,在利潤總額基礎上進行調整時,調整金額是業務招待費的實際發生額與準予稅前扣除額的差額,不是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與銷售收入的5‰的差額。
(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4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第一次比較
根據實施條例規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當年超過限額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故確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準予稅前扣除額時,應區分第1年扣除和以後年度扣除兩種情況。
第1年準予稅前扣除額滿足:第1年準予稅前扣除額=MIN(本年實際發生額,銷售收入×15%)
當本年實際發生額小於等於銷售(營業)收入的15%時,準予稅前扣除額為實際發生額,即據實扣除;當本年實際發生額大於銷售(營業)收入的15%時,準予稅前扣除額為銷售(營業)收入的15%,超過部分當年不得稅前扣除,但可結轉以後年度。
以後年度準予稅前扣除額滿足:以後年度準予稅前扣除額=MIN(本年實際發生額+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額,銷售收入×15%)
當本年實際發生額與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額之和小於或等於銷售收入的15%時,準予稅前扣除額為本年實際發生額與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額之和;當本年實際發生額與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額之和大於銷售收入的15%時,準予稅前扣除額為銷售收入的15%。
2.第二次比較
確定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後,需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本年實際發生額與準予稅前扣除額進行比較,確定在利潤總額基礎上如何調整。當本年實際發生額大於準予稅前扣除額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調增金額等於本年實際發生額減去準予稅前扣除額的差額;當本年實際發生額等於準予稅前扣除額時,據實扣除,無需調整;當本年實際發生額小於準予稅前扣除額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調減,調減金額等於準予稅前扣除額減去本年實際發生額的差額。
[例2]某公司2009年銷售收入為5 00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實際發生1 000萬元;2010年銷售收入為6 00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實際發生800萬元;2011年銷售收入為7 00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為600萬元。該公司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準予稅前扣除金額分別是多少萬元?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在利潤總額基礎上怎麼調整,調整多少?
分析:
(1)確定準予稅前扣除額
①確定2009年(第1年)準予稅前扣除額
(第1年)2009年準予稅前扣除額=MIN(1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