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當前中國市場化進程中的倫理狀況(2 / 3)

③由身份型倫理向契約型倫理轉化。從身份到契約是社會關係史上的革命,由此也帶來了社會的結構性變化。英國曆史法學家梅因甚至認為它是社會運動的根本,“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梅因這裏所說的“身份”指的是來源於古代屬於家族所有的權利和特權的法律關係,即個人對父權製家族的隸屬關係,這是一種先賦的、固定不變的條件,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的意誌和努力擺脫這種條件。它意味著一種社會秩序,在這種秩序裏,群體而不是個人,才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每個個人被纏在家庭和群體束縛的羅網裏,完全沒有為自己創設權利和義務的可能。而“契約”則是法律關係發展和進步的結果,它指的是由個人自由訂立協定而為自己創設權利和義務,這個社會的特點是個人自由。契約是一種新的社會秩序,在這種新的社會秩序中,所有這些關係都是因“個人”自由合意而產生的。市場經濟借助於經濟活動中的最佳資源配置方式,政治活動中的民主平等原則,使得市民社會的人們處於平等地位,這就為契約倫理的形成提供了前提。契約即是一種“構合”、“統一”、“一致”和“約定”。契約主體必須是自主的、自願的和自由的。契約必須是互利互惠的,所以也必定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權利為契約的出發點,義務是為他人的一種價值承當,這種承當既包括對自己負責也包括對他人負責。契約是對權利和義務的自我設定而不是社會或他人強迫所致,所以你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市民社會責任倫理的堅實基礎。

契約是不同意願的結合,它是一定諾言的約定,而諾言之所以具有現實意義,就在於它是以信任為基礎。如果我不相信你的諾言,或者說,他人根本不信任你,諾言是毫無意義的,契約也就根本無法達成,所以契約是以誠信為前提的。但是光有誠信是不夠的,必須要以契約的方式把諾言固定化,所以契約又是誠信的保證。誠信是“先君子後小人”式的被動的道德防範,契約則是“先小人後君子”式的法律防範。從某種意義上說,契約就是對信任的不信任,是一種“把醜話說在前麵”式的處事方式。契約倫理既體現了德治的要求,也體現了法治的必要。目前著力於信用倫理的建設,有利於市民社會契約倫理的構成。

契約倫理不隻是一種商業交換的規則,而且是一種結構性社會關係的成型。在契約關係中,契約當事人雙方是作為個性而不是作為個別而存在,他們不是孤立的、瞬逝的個體,而是在穩定的社會關係結構中的個人,這些個人不會因為一己、一時之利,而損害他人或群體的利益,或長遠的利益,因為這樣做無異於在損害自己的利益。健康的契約倫理可以有效地保證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有機結合。

2.中國市場化進程中的倫理失範狀況

事物總是在矛盾中前進的。從交換關係確立之日起,就一直存在遵守倫理信用和破壞倫理信用的矛盾鬥爭,中國社會轉型和倫理變革中也是如此。眾所周知,誠實信用不僅是社會交往的倫理原則之一,還是經濟交往的基本要求,是建構現代市場經濟必不可少的倫理基石。然而,我國到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在大多數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遵守倫理信用準則的同時,總有少數利欲熏心之人,在市場上從事種種欺詐勾當,謀取不義之財,經濟領域內的造假、賣假、行騙、違約、毀約、失信的現象隨處可見,甚至有的地方達到了毫無信義可言的地步。更為嚴重的是,這種經濟領域的“誠信缺乏症”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吃飯,擔心買來的是假米(假冒偽劣的毒大米);穿衣,苦於在滿大街的衣服中辨別真偽;喝酒,疑心喝到嘴裏的是假酒,喝了假茶更是稀鬆平常的事就算是上網,網上也充斥著各種網絡欺詐、虛假信息。至於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出爾反爾、行騙欺詐現象,更是屢見不鮮,人們麵對眼前忽然變得真假難辨、撲朔迷離的世界不由驚呼“誠信危機”。

所謂“誠信危機”,是指社會中誠信道德嚴重缺失的狀態及其造成的負麵影響。當前我國的“誠信危機”之所以構成危機,是因為其產生範圍之廣、影響之深,不僅危及社會成員的正常生活,而且帶來了巨大的道德風險,阻礙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體而言,我國“誠信危機”突出表現為以經濟領域作為輻射中心,向其他領域擴散、蔓延,並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

第一,“誠信危機”在經濟領域的表現。經濟領域中的“誠信危機”,集中表現為造假、售假現象屢禁不絕,假冒偽劣商品越來越多,充斥全國各個市場。絕大多數消費者都受過假冒偽劣商品之害。即便是百年老字號,也有被他人假冒之虞。如“王朝”酒的原生產地天津市場就曾出現為數不少的假“王朝”酒,且來勢洶洶,有鋪天蓋地之勢。一些企業甚至因為假冒商品的惡性競爭,麵臨倒閉命運。在我國現階段,對於商品的價格、質量和性能,人們總是持有懷疑,總怕買到假貨,上當受騙。正如在2007年3月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一位代表所念的順口溜所言:“吃動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飲料怕色素,能吃什麼,心裏沒數。”“像雞蛋裏查出了蘇丹紅,多寶魚裏有致癌物質,蔬菜裏有過多的農藥殘留物,這一切現象都引發了人們對消費的迷茫,在選購上的迷茫和消費恐慌,形成了一種危機。”於是就出現了奇怪的“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使不少商家以許諾“無假貨”求生存,也導致保護消費者權益的“3·15”變成“打假日”。

從行為主體來看,經濟領域中的“誠信危機”,集中體現在生產經營者對消費者的欺騙上。從商品生產來說,生產者們往往借助生產環節遠離消費者更加易於“暗箱操作”的特點,在生產中采取偷梁換柱、偷工減料等種種手法以次充好、以假當真,使用過期作廢的假材料、次材料進行生產,不惜以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換取“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生產,從而獲取暴利。生產者們依靠這種極度違反誠信、缺乏基本商業道德的手段來欺瞞消費者,以實現其生產利潤的最大化,完全脫離了經濟生產應該遵循的以質取勝、憑借技術和管理來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的正常軌道。

不僅如此,經濟活動的另一部分重要參與者——銷售者,也為拓展銷售利潤空間、實現自身經濟利益,而在經濟活動中放任假貨通行,甚至知假賣假,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等多種不實手法,將各種假冒偽劣商品轉移到消費者手中。銷售者不僅是生產者們造假的幫凶,還是假貨暢通無阻、繼而泛濫成災的直接推動者和執行者。當前我國經濟領域內的造假、賣假已經達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從日常生活中的假米、假麵到假珠寶、假鈔,再到科學、文化、藝術領域的偽科學、假學術、假畫,假冒偽劣幾乎無所不包,它不僅令一般消費者頭暈目眩、無所適從,就算是專家也難辨真偽。同樣,在金融商業領域也如此:各個經濟活動者之間嚴重缺乏誠信、甚至毫無誠信可言,種種名為借貸、實為欺詐的貸款、融資以及商業詐騙遍布其中,令參與者們在經濟活動中狐疑滿腹、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便落入同行們設下的陷阱。失去了誠信,經濟合作便無從談起。

第二,“誠信危機”在政治領域的表現。在政治領域,也充斥著各種違反誠信原則的政治造假、瞞上欺下、貪汙腐敗等為官為利不為民的現象。具體表現有:其一,部分當權者對外許下不少為民謀利、為民造福的堂皇諾言,暗地裏卻為個人或者某一小集團的私利勾心鬥角、爭權奪利、侵吞國有資產,致使許多行政計劃和項目形式主義嚴重,實際操作中卻是華而不實。其二,一些當權者為了表現自己的政績和能力,對上級報喜不報憂,甚至捏造數據、虛報政績對人民的疾苦和有待解決的問題,卻視而不見,甚至采取掩蓋欺瞞的手段,為自己的仕途鋪路。其三,一些官員表麵以公仆自稱,而在實際中對普通百姓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派頭,空話說得多,實事辦得少,缺乏基本的求實精神和起碼的誠信。政治領域中的“誠信危機”與政治腐敗相助相長,成為政治腐化的一大症結。

第三,“誠信危機”在文化領域的表現。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文化領域也存在著嚴重的“誠信危機”現象。文化市場上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造假、盜版之風,不少書商和出版社為牟取暴利而置法律道德於不顧,肆意抄襲、剽竊、盜版他人作品,造成文化市場魚目混珠、良莠不齊的混亂局麵。就連一直為人們所尊崇的文化聖地——學術界,也淨土不再、學術腐敗。人們在對這一現象的驚詫之餘不禁究問:是什麼使學術聖地蒙此羞辱?其原因,是學術界的誠信求真精神麵臨嚴重挑戰。在名利的誘惑和驅動下,學術界內也出現了種種模仿、抄襲、剽竊、造假現象,不僅學術出版粗製濫造,而且不少學者在學術活動中相互抄襲,甚至剽竊他人勞動成果,據為己有。各種假文憑、假證書隨處可見,而且長盛不衰。誠信是科學和學術求真求善的本質要求,失去了誠信,學術就淪為從根本上違背學術精神的假學術、偽學術。

不僅如此,“誠信危機”還以其無孔不入的勢態滲入到社會生活當中,汙染著人們的心理意識,影響著人們的行為方式,從而使整個社會沉浸在相互猜忌、隔膜、甚至敵視的氛圍中,讓人們在社會交往活動中產生種種疑慮、不安全感和不穩定感,損害了人們之間應有的信賴合作關係。

3.倫理信用失範產生的危害

不良非理性行為及倫理信用失範的存在和蔓延,對於市場經濟秩序極具破壞性。從全局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市場主體的不良非理性行為所引發的倫理信用失範對經濟活動乃至社會發展的危害,具體如下:

第一,妨害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完善。通過建立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體製去推動經濟的發展是經濟體製改革的根本任務。而市場主體的非理性行為卻破壞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導致了信任危機,從而幹擾著市場化進程,阻礙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完善與發展。

第二,危及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譬如我國目前已經啟動西部大開發,西部地區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能源基地,因而西部大開發不能再走發達國家和地區先破壞、後治理的老路,而必須一開始就把經濟發展與生態和環境保護問題統籌起來,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然而,市場主體的非理性行為往往是一種急功近利式的短期行為,這種短程的畸形的需求,必然會以掠奪式的開發與經營,破壞生態與環境,幹擾市場機製對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導致國民經濟的比例失調和資源的嚴重浪費,從而危及可持續發展。

第三,阻礙市場法製的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本身就是法製經濟,沒有法律作保障的市場經濟是難以健康運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必須以相應的市場法規為後盾並最終走向法製化。但是,一些市場主體的不良非理性行為卻是與市場法規建設相悖的。譬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條件是建立並落實公平交易法和公平競爭法,而一些市場主體在非理性因素的驅使下,采取不公平的交易和競爭手段,搞所謂的“權力經濟”、“諸侯經濟”、“製假經濟”、“無信用經濟”等,必然會對市場法製體係的建立和完善造成重大障礙,而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也出於維護局部利益和短程利益,助長和支持這種不良非理性行為,阻礙統一規範的大市場的形成,從而以市場法製的薄弱影響市場化進程和經濟社會的發展。

第四,危害社會的文明進步。遵循社會主義義利觀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而一些市場主體的非理性行為,卻動搖著人們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敗壞社會風氣,滋長歪門邪道,扭曲公眾人格,從而衝擊著社會主義義利觀的形成與發展,阻礙社會的文明與進步。所有這一切,都對市場經濟的完善和現代化建設極具破壞性。

@@@三、中國市場化進程中倫理信用失範的原因分析

對於市場化進程中倫理信用失範現象的產生原因,焦國成教授認為,從製度來找原因,是解決社會誠信問題的一個基本點;徐大建教授則認為,誠信問題的出現有製度原因,也有非製度的因素:即還沒有適合市場經濟的道德規範體係;張維迎教授從“理性人”的假設出發,認為誠信危機源於過多的政府管製攪亂了人們的預期,人們自然就隻能搞“一錘子買賣”了;還有些人認為是某些不適合市場經濟的體製因素導致信用失範;有些人認為是宏觀調控波動性與信用約束軟化的矛盾等等。事實上,市場倫理失範、信用滑坡、誠信缺失是具有多方麵原因的,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麵:

第一,市場自身的非理性色彩,是經典市場經濟中非理性行為產生、市場倫理缺失的共同原因。市場主體的非理性行為是主體在非理性因素的製導下於市場經濟活動中所表現出來的一種本能驅動。非理性因素作為哲學範疇具有多維意蘊,既包括認知結構中的直覺、靈感、頓悟等非邏輯形式,亦包括心理結構中的本能意識,還包括人性方麵的情感、意誌和欲望,其在本質上是意識主體非邏輯地把握世界的方式。市場經濟中的非理性因素是指市場自身內生的一種影響市場行為主體抉擇的某些心理和精神層麵的因素,其外顯行為就是市場主體缺乏理性思考和控製的各種感性活動和盲目行為,此即市場主體的非理性行為。客觀地講,非理性因素對主體的認知和行為發揮著積極與消極的雙重作用,市場經濟中的非理性因素亦具有正、負兩方麵的雙重效應。但是在經濟體製轉型和市場化初期,由於功利主義的驅使,非理性因素所製導的主體行為往往以追求短程的、局部的最大利益為目的,而置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和市場規則於不顧,因而多屬不良非理性行為,是導致市場倫理失範、道德滑坡、誠信缺失的直接原因。

縱觀經濟發展史,市場經濟是迄今為止資源配置的最有效形式,其基本功能是積極的,但是,市場經濟並非因此而完美無缺。市場經濟是以人為本的經濟運行機製,由於人的認知和行為從來都具有兩麵性,因而市場經濟在遵循自身運行規律即具有“理性”的同時,由於參與主體因素的多重性,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種“非理性”的內生因素。譬如它在激發資本所有者奮發努力,精打細算,創造出高效率的同時,又不能解決收入分配方麵的不公平問題;它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會造成資源的浪費,無法解決生產要素的回報問題;它激勵競爭,但又無力保護競爭、消除壟斷等等。市場在經濟調節中的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暫時性、盈利性和微觀性,必然會導致一些市場主體心理失衡,為了短程利益、局部利益而不惜采取不良非理性行為,無視倫理道德,以至於對經濟運行造成惡劣的負麵影響。

第二,市場經濟體製的初生態,是市場主體非理性行為嚴重失範的特殊原因。中國正處於市場化的初創階段,中西部地區的市場體係尤為脆弱,人們的市場意識不強,這就從主客觀方麵為一些市場主體非理性行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從客觀方麵看,產權改革滯後,特別是國企的戰略性重組遠未完成;要素市場的“雙軌製”嚴重影響著經濟資源的合理流動;按要素分配的實現機製尚未“破題”……這種不完善的市場體製,必然會助長一些市場主體因對利益的追求而采取不正當的經濟行為。從主觀方麵看,由於市場化起步較晚,人們長期囿於自然經濟而缺乏商品經濟意識,受計劃經濟束縛而缺少市場經濟意識,遵從市場經濟規則的理性思維能力弱,法製觀念淡薄,自律意識欠佳,因而更容易受感覺、欲望、情感等非理性因素的牽引而盲目行事。