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告先太師墓文(1 / 2)

本文作於元至元十六年(1279)五月二十六日。作者《紀年錄·己卯》注引鄧光薦《文丞相傳》說:“五月二十五日至南安軍,石嵩與囊家歹議,出江西慮篡奪,遂鑰公於船。公即絕粒,為《告祖禰文》(即《告先太師墓文》),《別諸友詩》,遣孫禮取黃金市,登岸馳歸,約六月二日複命於吉成下。公將以心事白諸幽明,即瞑目長往,含笑入地矣。”說明這篇《告先太師墓文》是作者被押北往,經過家鄉時寫的祭告文。文章追憶了作者自從起兵“勤王”以來的艱難曆程,傾訴了國破家亡之痛,歎息自己忠孝不能兩全的遺憾。原文有跋。先太師:作者故去的父親文儀。

維己卯五月朔〔1〕,越二十有六日,孝子某,自嶺被執至南安軍〔2〕,謹具香幣〔3〕,遣人馳告於先太師革齋先生墓下〔4〕:

嗚呼!人誰不為臣?而我欲盡忠不得為忠;人誰不為子?而我欲盡孝不得為孝。天乎!使我至此極耶!

始我起兵,赴難勤王。仲弟將家〔5〕,遁於南荒〔6〕。宗廟不守〔7〕,遷我異疆。大臣之誼〔8〕,國亡家亡〔9〕。靈武師興〔10〕,解後歸國〔11〕。再相出督〔12〕,身荷憂責。江南之役,義聲四克〔13〕。為親拜墓,以翦荊棘〔14〕。大勳垂集〔15〕,一跌崎嶇〔16〕。妻妾子女,六人為俘。收拾散亡,息於海隅〔17〕。庶幾奮勵,以為後圖。惡運推遷〔18〕,天所廢棄。有母之喪〔19〕,尋失嫡子〔20〕。哭泣未幹,兵臨其壘。倉皇之間,二女夭逝〔21〕。剪為囚虜〔22〕,形影獨存。仰藥不〔23〕,竟北其轅。係頸縶足〔24〕,過我裏門。望墓相從,恨不九原〔25〕。爰指鬆楸,有言若誓。繼令支子〔26〕,實典祀事。有侄曰碝,我身是嗣〔27〕。興言及此,血淚如雨!

嗚呼!自古危亂之世,忠臣義士,孝子慈孫,其事之不能兩全也久矣。我生不辰〔28〕,罹此百凶。求仁得仁,抑又何怨?幽明死生〔29〕,一理也;父子祖孫,一氣也。冥漠有知〔30〕,尚哀鑒之!

〔1〕維己卯五月朔:元至元十六年(1279)五月初一日。維:發語詞。

〔2〕自嶺被執:作者於宋端宗景炎三年(1278)十二月二十日在五坡嶺為元軍追及並執。

〔3〕香幣:燭香和冥幣。

〔4〕先太師革齋先生:文天祥父親文儀,字士表,號革齋。

〔5〕仲弟:作者二弟文璧。

〔6〕遁於南荒:文天祥起兵勤王,其時文璧知惠州,迎養母親及作者長子道生於惠州。

〔7〕宗廟不守:社稷不保,國家敗亡。宗廟:祖廟,指代國家。

〔8〕誼:合理的行為,即下文所說的“國亡家亡”。

〔9〕國亡家亡:國家滅亡了,家庭就沒有不亡的理由。

〔10〕靈武:地名,今屬寧夏。唐安史之亂時,太子李亨於靈武即皇帝位,是為肅宗,號召天下兵馬勤王,最終平定叛亂。這裏比喻宋德祐二年閏三月,陳宜中、張世傑等在溫州奉益王趙為天下兵馬都元帥事。

〔11〕解後歸國:作者被元軍北押途中在鎮江逃脫,經曆千難萬險,回到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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