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九、人憑信用物憑秤一紙合同重九鼎
凡物隻有用秤稱之後,才能衡量出它的輕重;一個人,隻有看他是否能遵守諾言,實踐成約,才能作出正確的評價。幾千年來,誠實無欺一直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今天我們仍然要求每一個人都要具有這種優良傳統,反對說空話,說假話。這種傳統美德,對 個經商者來說,應該更好地繼承和發揚,並把它落實到經營活動中去。隻有這樣,才能確立經營者個人和企業的信譽,得到同行和廣大顧客的信賴,使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在商業活動中,人們重視合同,把遵守合同看成如同九鼎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神聖和不可動搖。由於合同是購銷雙方共同議定的,它既是檢驗雙方是否重義守信的依據,也因為它受到法律保護,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所以在經濟活動中,特別在商業購銷中,人們把遵守合同看得高於一切,也把遵守合同與否作為衡量一個單位或一個人的道德標準。遵守合同被看成是一種重義守信的高尚行為,必然受到人們的敬重;不履行合同,便被視為缺乏道德、不仁不義的行為,必然要為別人所鄙視,為以後開展業務活動造成危機。
一百三十、巧詐不如拙誠好言不如好信
詐即欺騙,是誠的反意。做生意要巧,但巧要以誠為前提,如果把巧用於欺騙,一次兩次甚或一年半載也許會得逞的,但日久天長終歸是要被人們識破的。解放前西安城隍店有個市場,那裏店鋪林立,攤點遍地,百貨齊全,顧客如織,熙來攘往,熱鬧非凡。但是這個市場有個特點,就是經營者多以巧詐為能,如顧客買布時,明明看的是一種優質布,可買回家中就變成了歡等市;討價還價真所謂“七折八扣連腰砍”,顧客使盡全身解數,滿以為買了個便宜貨,可與別的地方一比,卻大喊上當!上當!那末,這些經營者是不賺能以巧詐而生意興隆呢?其實,恰恰相反。大凡以巧詐出名的店鋪攤點,多以今天開張,明天關門而告終,主人不停地更換,如同走馬燈一般,到頭來沒有一個把生意做長的。這與那些至今依然生意興隆,經久不衰的名優老店相比,豈不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麼。可見,經商之道、巧詐終不如拙誠!
一百三十一、買賣成交一句話講求信譽顧客誇
一筆生意,必須由買賣兩方組成。隻有在一方願買和另一方願賣的情況下,生意方能成交。一廂情願是做不成生意的。既然一筆生意是由兩方組成的,就有個雙方相互信守諾言的問題,如果任何一方說話不算數,就會使已經談妥的生意告吹。市場上,商品忽多忽少,價格時高時低,是經常變化的。在這種情況下成交生意,對買賣雙方來說都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一筆生意既有可能賺錢,也有可能賠錢,保賺不賠的生意,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有的。如果一方不守諾言,見市場變化對自己不利時,就自食其言,撕毀成約,就一筆生意來說難以成交,就整個流通領域來說,就不能使商品交換順利、持續地進行。所以有經驗的,正派的商業人員、都十分重視信守諾言;隻要雙方通過商議,把話說到,達成協議,即便退到對自己很不利的情況,也不願推翻或更改自己說過的話,簽過的約。因為,他們深知做生意以信為本的利害,懂得在業務往來中隻有遵守諾言,實踐成約,才能取得別人的信任,樹立起自己的聲譽,為以後長遠地做好生意打下基礎。
一百三十二、日常售貨經 貨貴時 商貫通貨換貨 兩不錯
所謂“貨貴時”,可作三種解釋:一曰貴於興時,即貴在趕上時代的時髦貨,為群眾所喜愛的熱門貨、新鮮貨,這樣的商品是最吃香的。二曰貴在適時,即對—些季節性較強的商品,要抓住火候,賣上“頭巷”,趕上旺季。這樣的時機往往極其短暫,稍有大意便會坐失良機。三曰貴於知時,即由於掌握了市場行情而賣上價的商品。總之,把握時機即為貴,失之時機即為賤。所謂“商貫通”,即經商要精通本行業務,做到“三通”:一是通季節,就是要掌握商品銷售的季節規律,及早組織貨源,防止“秋來汗衫到,冬去賣棉襖”。二是通生產,就是要熟悉商品生產的情況,掌握必要的商品知識,知產地、知原料、知性能、知特點,知使用和維修,這樣才能給顧客當好參謀,取得顧客的信任。三是通行情,就是要掌握商品供求情況和價格變化的情況,做好商品的購銷工作,做到時機適時,數量適當。貨能做到知時,商能達到三通,在千變萬化的商品交換中,就能夠掌握經商的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