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後,日本發動了全麵的侵華戰爭,12月13日侵占南京後,遂對中國無辜平民實行了長達六周的燒、殺、淫、掠暴行,古都南京遭受了一場空前的劫難。這一舉世震驚、慘絕人寰的曆史事件,是侵華日軍無數暴行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例。
日軍進城後獸性大發,濫殺無辜,采用的殺人方法花樣之多,受害者其狀之慘,令人發指。如劈腦、砍頭、切腹、溺水、火燒、砍截、車壓等等。有的往難民身上先澆汽油,後用槍掃射,被彈擊火燒的難民,掙紮翻騰,痛苦至極,而日寇則鼓掌狂笑;有的令難民脫光衣服,破冰入水捕魚,看著一個個難民在水中寒噤,痛苦萬狀,他們便手舞足蹈;有的把難民殘殺後割下人頭,挑在槍上,漫步街頭,嬉笑取樂;有的故意放火,誘人救火,卻用繩子綁起救火者,將其拋入火中;有的把人捆在電線杆上,下麵堆起幹柴,慢慢燒烤,待人燒焦,才心滿意足狂呼而去;有的把眾多的活人裝在口袋裏綁緊,扔到大街上,用車來回軋死。有的割去難民的耳鼻,有的挖出難民的眼睛,有的把難民當成活靶射擊,有的把捆綁的難民推入江河……他們所到之處,見男人就殺;見女人則奸後刺殺。殺人手段之殘忍,行為之野蠻,達到妖魔難及的地步!一個叫富岡、一個叫野田的兩名日本兵,別出心裁,決定進行一次殺人比賽,看誰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刀劈殺中國人最多,多者即為勝者,賭一瓶白蘭地酒。最後,其中一人殺了一百零六人,另一人殺了一百零五人。因為相差無幾,決定再次比賽,重新打賭,看誰殺滿一百五十名中國人,於是這種變態的殺人競賽又重新開始。一個外國使館人員在描寫他所目睹到的日軍暴行時寫道:“日軍簡直失去了理性,粗暴地踐踏人類文明準則,對中國平民及戰俘槍擊、刀砍、活埋、火燒……無所不用其極。短短幾日,南京已成了人間的地獄,血流成溪,屍積如山……整個日本軍隊如同一架瘋狂的絞肉機器吞噬了幾十萬中國人的生命。”
千人以上的大屠殺就有十次:(1)1937年12月15日,在漢中門外屠殺二千餘人。下午1時,二千餘名中國軍警為日軍俘獲後,被押至漢中門。兩個日本兵拿著一根長繩,一人手持一頭,從人群中圈出一百多人,周圍大批日本兵押著,帶往漢中門外,用機槍密集掃。這樣,每批一二百人,被繩子圈起來,一批又一批帶到漢中門外槍殺。(2)12月15日,在魚雷營江邊屠殺九千餘人。這一天連官兵帶老百姓一共被俘九千多人,日本兵用四挺機槍掃射,隻漏下九人沒被打死。(3)12月16日,在中山碼頭屠殺五千餘人。日軍將五千餘人沿江排列,用機槍射殺後,棄屍江中。並對江邊留下的屍體澆汽油焚燒,企圖毀屍滅跡。(4)12月16日,在下關屠殺四千餘人。晨10時許,日軍沿江搜查青年男子,不問何故,一並拉到廣場,聚有四千餘人,整隊壓往下關,用機槍射殺,無一人生還,血染紅了江水。(5)12月17日,在煤炭港屠殺三千餘人。日軍對被捕難民機關槍掃射後,把剩餘二千餘活人趕進一個大倉庫,再堆集木柴,潑上汽油,放一把火,把他們活活地燒死。(6)12月18日,在草鞋峽屠殺五萬七千人。日軍將圈禁於幕府山下的五萬七千餘軍民驅至下關草鞋峽,之後用機槍掃射後,複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縱火焚燒,殘餘駭骨投入江中。(7)12月,在水西門外上新河一帶屠殺二萬八千餘人。日軍將被俘軍民以鉛絲縛手腳,推入河水中。有的蓋上柴草澆上煤油燒死。婦女幼女被奸死者眾。此外,以手榴彈、機槍、刺刀等武器處死者更多。(8)12月,在城南的鳳台鄉、花神廟一帶,難民五千餘名、國軍士兵二千餘名,被日軍槍擊刀殺。(9)12月,在燕子磯江邊屠殺五萬餘人。日軍用機關槍掃射長達一天一夜,將解除武裝的五萬餘青年全部槍殺。(10)12月,在寶塔橋、魚雷營一帶,屠殺三萬餘軍民,屍橫遍野,慘不忍睹。談到集體屠殺時,日軍第十六師團師團長中島今朝吾在日記中寫道:“到處都是俘虜,數量之大難以處理。基本上不實行俘虜政策,決定采取全部徹底消滅的殺降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