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其他(8)(1 / 3)

4.8有關產假和年假的一些規定

1.有關產假的規定

有一段時間工作得煩了,請了一星期的假外加一星期的年假,窩在家裏長蘑菇。耗了幾天之後,興奮期過去,又覺得很無聊,正好朋友T約我出去喝茶。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結果去了之後才發現,這家夥思想不單純。她想讓我冒充一下律師,約見她公司一個員工。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她所服務的這家公司,女性員工占了80%以上,女性成員一多,婚嫁生子的事情就多,尤其是產假,最近兩年來簡直到了高峰期,每個月都有那麼兩個或者三個員工請產假,公司很頭痛,但是也沒有辦法,這是受國家保護的,她找我也不是為了讓我去說服員工不請產假。而是因為有一位員工,因為是剖腹產,要求公司延長她的產假30天,如果不答應就要去告公司,T查了一下,公司之前很多員工都是剖腹產,如果這個口子一開,之前的那些勢必都要做勞動補償,算下來有十幾萬之多。她跟上級協商這事要怎麼解決,沒想到上級給她一句話,自己想辦法。於是她想到的辦法就是找我去冒充律師,約見該位女性員工,讓她打消延長產假的念頭。

我雖然是學法律的,但是大學時代就是個半罐子,成績在年級是倒數幾名的,論文還是找槍手寫了才過的,畢業以後雖然也在法律這個行當工作過一段時間,但幹的都是企業法務,比如看看合同審下協議做點培訓之類,從來沒有和別人麵對麵的較量過,所以無論如何也不敢接她這個單子。T簡直苦苦哀求,說:“DK,這個事情如果不解決,我的工作都有大問題啊。這麼多年的朋友了,幫幫忙啦。”

我雖然很同情她,但是這個忙還是不敢貿然幫的,我說:“這個事情我真的是愛莫能助,我建議你還是照著正常流程來解決這個問題。”

T說:“這不就是在照著正常流程在解決問題嘛,如果不是正常流程,我就不找你了,我找黑社會去了,或者提辭職報告去了。”

我大默,過了半天才說:“好吧,權當我接受你的委托,我們來商量下,這個事情要怎麼辦吧。”

T大喜,說:“DK,就知道你心疼人。”

我說:“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庭審之前,我們首先要知道對方都有哪些證據,放在這個案例裏邊,你首先要明白,對方的30天假期有沒有依據?”

T說:“我問了總監,總監說以前好像是有提過晚育加上難產的,要多給30天假期,但是因為產假一休就是三個月,時間太長了。後來大家都不記得提這個難產假的事,人事部也沒人去跟進,所以公司從來沒人休過難產假。”

我說:“你混淆概念了,公司的規定是難產假可以延長30天,可沒說是剖腹產要延長30天。”

T說:“難產不就是剖腹產麼。”

我說:“你啊,平時不關心八卦,完全沒有這個知識儲備,我雖然也沒什麼醫學知識,但是說遠的,台灣那個女明星XXX,還有香港那個女名人XXX,她們可都是剖腹產,目的是為了給娃娃選個好時間;身邊的,我嫂子就是剖腹產,我最要好的一個同事,也是剖腹產,但她們可不是難產,隻不過是覺得順產太痛了,不想吃那個苦。換句話說,難產肯定會是剖腹產,但剖腹產可不一定是難產,她隻說自己是剖腹產,不代表她就是難產。她如果非得要堅持說自己是難產,你讓她找醫生開個難產證明給你。”

T一拍腦袋:“對哦,我一會兒就給她打電話,就說公司想看下她的難產證明。”

過了兩天T又給我打電話,說:“那個女員工說了,她不用開證明,她看了我們地區的女職工生育產假規定,隻要是剖腹產,就延長30天產假,如果是晚育,還有15天,如果是雙胞胎,還可以再延長15天,前前後後加在一起,有150天左右。我們現在都隻讓他們休90天。”

我說:“哪個女職工生育產假有這樣規定?發來我看看,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T就好像是找到了同盟,說:“我也沒印象啊,我把所有能找的網站都找遍了,也沒看到那個東西,我後來有問她要那個規定的鏈接地址,她讓我自己去找,還說我是搞人力資源的,沒道理問她一個非人力資源的人要這種文件,顯得我太不專業了,我就不敢吭聲了。”

我說:“你都找了些什麼地方?”

T說:“社保局的網站、人力資源部網站、人事局網站、本地政府公務網站,還有行業協會的,再加上一些法律法規性網站,都看了一遍,沒發現。我怕是地方性法規裏頭有規定了,所以底氣還是不足。”

我覺得她已經很盡力了,至少我能想到的幾個網站她都去看過了,我們畢竟不是專職從事勞動法糾紛的人,沒辦法了解所有的規定。

我說:“我懷疑她也是道聽途說來的,不見得手上有正式的書麵文本,這樣,你告訴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女員工有權利休產假90天,而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這兩部法律是目前用得比較多的法律,一般公司目前所有產假規定都是基於這兩部法律製定出來的,可能每個地方在實施這些法律的時候,會出一些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比如說把剖腹產直接定義成難產。但是本地幾個重要且權威的勞動法網站,比如人事局網站、社保局網站、政府網站以及人力資源協會網站都沒有掛出條例來支持她這個說法,這讓你的工作很難做,建議她最好是能把那份規定的書麵文本以及出處拿來給你看一下。”

T說:“好,我去找她再談談,實在不行DK你就替我上吧。”

我心想,你要是不行,估計我也是不行的,和不講道理的人講道理,這個不是我的長項啊。

不過,幸好這回行了,當天下午她就給我打電話,說那個女員工說了,這個事情先不提了,她過幾天就回來上班。

我簡直比她還要高興,我終於可以不用冒充律師又完成了她交代的任務。然後她又問我:“DK,你說她講的那個規定到底有沒有啊?”

我說:“我不能說她沒有,但是如果她有,她應該會拿給你看。”

T就用眼睛斜著看我,說:“真看不出你還有耍嘴皮子的本領。我不能說你對,但你確實沒有不對的證據。”

過了半年多,還是這個T,又來找我,這一次問題更有意思。

她說:“DK啊,我真是羨慕死你在隻有男生的公司裏邊上班啊,不僅天天看美男,還沒有這些奇形怪狀的產假要求。”

我笑著說:“每個美男都骨瘦如柴,臉色蒼白,黑框眼鏡,夜貓子,早晨九十點來上班,晚上九十點也不回去,哎,我雖然沒有遇到奇形怪狀的產假要求,可是我有考勤麻煩,也有加班工資的難題啊。所以呢,就各安天命吧,別這山望著那山高了。說吧,你這次又遇到啥情況?”

她說:“這次這個更離譜了,公司有個女員工,之前生了個女兒,已經3歲多,一直想要個兒子,去年悄悄懷孕了,預產期是這個月的13號,馬上就要到了,她昨天去找部門經理請產假,部門經理跑來問我這個能不能批。你說這個能批不?”

我說:“這個員工生女兒的時候在公司不?”

T說:“在啊,那時候我剛剛進公司,她生孩子的時候公司給她一個2000塊的紅包,我給她送去的,印象深刻得很啊,這個情況真的是很不好辦呀,勞動法沒有規定生第二胎不給產假,也沒有規定給產假。叫我怎麼辦啊。”

正好我手邊的文件夾裏就放著那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我翻來看,發現裏邊有一條:“第十五條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我說:“這樣,按照正常的邏輯,什麼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據,才談得上權益,雖然現在提倡獨生子女,但是有些地方也確實允許生第二胎,所以你先去谘詢一下本地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問問他們,我們地區在什麼情況下才允許生第二胎,然後比照看看這個女員工符合不符合條件,如果符合條件,那就是正常的,沒有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這個時候該給產假就給產假,不能克扣,如果不符合條件,那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生育了,不應該享受產假待遇。公司考慮她的實際情況,可以酌情給她一些時間休息,但是薪酬方麵,就不能比照正式的產假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