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江陰市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實踐研究(3 / 3)

二是“怕失權”。一些村幹部擔心股份製改革後農民直接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管理、監督,會削弱自己對集體經濟的支配權,影響自身的利益。其實,實施股份製改革並不是為了削弱村幹部的權力,合作社大多數都設集體股,仍由村書記擔任董事長,隻是更加明確了責任與義務,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村幹部,促使村書記要按程序辦事,規範權力運作,更好地履行發展一方經濟、富裕一方百姓的責任。

三是“怕失財”。部分村幹部擔心實施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製改革後,股東希望分紅年年有所增長,集體資產增值水平減弱,可用財力減少。其實,分紅與集體資產增值並不矛盾,實施股份製改革能夠形成一種倒逼機製,破除村幹部滿足現狀、停步不前的思想,迫使他們不斷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千方百計為民謀福利,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集體資產,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合並村股權量化問題

江陰市分別在2002和2005年完成了兩次行政村的大合並,基本采取的是強村並弱村的做法。現在要推行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製改革,股權如何在原先的幾個行政村村民間進行量化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各行政村主要采取算賬法和談判法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算賬法。如青陽鎮小橋村,2002年7月,原小橋村與閔家場村合並成為小橋村,共有村民2074人。2005年底,小橋村擁有資產總額2345萬元,負債19萬元,淨資產2326萬元,其中經營性淨資產2168萬元。為了明晰集體資產產權歸屬,增加農民集體收益分配,2006年8月,小橋村實施了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製改革。為了順利組建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小橋村充分做好改革前期準備,算清了“三本賬”。首先算好“資產賬”。合並時原小橋村經營性淨資產1956萬元,人口1206人,人均淨資產16219元,閔家場村經營性淨資產213萬元,人口868人,人均淨資產2454元,兩村的人均淨資產之比為6.6:1。其次算好“收入賬”。原小橋村年可支配收入176萬元,閔家場村年可支配收入61萬元,收入之比為2.88:1。最後算好“福利賬”。閔家場村在並村前基本無村民福利,原小橋村村民年人均福利約480元,並村後小橋村村民福利本著“正視差距、逐步並軌”的原則,2005年原閔家場村民年人均福利已提高至139.16元,村民福利之比為3.45:1 。通過算清“三本賬”,明確了村與村之間的比例關係,再結合村級經濟持續發展的資源可供給因素,最後確定原小橋村與原閔家場村股權設置比例為3:1。

二是談判法。如臨港經濟開發區陳市村,在2002年3月實行行政村區劃調整,由原陳市村和原新街村合並而成,在區劃調整時原新街村淨資產僅占原陳市村的1%。該村於2005年11月正式成立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針對這種情況,原陳市村村民代表和原新街村村民代表按照兼顧集體和個人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和調動各方積極性的原則多次進行談判,在2005年9月23日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時,最後確定原陳市村村民享受個人股係數為1,原新街村村民享受個人股係數為0.5,這樣既考慮到原陳市村村民切身利益,同時也照顧到原新街村村民的切身利益,最大程度地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3.村級組織關係混亂問題

行政村在成立了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後,村級組織就包括了黨總支(黨委)、村民委員會和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三位一體”。但是有些行政村對三者的職能認識和界定不清,出現了關係混亂,職能錯位的問題。因此,對三者的關係和職能必須有個清醒的認識。黨支部(黨委)是對村民委員會、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進行領導和協調,村書記可以兼任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董事長。村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履行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和協助鎮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辦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村級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主要職責是行使對村集體資產的管理權、收益權、處置權,通過對所屬資產的經營管理,使其資產不斷保值增值。

作者簡介:唐宗宜(1979-),男、安徽天長人,中共江陰市委黨校,碩士,研究方向:黨建及三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