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析(1 / 3)

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析

風險與內控

作者:張晶 梁斯

【摘要】美債危機和歐債危機愈演愈烈,更應引起我國對政府債務情況的高度關注。我國巨額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主要麵臨總量風險、結構風險、效率風險和管理風險,為保障地方和國家經濟健康發展,我國應該積極完善預算製度,明確指定債務管理機構,運用合理的舉債方式,健全政府債務監督機製。

【關鍵詞】地方政府性債務;預算製度;債務風險

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由來已久,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已初露苗頭,最近更有愈演愈烈之勢,我國在過去經濟的快速發展中所積累的弊端也因此日漸顯露。

我國在財政管理體製上仍舊采用中央、省、市、縣的分級管理體製,而且各項負債層次不齊,情況極其複雜,這也是各個部門統計出的數據有較大差別的原因所在。長期以來,由於各項製度的欠缺和對該項問題的忽視,內在的風險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也逐步積累起來。在過去30年,經濟高速發展掩蓋了很多深層次的矛盾,在經濟下滑的時候,長期積聚的問題便日漸顯露。各種問題瞬間雜糅在一起,對策措施的捉襟見肘嚴重地挑戰著我們的經濟增長方式以及政府的執政能力。在目前看來,社會深層次的矛盾已經十分突出,地方債務又是一個要必須極度正視並且要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的問題。因此,對其進行深入研究並采取針對性的政策加以解決,消除其所產生的巨大風險勢在必行。近年來,世界經濟動蕩不安,不確定性日趨增大,而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麵臨一個新的拐點,高增長能否持續,現有經濟發展方式如何轉變,社會矛盾如何化解,種種問題都需要我們作出正確的應對舉措。

一、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現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2011年第35號),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 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 109.51億元,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 369.74億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 695.66億元,占15.58%。

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有51.15%共計54 816.11億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舉借和用於續建2008年以前開工項目的,其中:2008年及以前年度舉借31 989.04億元,占29.85%;用於續建以前年度開工項目和償還以前年度債務本息22 827.07億元,占21.30%。

地方債是地方政府籌措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且要列入預算並由自身支配,其用途主要是地方公共設施的建設。至於還款來源方麵,地方政府持續有效的稅收能力一直是作為還款付息的保證。在過去的時間裏,地方債務在迅速積累,並且規模也越來越大,龐大的債務數字讓人觸目驚心,政府的不加節製加大了民眾對中國經濟前景的擔憂。與此同時,美債危機和歐債危機愈演愈烈,更應引起我們對自身債務情況的高度關注,不能掉以輕心。日後危機一旦全麵爆發,勢必將難以控製,任何難以預料的災難性結果都可能發生。

二、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析

一般意義上來講,通用的風險的定義是指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綜合來看,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地方籌措資金以及到期還款過程中,由於突發事件的影響,致使其收支矛盾激化,財政狀況出現嚴重的不均衡,進而影響地方的穩定與社會的協調。

(一)債務風險的分類

1.總量風險

總量風險是由於我國地方債務的規模過於龐大,考慮到投資項目的現金回收率低下,還款能力不足,這樣地方政府就存在很大的信用風險,到期違約的可能性極大。根據審計署公布的數字,2010年,各地的債務綜合規模已突破十萬億,且很多地市的負債率處於較高水平。從相關部門所公布的數據看,危機已經有所顯現,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2.結構風險

結構風險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在舉債過程中所涉及的借款單位過於繁雜,業務關係繁瑣,角色定位不清,且在很多借款項目中充當了擔保人或者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角色。由於資金運用麵較為狹隘,對於投資項目的選擇就顯得盲目,致使地方政府在養老、社保、公共設施等方麵也形成了巨大的資金漏洞。公共項目投入的不足將導致地方福利水平的低下以及當地居民生活的困難。另外,由於地方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國家相關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經濟落後地區由於發展速度緩慢,資金再利用效率低下,再加上其本身存在的財力不足、基礎薄弱的情況,致使其資金的回收率受到很大影響,這就進一步加大了其償還債務的風險,地區經濟不平衡的可能性也進一步被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