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市場經濟當然是以利益為驅動機製,但同樣要求“見利思義”,“義然後取”。那種不管義不義,先賺了再說,賺錢才是硬道理的行為是要不得的;那種有錢能使鬼推磨,“鬼附勢慕利”(李瑞清《清道人遺集》卷二《書鄭大鶴山人尺牘冊子後》)的“錢神論”是要不得的;那種隻有黑心才發財、專取不義之財的行為更是要不得的。
3.放於利而行,多怨
儒家雖然肯定了人們牟利活動的合理性,但又指出了一味趨利會引起“多怨”、“民怨”、危及社會等負麵效應。孔子告誡我們:“放於利而行,多怨”(《論語·裏仁》),“利則民怨。”(《孔叢子·刑論第四》)孟子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利”是一柄雙刃劍,不能隻見其有利的一麵,而忽視其有害的一麵。現代市場經濟以利為驅動有其合理的一麵,但一旦僅以利為誘因,不僅利的誘惑力會慢慢減退,最終失去效用,而且還會引發各種社會醜惡現象。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如何規範人們的牟利行為呢?正確的做法是,應當為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提供一種法律的、道義的製約規範和協調力量,把內生約束力和外部強製力結合起來。一方麵,要重視道德的引導,強化內生約束力。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有格。”(《論語·為政》)人們有了道德良心,明是非,知醜惡,就是做一個“道德人”的自覺性。另一方麵,要大力加強法製,加大外部強製力。荀子說:“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荀子·性惡》)這些就是儒家義利觀給我們的啟示。
4.天下為公
“天下為公”,核心在“公”。這裏的“公”,是指“公正”,“公平”,它集中體現在孔子的“大同”理想之中。據《禮記·禮運》所述:“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棄其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孔子的“大同”理想,包含了豐富的公正、平等、人道、博愛、民主、自由的原則。古往今來,“大同”社會的美好藍圖,一直成為儒家堅定不移的理想和信念。
儒家的“大同”理想,反映在經濟活動中,是一個經濟公平問題。首先表現為經濟活動中的人格公平。孔子思想中最偉大的成就,就是他對“人”的發現和創立了“仁”的理論。他提出“以人為本”和“泛愛眾”的主張,就是要統治階級把被統治階級當人看待,承認對方是人而不是物,這在人格上便是人與人的平等。由於承認和重視人的平等,因而構建了儒家公正平等的經濟倫理的基礎,成為儒商經濟倫理精神的重要內容。
儒家經濟公平的第二個表現就是交換公平。對於交換公平,古今儒商是十分重視的。自然經濟條件下的商品交換,幾乎都是在“熟人”的圈子裏進行,因而,“買賣公平”、“童叟無欺”是最為突出的經濟公平原則,也是儒商倫理道德的特點。正如清代商人石成金所言:“生意全憑公道導,貨真價實莫欺人。”(《傳家寶全集·好運寶典》)
儒家經濟公平的第三個表現就是分配公平。儒家分配公平的觀點主要反映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中。這一觀點過去常被人認為是平均主義的源頭,實在是對它的誤解。孔子的原話是這樣說的:“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秀氏》)在這裏,孔子是談他的政治和經濟見解,他所說的“均”與其說是“平均”的意思,還不如說是“均衡”的意思,“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思就是,不怕少而怕不能均衡,這種不能均衡,在政治上是不能平等,在經濟上是收支不能均衡。以孔子的睿智,既知社會上有不同的等級和類別,決不至於在這裏要求一個國家或家庭做到“平均”。如果說他有“平均”思想的話,那麼,充其量也不過是希望貧富不要過於懸殊,縮短貧富的差距,而不是要求平均主義。“不患寡而患不均”,即是要求在分配上注意利益的均衡,實行公平分配。
5.“得民心者得天下”
“得民心者得天下”,集中反映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孔子所倡導的“仁者愛人”的“人”,是類的概念,即愛人類,是“以人為本”。在儒家政治思想中,以人為本又具體化為以民為本。按照儒家“以民為本”的觀點,自然會得出“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結論。
把儒家“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思想演繹到經營活動中,對商家而言,贏得顧客就一定能夠贏得市場;對管理者而言,贏得被管理者的心,得到企業員工的支持,企業就一定能夠蒸蒸日上。這一主張的正確性和真理性,已經為古今中外許多企業的經營活動所證實。我國著名的近代儒商、實業家盧作孚辦企業的宗旨是:“服務社會,便利人群,開發生產,富強國家。”這一宗旨充分體現了儒家“以民為本”的觀點,它對企業的指導意義是超時空的,具有普遍性。東莞宏遠集團提倡“我為你,你為他,人人為康佳,康佳為國家”的康佳風格,也體現了“得民心”的意思,使康佳成為名優電子產品。國外許多著名企業和企業家的服務觀就是與儒家“民心”說相一致的。鬆下幸之助說:“經營的目的是為社會服務,利潤乃是服務的報酬。”著名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有一句聞名全球的口號:“IBM就是服務。”這個公司專門選擇、培養了一批為客戶服務的“客戶”工程師,其職責是站在客戶需要的角度思考問題,改造IBM的產品設備,而不是以往讓客戶修改業務來適應IBM的設備。尊重消費者,理解顧客,最突出的表現就在於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上。美國瑪麗凱化妝品公司提出“P和L”哲學。在商業慣用語中,P和L本是指“盈”(Profit)和“虧”(Loss)。但是,在瑪麗凱化妝品公司對P和L卻另有獨到的解釋,它提的是“人”(People)和“愛”(Love)。他們提出:“我們是重視人的公司。”著名的美國柯達公司的承諾“請你按一下按鈕,其他的事全由我們負責”。這也是消費者最中聽的廣告詞之一。“傻瓜相機”的成功開發和推向市場,其成功的原因也內在地含具了為顧客服務的倫理精神。然而,至今有的商家仍不知“以民為本”的道理。有的坑害顧客,以“斬客”為撈錢的手段,最終顧客越來越少。這就是“失民心”所帶來的經濟惡果。
6.兼濟天下
“兼濟天下”集中體現了儒家的一種社會責任和政治抱負。儒家提倡“以天下為己任”,主張“達則兼濟天下”。孟子說:“樂以天下,憂以天下”,“平治天下,舍我其誰?”(《孟子·梁惠王下》)。正是儒家的這種社會責任的抱負,形成中華兒女“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民族責任心。用這種兼濟天下的思想指導經濟活動,對於經營者來說,不僅要有經營者本分的責任,還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要有為社會排憂解難的責任意識。這種責任意識,對於今天的市場經營者來說,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一是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要有利於發展民族經濟。市場經濟是開放的經濟,特別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們的開放程度將越來越高。但是,我們是一個較為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如果我們在開放中不注意保護和發展我國的民族工業、民族經濟,讓它有一個追趕世界先進水平的時間和過程,我們的許多民族工業就會被扼殺在萌芽、幼苗狀態。當然,保護和發展我們的民族工業,主要應當采用法規的、經濟政策的手段,但是,從道德上培養我們的民族經濟的意識,也是重要的。每個企業的經營活動,都要同發展民族經濟的大局一致起來。唯其如此,才能提高民族工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二是要盡可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它必然帶來部分人員的失業。從目前我國的情況來看,企業下崗的情況相當嚴重,加上城市和農村無業的以及隱性失業的人員,有數千萬人,如不解決失業問題,將會產生嚴重的社會隱患。這些人員的再就業,不能單靠政府解決,而主要依賴於企業的吸納。不僅已有的企業要擴大招工,而且還應興辦更多的新的企業包括個體經營的企業,以減少社會壓力,為社會穩定做貢獻。這種穩定的社會環境,無疑是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條件。
三是要捐助社會公益事業。中國古代儒商把捐助社會公益事業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麵。如徽商發財後常常樂於設義學,辦書院,建試館,助餉助賑,撫孤恤貧,修路建橋等“義舉”。儒家學說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訓,徽州境內至今仍屹立著眾多的牌坊,為意欲不朽的儒商記功表德,這也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當時的徽商在倫理道德上的一種不懈追求。今天的經營者,也應當繼承和發揚儒商的這種精神,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主動參與一些社會公益事業。
四是要有利於淳化社會風氣。企業作為社會的一個部分,它的行為對社會是有影響的。近年來,許多城市的商業、服務係統開展了“文明窗口”創建活動,有的城市開辟了“信譽一條街”、“百店無假貨”,為城市和市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成為現代文明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是,也有一些企業並不注意對社會道德的影響,做虛假廣告,生產偽劣產品,使消費者產生了一種不信任心理,對社會風氣產生了惡劣影響,這與儒家“兼濟天下”的主張是格格不入的,對經營者和社會的負麵影響是極其嚴重的。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和所有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教育,把它當做企業倫理的重要思想內容,使企業義不容辭地擔當起應負的社會責任來。
@@@二、儒家經濟倫理思想的運用
數千年來,儒家的經濟倫理思想一直影響著中國商人的行為規範,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儒商人格和儒商經濟管理思想,即以人本主義為基點,與儒家經濟倫理的本質和特征相一致的經濟管理思想。這一思想通過商人的活動、文化的傳播傳入海外,又與現代經濟管理思想交相融彙,既相差別,又相補充,在經濟活動中從職業觀、規則觀、競爭觀、決策觀、組織觀等方麵顯示出自己獨特的魅力和持久的生命力。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儒家經濟倫理思想仍然有著巨大的應用價值。
(一)職業觀:敬謹執事
儒家經濟倫理思想在經濟活動中的體現,首先表現為職業觀的培養,“敬謹執事”就是對儒家所倡導的職業觀的集中概括。毋庸置疑,敬業精神是職業道德的首要問題,因而,管理者應當十分重視職工敬業心的培養,使他們愛崗敬業。早在《禮記·學記》中,儒家就明確提出了“敬業樂群”的要求,明確了以“敬業”為核心的職業觀。具體地說,儒家的敬業觀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第一是要“立誌”,即有強烈的事業心;第二是“執事敬”,就是辦事認真,一絲不苟,兢兢業業;第三是“居敬窮理”,即探求規律,掌握本領,成為行家裏手。
1.有誌者事竟成
職業觀實際上就是事業心。儒家認為,事業心首要的是應“立誌”。《尚書·周官》:“功崇惟誌,業廣惟勤。”孔子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論語·子罕》)曾子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論語·泰伯》)孟子說:“誌,氣之帥也。”(《孟子·公孫醜上》)其次,儒家強調所立之誌應當是正確的、符合道義的。孔子說:“苟誌於仁矣,無惡也”(《論語·裏仁》),“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論語·述而》),強調做“誌士仁人”。再次,要有堅忍不拔的意誌。韓愈說:“事業無窮年。”(《秋懷詩十一首之一》)蘇軾說: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堅忍不拔之誌”(《晁錯論》)。梁啟超《誌無酬》說:“男兒誌兮天下事,但有進兮不有止,言誌已酬便無誌。”
中國古代儒商中有許多人抱有極強的事業心,以誌勵己從而獲得成功。《明清徽商資料選編》記載徽商教育子弟:“人生貴自立耳,不能習舉業以揚名,亦當效陶朱以致富,奚甘鬱鬱處此乎?”明清時期沙城商人汪昊就教導子侄立誌:“農工商賈亦當立誌,凡所作生理,如貓捕鼠,如雞抱卵,實心實意,不肯放過,此立誌也。”明末清初有一個富商叫沈方憲,他是浙江海寧硤石鎮人,本是儒生,因家貧無法繼續學業,棄儒經商,做布匹和糧食生意。他極孝順父母,得知父親客死他鄉,悲痛異常,刺血寫下“不飲酒,不吃腥,不內寢”九字於居所紙屏之上,以勵經商之誌。由於其克勤克儉,誠實守信,很快成為富商,受到人們稱讚,影響極大。
2.執事敬
“執事敬”的意思就是做事要“敬”,包括三個方麵:其一要勤業,“天道酬勤”,“業精於勤,荒於嬉”,應“發憤忘食,樂以忘憂”(《論語·述而》);其二要認真,小心謹慎,如朱熹說的:“敬隻是一個畏字”,“有所畏謹,不敢放縱”(《朱子語類》卷十二)。其三要嚴格要求自己,向高標準看齊,就像明儒呂坤所說:“做第一等人,幹第一等事,說第一等話,抱第一等識。”(《續小兒語》)儒商以盡忠職守為“本”,要求敬崗愛業,勤勤懇懇。正如《商賈一覽醒迷》所說:“能自守本等藝業,勤勤懇懇,始終無二,不失故物,是謂固本之道。”
3.居敬窮理
儒家非常注重敬業精神,即所謂“居敬窮理”(《朱子語類》)卷九),就是以敬業的精神,了解為什麼要做和怎樣去做的道理。一些學者指出:儒家“認為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財、物等等),而是管‘理’”。所謂管理,指的是以理管人,“使人們不但了解如何幹,更重要的是懂得為什麼幹,把被動推拉力變成自動、自發行為”。
居敬窮理,首先要知“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先解決思想認識問題,這樣才能化被動為主動。儒家十分強調義理,即從道義、良心、榮譽等方麵提高主體經濟活動的自覺性。例如,職業榮譽就是很重要的方麵。在職業的選擇上,儒家主張“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在處理個人與團體的關係上,儒家主張“以店為家”,“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其次要“窮理”,即要有從業的本領,通曉事物之“理”。韓愈批評“有雄誌而無雄才”(《後漢三賢傳》),蘇軾批評“誌雖大而才不副”(《揚州謝到任表二首》),都是說明掌握崗位本領即“窮理”的重要。中國傳統商人十分重視經商本領的學習,所謂“學徒”,就是學經商的技能。例如,《生意世事初階》提出學徒的基本功第七項就是要學好技藝,飯後學寫字,晚上學算盤,“生意之家,忌的是白日打空算盤,要在晚上請教人指點算法”。要學戥秤稱物,秤杆“不可恍惚,稱準方可報數”。還要學會看銀子成色,分清真假。認為,做生意“一回生,二回熟,經一遭,長一智,凡百事,都是學而知之”。
(二)規則觀:德法並重
何謂管理?專家們對管理有解釋,也有許多通俗的理解:“管”就是管的有道理,“理”就是理的有頭緒;管理不是知道,而是做到;管理不是使事情複雜,而是使事情簡單;管理不是要控製別人,而是給人以自由(沒有管理的管理是最好的管理);管理不是一門技術,而是一種修煉等等。一般來說,管理就是為使實踐主體更好地實現實踐目標而進行的協調、調控等一係列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管理既是經濟活動,又是經濟製度和經濟文化。管理一定要有管理的規則,即以什麼手段來實現管理的目標。在這方麵,儒家主張德法並重、互補,以“寬猛相濟”的兩手進行管理。具體如下:
1.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有格”(《論語·為政》),表達了儒家的態度是既重德,又不否定刑法,並明確強調“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在儒學發展史上,除孟子比較明顯地持王霸對立的觀點而崇德排法外,曆代儒家大都主張崇尚道德教化,同時不排斥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