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經商必須要守住底線(2 / 3)

這樣也就決定了他們對違約者的厭惡,一旦猶太人違約了,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將其逐出教門,一個受到猶太人同體排斥的猶太人就意味著生意史的結束。而對於非猶太人,他們一方麵會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一切損失,另一方麵也會向猶太共同體通報。

既然國際貿易是猶太人的天下,那違約者被擠出國際市場的危險就會馬上來臨。這種規矩一旦確立,就會對猶太人和一切生意夥伴形成一種威懾力。

猶太商人如此縝密的做法,確保了契約的順利完成。即便出現意外,也能及時采取彌補措施,把可能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這種作風,受到了商界一致首肯,也是我們應當學習借鑒的。

這裏有一個猶太人做生意十分注重合同的典型例子:有一位日本出口商與猶太商人簽訂了10000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日本出品商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拒絕收貨。出口商日本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出口商無可奈何,賠了猶太商人10萬多美元後,還要把貨物另作處理。這是因為猶太人極為注重合同,猶太人可以說是“契約之民”。

猶太人懂得,合同的品質條件是一項重要條件,或者稱為實質性的條件,英國法把它視為要件。合同規定的商品規格是每罐100克,而日本出口商交付的每罐卻是150克,雖然重量多了50克。但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規格條件交貨,是違反合同的。按國際慣例,猶太商人完全有權拒絕收貨並提出索賠。

猶太人生意經的精髓在於合同。他們一旦簽訂合同,不管發生任何困難,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有不嚴謹和寬容。

猶太商人做事學問啟示合同是買賣雙方的極為重要的要件,違反合同規定,對買賣雙方會產生嚴重後果。做生意必須依照合同辦事,這樣才能建立起自己信譽,獲得更多的合作與利潤。

訂合同要防止存有漏洞猶太商人做事學問要訣對於訂立合同要謹小慎微,思慮周密,決不允許出現漏洞。商場如戰場,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和別人簽一個即使很小的合同時,也一定要留神,否則很容易被對方鑽空子。

猶太人認為在一個法製國家裏,從事經營活動,如果缺乏法律意識,必然會在生意場上栽跟頭。猶太人具有極強的法律意識。就拿商品貿易中簽訂合同來說,如果經營者缺乏法律意識,就可能會在合同中造成一些漏洞,給對方以可乘之機,從而使自己受損失。

一則猶太人的故事說,有個賢明的富翁,他把兒子送到很遠的耶路撒冷去學習。一天,他突然染上了重病,知道來不及同兒子見上最後一麵,就留下了一份遺囑,上麵清楚地寫著:家中所有的財產都讓給奴隸,但要是兒子想要的話,隻能選擇其中一件。

這位富翁死後,奴隸很高興地星夜趕往耶路撒冷,向死者的兒子報喪,並把遺囑拿給他看。兒子看了遺囑後非常傷心,也非常吃驚。

辦完喪事後,兒子左思右想,覺得自己的父親不應該將財產留給奴隸,於是就牢騷滿腹地去找拉比。拉比看完遺囑後,盛讚他父親的聰明和對他的愛。

兒子卻對父親的做法非常生氣,認為父親對他“一點關懷的意思也沒有”。

拉比要他好好動動腦筋,隻要仔細分析遺囑就可以知道,父親把全部財產留給了自己。拉比告訴他,父親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兒子又不在,奴隸可能會帶著財產逃走,連喪事也不報告他。因此,父親才把全部財產都送給奴隸,這樣奴隸不僅不會逃走,而且還會急著去見兒子,並把財產保管好。

可是這個兒子還是不明白父親的用意。拉比隻好給他挑明:

“你不知道奴隸就是主人的財產嗎?你不知道奴隸的全部財產都屬於主人嗎?你父親不是說給你留下了一樣財產嗎?你隻要選奴隸就行了。這不是他充滿愛心的聰明之舉嗎?”

從這則故事中可以看出,那個猶太人在遺囑(也是一種合同)中實實在在地玩了個“圈套”,給奴隸吃了個“空心湯圓”。雖然遺囑將所有財產都給了奴隸,但其兒子隻能選擇一件財產。這裏暗含著一個前提未寫出來,奴隸不會注意到,甚至連死者的兒子也沒有注意到,那就是奴隸的全部財產都屬於主人。這是一個慣例,其實也是一個無需說明的前提。那麼隻要前提一變,一切權利皆成泡影,這就是這個猶太人計謀的關鍵所在。後來,正是在拉比的指點下,年輕人才終於解開這個活扣,既沒有違背父親的“遺囑”,又沒有違約,因為猶太人從不違約。這實際上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鑽合同的空子。

這則故事充分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猶太人對於訂立合同謹小慎微,思慮周密,決不允許出現漏洞。商場如戰場,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和別人簽一個即使很小的合同時,也一定要留神,否則很容易被對方鑽空子。

這裏還有一個這樣的事例。一天,有一位美國律師約翰給“日本的猶太人”藤田先生打電話,請求預約。

其時,藤田手頭正忙,便拒絕了對方。

“無論如何請您抽出一點時間給我。”對方懇求道。

“很遺憾,對不起,我實在沒空。”藤田再一次婉言謝絕。

“那這樣好了,每談一小時,給您奉上酬金200美元。”對方給時間標了價,如此誠懇的態度使藤田很難為情,看來確有要事相商。

“好吧,那就給你30分鍾。”

約翰是美國一家猶太人大公司的法律顧問,該公司與日本一家商社達成了合作意向,現在需要一名監視日本公司是否守約的監督人,一月付1000美元,請藤田給推薦一合適人選。約翰拿出公司老板給藤田先生的信:

“因為您是猶太人的朋友,所以您介紹的監督員一定可靠。”

之後,約翰又拿出了該公司同日本商社的合作協議。藤田看完後,不覺笑了起來。從美國人眼裏看來,這也許是一份完滿的協議,而在日本人看來,則是一份漏洞百出、暗算人的合同。於是,藤田不僅給約翰律師指出了該合同的漏洞,而且介紹了一位可靠的監督員。這個人幾乎不幹什麼工作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每月1000美元的收入。

盡管如此,約翰還是非常滿意的。因為他不僅及早發現了合同的漏洞,而且找到了一名合適的監督員。否則,一旦日本商社鑽其漏洞,他的損失可就更大了。

猶太商人做事學問啟示經商一定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而且在簽合同時切不可大意,一切條款要反複考慮,充分分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否則,打官司可是一件費力費時又費錢的事。

善於合法鑽法律的空子猶太商人做事學問要訣法律是人製定的,人一定能找到它的漏洞所在。法律是為人服務的,那麼就要善於利用法律打擦邊球,在其允許的範圍內讓它替自己服務。

猶太人認為,誠信經商就是遵守法律,隻要不違反法律,做什麼生意都行。

例如,貴重物品的寄存按常理應放在金庫的保險箱裏,對許多人來說,這是惟一的選擇。但猶太商人卻不是這樣做的。

一個猶太人走進紐約的一家銀行,來到貸款部,大模大樣地坐了下來。

“請問先生有什麼事情嗎?”貸款部經理一邊問,一邊打量著來人的穿著:豪華的西服、高級皮鞋、昂貴的手表,還有領帶夾子。

“我想借些錢。”

“好啊,你要借多少?”

“1美元,”

“隻需要1美元?”

“不錯,隻借1美元。可以嗎?”

“當然可以,隻要有擔保,再多點也無妨。”

“好吧,這些擔保可以嗎?”

猶太人說著,從豪華的皮包裏取出一堆股票、國債等,放在經理的寫字台上。

“總共50萬美元,夠了吧?”

“當然,當然!不過,你真的隻要借1美元嗎?”

“是的。”說著,猶太人接過了1美元。

“年息為6%。隻要您付出6%的利息,一年後歸還,我們就可以把這些股票還給你。”

“謝謝。”

猶太人說完,就準備離開銀行。

一直在旁邊冷眼觀看的分行長,怎麼也弄不明白,擁有50萬美元的人,怎麼會有來銀行借1美元這種事情。他慌慌張張地追上前去,對猶太人說:

“啊,這位先生……”

“有什麼事情嗎?”

“我實在弄不清楚,你擁有50萬美元,為什麼隻借1美元呢?要是你想借30萬、40萬美元的話,我們也會很樂意的……”

“請不必為我操心。隻是我來貴行之前,問過好幾家金庫,他們保險箱的租金都很昂貴。所以嘛,我就準備在貴行寄存這些股票。租金實在太便宜了,一年隻須花6美分。”

這是一則隻有精明人才想得出來的猶太商人的故事。這樣的精明,一般人是學不到的,因為它不僅是盤算上的精明,首先更是思路上的精明。

這就是猶太商人在思維方式上用的所謂“反向思維”。而借“反向思維”,猶太人“倒用法律”更是大發橫財。

年前後,由於日本經濟的高速增長和貿易順差,日元逐漸升值,美元日顯疲軟,因而日本的外彙儲備飛速增加。

世紀70年代初,日本的外彙儲備隻有35億美元。這是日本戰後全體日本人25年辛勤工作的結果。可是,從1970年10月份開始,日本的外彙儲備便成億成億地向上爬升,1971年8月達到125億,其中8月份一個月的外彙收入就超過了戰後25年的積累,達到46億美元!最後總儲備額竟達到150億美元,而時間還不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